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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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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衢州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2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上信鑫月丰利集合资金信托计划FL3002

● 产品期限:2023年4月18日-2023年8月16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仙鹤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0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5,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2,05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5,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55.6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744.35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4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7734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存放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五)公司对委托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产品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鹤丰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向浦发银行衢州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主要条款如下表: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产品存续期间,公司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二)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为浦发银行衢州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1.18%,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投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13632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敏良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王敏强先生、独立董事周子学先生、独立董事杨旭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监事蒲茂先生以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与合营公司进行关联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批准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普通决议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5、6、7、8、10、11、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明龙已回避表决;议案8涉及关联担保,在审议过程中关联股东浙江仙鹤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邓颖、孙林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3632 转债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鹤21转债”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13:00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鹤21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共1人,其中有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1名,代表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258,860张,占未偿还公司债券总张数的1.2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委派董事长王敏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浙江柯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变更后的项目投资。同意公司使用“年产100亿根纸吸管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691.68万元(具体金额以实施时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用于“年产5万吨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258,860张,占出席会议且未偿还公司债券总张数的100.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且未偿还公司债券总张数的0.0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且未偿还公司债券总张数的0.00%。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邓颖、孙林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鹤21转债”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仙鹤股份有限公司“鹤21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33 证券简称:仙鹤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转债代码:113632 转债简称:鹤21转债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鹤21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券简称:鹤21转债

● 回售价格: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 回售申报期: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

●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3年5月11日

● 回售申报期内可转债停止转股

●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2元人民币 /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鹤21转债”。截至目前,“鹤21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023年4月19日,仙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和“鹤21转债”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产能规模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全资子公司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仙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鹤21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鹤21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 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 申报 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鹤21转债”第二年(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16日)的票面利率为0.5%,计息天数为160(2022年11月17日至2023年4月26日),利息为100*0.5%*160/365=0.22(0.2192)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鹤21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鹤21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632”,转债简称为“鹤21转债”。

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方向为卖出,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

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3年4月27日至 2023年5月8日。

(四)回售价格:100.22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本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鹤21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3年5月11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鹤21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 “鹤21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披露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鹤21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0-2833055

特此公告。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