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49版)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联营单位湖北长投安华酒店有限公司在本年度进行债权债务清理形成的利得按持股比例计算的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2年2月17日为授予日,以3.5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授予864.9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2年3月29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22年2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通知函,经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其名称由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何大春变更为周锋,其他工商信息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及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为实现公司“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销售和研发两端发力,形成研发、生产、销售的良性循环。公司拟“混改”方式引进研发团队,与武汉同泰启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实现广济药业“原料药+制剂”两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弥补公司制剂研发能力不足,建立高质量产品开发平台,加快产品开发,有利于与研发团队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研发活力,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广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3月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在2022年5月份完成了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52,648,9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孟州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设备售后回租业务,期限5年。孟州公司以其新征102亩土地及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对为该业务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济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4500万元,此次增资可满足济康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战略,布局商业流通领域,做大做强商业分销和医药配送业务,充分发挥济康公司的商业平台价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武穴市征地和土地收储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书》, 收回公司三宗总面积为103100.08平方米(合 154.63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收购总额为人民币 56,473,404.54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阮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阮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明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济药业”)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济药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5月10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
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爱珍、吕简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17371575571(座机)
电子信箱:gjyy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一02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公司”或“本公司”)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5]号)核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9.59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56,203股,募集资金总额363,999,986.77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会计师费用、律师费、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5,896,986.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102,999.9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3月24日全部到位,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4月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孟州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于2020年6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22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因公司公告的《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11)中仅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孟州公司,未对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明确,因此2021年8月1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明确“年产1000吨(1%)维生素B12综合利用项目”的实施方式为按照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由公司向孟州公司增资,增资额为180,000,0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172,116,480.00元,自有资金7,883,520.00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4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2-00014号《验证报告》验证。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29,627,097.02元,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339,500.00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29,966,597.0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9,627,097.02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339,500.00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12月31日,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孟州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批通过后十二个月内。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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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定期存单已全部转让。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开立的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投入使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形。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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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8日上午11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孙茂万先生、张莎莎女士为现场表决,蒋涛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茂万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019)《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035)《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064)《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2-078)及同日披露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九)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3一02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4月18日上午10点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武汉市光谷企业天地二号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阮澍先生、胡明峰先生、郭韶智先生、郑彬先生为现场表决,赵海涛先生、刘波先生、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为通讯表决;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阮澍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6)。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青原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宣读《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广济药业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0,366,243.2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21,911.32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44,331.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26,896,386.06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1,158,936.34元,合并报表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4,581,781.63元;其中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15,219,113.2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521,911.32元,2022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697,201.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29,481,967.64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1年度现金股利21,158,936.34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2,020,233.19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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