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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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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版)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共计32,669,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本年度投入112,669.1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其余用于新疆天业汇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汇祥”)年产25万吨超净高纯醇基精细化学品项目、年产22.5万吨高性能树脂原料项目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本次可转债首次董事会决议日(2021年5月26日)至募集资金到账日(2022年6月2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50.43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307.75万元(不含增值税),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合计1,558.18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施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字[2023]3-166号),认为:

新疆天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疆天业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审查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023 年 4 月18日,公司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财会[2021]35 号),公司自 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 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本期披露格式和相关报表项目在有关期间的列报,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3-037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18日收到董事张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立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张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张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补选历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董事会对张立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证券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3-038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5日 11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公司办公楼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5日

至2023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3年4月20日在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4、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地址:新疆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三东路36号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人:李新莲、马晓红

联系电话:0993-2623118 传真:0993-2623163

(三)登记时间:2023 年5月23日、24日上午 10:00-13:30,下午 16:00-19: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1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申万宏源收益凭证

● 现金管理期限:3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3月7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八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收益凭证或结构性存款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品种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3-010)。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

2、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3、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收益凭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及自有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的要求,且未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在购买的保本型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并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

(2)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将资金安全性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三、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 万元

公司 2021 年度末、2022年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8.90%、45.51%,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委托理财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收到的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科目。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理财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尽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余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余额为10,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1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7,358,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53,215,790.98元,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5,124,512,476.0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24,464,886.74元,其中,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97,310,256.27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7,358,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853,215,790.9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97,310,256.27元,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现金股利170,735,859.60元,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氯碱化工行业属于国民经济的基础原材料行业,中国氯碱行业由高速进入到高质量发展阶段,在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引导和行业努力下,PVC产能增速持续放缓,截至2022年底,我国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保持71家,总产能2,810万吨。市场需求开始紧缩,库存量不断累积,聚氯乙烯市场整体呈震荡下行态势,目前始终保持在低位震荡,企业效益不佳。

(二)公司经营发展阶段

公司持续剥离非主业资产,坚定围绕核心主业发展壮大,不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近年来持续收购氯碱化工资产,公司资产规模、营业规模、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3年仍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继续深入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持续进行技术改造,持续提升企业安全、环保、信息化管理,降本增效,提升产品品质,来不断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规模效益,全力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十三五”以来,公司通过持续收购氯碱化工资产,“自备电力→电石→聚氯乙烯树脂及副产品→电石渣及其他废弃物制水泥”一体化产业联动式绿色环保型循环经济产业链逐步完善,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215,790.98元,较上年同期1,638,306,767.84元下降47.92%,降低原因主要系聚氯乙烯树脂产品销售单价震荡下行所致。

考虑到公司目前资产与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相应增大;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预计对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进行收购的相关安排;公司进行技改创新项目的资金需要;结合目前国际、国内复杂经济环境持续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出于经营的谨慎性考虑,认为应当积累一定的资金以应对后续市场发展的不确定性。

(四)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97,310,256.27元,2022年度派发现金股利后,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主要用途如下: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58,389.07万元收购天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彻底解决公司与天业集团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

2、公司持续推进支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技改创新项目,进行节能降碳、产品品质提升、新项目攻关、新产品研发等,在进行技术储备同时,建设并不断完善现有氯碱化工智能工厂、国家绿色工厂,需要资金支撑。

3、复杂国际、国内经济环境持续影响下,为公司规模扩大后增长的营运资金做好准备。

目前,公司仍处于战略发展的关键时期,有一定资金压力,为更好地为股东创造效益,公司留存部分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

1、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注重现金分红政策,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次数原则上不少于一次,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和股权、购买设备、补充流动资金等资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公司未来的规划发展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419,727,7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发放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现金股利141,972,773.70元。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707,354,2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发放现金红利,实际派发现金股利170,735,426.00元。

2022年度,董事会拟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7,358,5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2020年、2021、2022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分别为88,652.20万元、163,830.68、85,321.58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为112,601.49万元,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48,344.41万元,为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2.93%。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3)股东回报规划》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求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体现了对公司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及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证监会公告[2022]3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3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公司子公司不超过25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无担保金,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30,0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28,500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18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为提高日常管理决策效率,公司计划为子公司累计不超过25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主要为公司核心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无担保费用,也无需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公司计划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25,000万元、天伟水泥有限公司35,000万元、天能化工有限公司10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为后续拟建项目提供90,000万元银行借款担保。上述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其他子公司间进行调剂使用,后续拟建项目若为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则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实际发生的担保将及时进行公告。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子公司银行借款情况为其提供担保事宜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下一年有关股东大会审议此事项之日止。

本次担保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29日,法定代表人王明杰,注册资本12,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盐酸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72,951.70万元,总负债48,401.32万元,净资产24,550.38万元,资产负债率66.35%。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2,644.14万元,净利润2,835.85万元。

2、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周刚,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水泥产品生产与销售。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95,472.36万元,总负债59,637.05万元,净资产35,835.31万元,资产负债率62.47%。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175.37万元,净利润4,101.48万元。

3、天能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5日,法定代表人杨友信,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主要经营业务为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电石、盐酸、水泥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以及火力发电、热力生产与供应。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83,927.96万元,总负债70,114.88万元,净资产413,813.08万元,资产负债率14.49%。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475.63万元,净利润73,924.34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银行借款是正常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同意为核心子公司及后续拟建项目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未超过70%,后续拟建项目若为参股子公司建设项目,则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公司其他子公司间进行调剂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日常管理决策效率,担保风险较小,且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过事前认可,经独立审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本着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所属子公司经营涉及氯碱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担当风险的能力,公司为其担保风险较低。且由于子公司较多,在经营与发展中需要办理的融资业务量大,为提高公司议事和决策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提供担保计划的形式对核心子公司银行借款的担保情况做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既兼顾了公司经营发展与管理决策的实际要求,又满足了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

3、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同意《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除已披露的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尚未签署有关上述担保计划中任意一项担保有关的协议或意向协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获批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5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2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比例为49.70%,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比例为4.56%;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担保余额为48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63,340.49万元的比例为45.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该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及最近一年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22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并表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公司对上年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6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 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注:以上销量数据为除自身耗用外销售量,销售收入为不含税收入。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平均售价为不含运费、不含税价格。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注:以上均价为不含税价格。

四、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7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 )至05月16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master@xj-tianye.com,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7日下午 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7日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军先生、财务总监陈建良先生、董事会秘书李升龙先生、独立董事刘嫦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7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5月10日(星期三 )至05月16日(星期二)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master@xj-tianye.com,或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马晓红、陈航

联系电话:0993-2623118、2623163

联系传真:0993-2623163

联系邮箱:master@xj-tiany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