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3版)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浩瀚深度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反映了浩瀚深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102012号)》。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4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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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洪利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日常运营及长远发展,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同时合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预计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由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所产生,系遵循公平及自愿原则进行,价格公允,交易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下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4月 20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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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内容已于 2023年 4月 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跃、魏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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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3 年 5月 1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二层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
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3年5月12日下午 16:30 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股东账户卡
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
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
明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邮箱(发送至fyj@haohandata.com.cn)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箱送达日应不迟于 2023年 5月 12日 16:30,信函、传真、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二层
联系电话:010-68462866
邮箱:fyj@haohandata.com.cn
联系人:冯彦军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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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网络智能化采集系统研发项目”、“网络智能化应用系统研发项目”“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19号A座218;“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56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58.7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889.4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69.2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2)第1020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见公司2022年8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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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因公司原租赁办公地址到期,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所以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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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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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围绕主营业务与核心技术开展的项目,着眼于提升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实力与产品生产。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并基于自身营运资金规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方案设计、技术论证等系列前期工作。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8月到账,滞后于募投项目开始时间,公司考虑自身营运资金的规划,募集资金到位后才开始募投项目的大额投入,同时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根据下游环境变化优化前期方案等因素影响,募投项目规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存在一定差异,整体项目进度有所延迟。
公司综合考虑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市场环境、实际建设进度等情况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将“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综上,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浩瀚深度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月 20日
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深度”或“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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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