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上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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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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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以“让计算机看懂世界,让AI造福人类”为愿景,专注于将先进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机器人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提供面向智慧金融、城市管理、商业零售、轨交运维、体育健康、元宇宙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与积累,已有效掌握了基于深度学习的模型训练与数据生产技术、3D立体视觉技术、大规模跨镜追踪技术、自动化交通场景感知与事件识别技术、机器人感知与控制技术等方向的多项核心技术,凭借过硬的技术能力和长期的商业化经验,已成功在智慧金融、城市管理、商业零售、轨交运维四大领域实现落地应用,其中:城市管理领域已覆盖全国多省市的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政法委员会等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智慧金融领域已覆盖农业银行全国各省市的上万家网点,包含智能安保、智能运营、智能风控等多个金融业务场景,同时,公司参与搭建某国有银行总行AI平台,并开始在其他国有银行分支行进行试点;商业零售领域主要收入来自排名前列的地产类客户;轨交运维领域公司自研的列车智能检测解决方案已在高铁和地铁项目中通过验收,实现落地应用,为列车的安全运维提供保障,在研产品己涵盖轨交机务、电务和工务三大工种。除此之外,公司在体育健康、元宇宙等更多领域进行前瞻性的布局,部分在研产品已成功在客户中开展试点,各类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和落地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公司从客户需求出发,面向智慧金融、城市管理、商业零售、轨交运维、体育健康、元宇宙不同领域的客户,提供相应的行业解决方案。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视觉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机器人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公司的盈利来源于向客户提供面向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获得销售收入。公司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产品主要包括智源智能前端产品、灵犀数据智能平台及深瞳行业应用平台。人工智能产品既可以标准化模式销售,也可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组合,提供定制化服务,以整体行业解决方案向客户交付。
2、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组织架构与创新机制,以用户需求为核心,采用迭代、循序渐进的敏捷方法进行研发活动,并对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在过程中不断对执行结果和阶段目标进行总结复盘,通过不断迭代完善产品质量和改进研发过程。公司具体的研发过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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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产品需求调研阶段,公司对行业发展趋势、市场规模和用户核心需求进行调研分析,并结合公司产品战略规划,由产品团队完成需求分析,确定产品的核心目标特性和功能,由研发团队进行技术路线规划。
(2)在可行性验证阶段,公司进行大量算法实验以寻找合理科学的解决方案,产品经理、算法工程师、软硬件开发工程师和测试团队密切配合,在产品负责人的协调下进行多次短平快的软件原型迭代,每一次迭代都会在产品实际使用场景中进行反复实验确认,通过与客户持续沟通,调整和优化,确认产品最终形态的各功能模块和参数指标,并明确研发周期。在整个过程中,算法团队负责完成实验场景的建设和数据收集,并进行验证性实验;软件开发团队负责针对应用场景进行原型验证和开发;智能硬件团队负责对硬件产品的相关指标进行可行性实验和评估。
(3)在产品研发阶段,产品经理将总结可行性验证阶段的成果,转化为产品功能指标及开发任务,确保产品交付节点和产品定义与用户预期保持一致;算法和工程团队协同完成算法模型设计开发、数据收集清洗、功能特性开发等工作;测试团队按照产品定义对产品每个开发版本进行验收,并完成自动化测试脚本;智能硬件团队完成新硬件产品的结构设计和工业设计,有效评估外观、材质、散热、电气等特性,并负责设备软件开发和集成,交付少量可以进行测试认证的工程样机。该阶段产品会发布多个内外部测试版本,在实践中进行快速迭代。
(4)产品发布阶段是在产品完成核心功能开发后,在目标市场具备销售的条件时,产品经理建立产品的标准文档、销售价格、实施方案、售后体系,研发团队将大量来自客户实际使用的数据进行处理,快速迭代,提高产品成熟度;新的硬件产品会在这一阶段完成小批量验证和量产导入,实现加工生产工艺所需要的工装硬件和工具软件;测试团队进行大量密集的现场测试,确保产品满足产品定义的各类功能指标。这一阶段的完成标志产品正式版本发布。
(5)产品运营阶段在产品正式发布后,产品经理结合市场反馈与发展趋势,制定多个后续产品版本,不断创新,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新版本,以对产品进行持续的运营、维护和改进。
3、采购模式
公司专注于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和销售,不涉及硬件的直接生产。
针对标准硬件、配件及服务类采购,公司直接向供应商提出待采购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供应商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交付;针对定制化硬件,公司采购主要原材料并发货至委外加工厂,由其进行生产加工。公司选择专业的代工厂,依托其已有的完善的品质控制、生产制造管理和硬件设施进行专业的代工生产。公司通过新产品导入、质量检验标准发布、生产工艺发布、测试检验工具发布等方式确保产品生产的有效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4、销售模式
公司结合下游行业的业务特点与主要产品的市场定位,制定了直接销售的销售模式,向终端客户或集成商客户直接销售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其中终端客户是指直接使用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的各行业领域客户,包括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成商是指承担系统集成、安装部署、运营维护等职能的企业,包括终端客户的项目总包方或其指定的工程服务商等。公司与客户直接对接需求,通过商务谈判、参与招投标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直销服务体系,目前已在全国划分了华东、华中、华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七个大区进行区域化和行业化的矩阵式管理,以提供及时、高效的销售服务。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I6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的“人工智能”行业。公司专注于将先进的计算机视觉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机器人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提供面向智慧金融、城市管理、商业零售、轨交运维、体育健康、元宇宙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所属行业为人工智能行业中的计算机视觉行业。
(1)行业发展阶段和基本特点
①人工智能行业
人工智能行业的产业链可分为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其中,基础层主要包括芯片、软件框架、传感器、服务器、数据(集)等软硬件及服务,为技术层提供算力、数据等底层支撑,是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基石。
技术层主要通过基础层的算力、数据支持,进行海量模拟训练和机器学习建模,为人工智能提供核心的算法与应用技术,主要包括以深度学习为代表的算法模型,以及计算机视觉、智能语音、机器学习、生物特征识别、知识图谱等关键技术。技术层是人工智能发展的核心,对应用层的智能化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
应用层则是基于基础层与技术层,面向特定应用场景需求而形成的软硬件产品或解决方案。人工智能应用广泛,可有效赋能下游领域实现人工智能应用,为其转型与发展注入强劲新动能。
人工智能行业的产业链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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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iResearch、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发布的公开资料整理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全球主要经济体均积极推进制定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持续推进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在政府推动下,各国科技企业积极跟进,进一步提升人工智能领域投资,根据IDC数据,各主要经济体的人工智能投入占其本国GDP总量的比例均出现不同程度提升,从2015年-2022年,美国人工智能投入占比提高了3倍,德国提高了5倍,而中国人工智能投入占比则提高了13倍之多。我国把人工智能放在国家战略层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鼓励支持人工智能的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明确指出了到2030年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部分技术进入产业化发展阶段,智能应用已成为当前及未来较长发展周期的核心要义。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正与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相融合,有效提升各领域的智能化水平,在带动新产业兴起的同时也为传统领域带来变革机遇,从而拥有极为广阔的市场前景。IDC预测,中国人工智能市场支出规模将在2023年增至147.5亿美元,2026年中国AI市场将实现264.4亿美元市场规模,2021-2026五年复合增长率将超20%。
②计算机视觉行业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指导编制的《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2018版)》,计算机视觉是使用计算机模仿人类视觉系统的科学,让计算机拥有类似人类提取、处理、理解、分析图像以及图像序列的能力。根据解决问题的不同,计算机视觉可分为计算成像学、图像理解、三维视觉、动态视觉和视频编解码五大类,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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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2018版)》
从功能来看,根据中国科学院大数据挖掘与知识管理重点实验室发布的《2019年人工智能发展白皮书》,计算机视觉主要功能包括图像获取、预处理、特征提取、检测/分割、高级处理等,具体功能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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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2019年人工智能发展白皮书》
目前,计算机视觉作为人工智能中技术率先取得较大突破、应用场景较为明确的关键技术之一,在人工智能中占据重要地位,已在工业界逐步实现商用价值,步入规模化商业落地阶段。同时,随着相关设备能力的改善(如算力、内存容量、能耗、图像传感器分辨率和光学器件等),提升了应用的性能和成本效益,进一步加快了计算机视觉商业应用的扩展。据iResearch数据,2021年我国计算机视觉产品的市场规模占整个人工智能行业的49.6%,达到990亿元,带动相关产业规模超过3,079亿元。预计至2026年,我国计算机视觉核心产业规模和带动相关产业规模将分别增长至2,208亿元和6,73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7.4%和16.9%。从市场规模、场景泛用、带动作用来说,计算机视觉领域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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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iResearch于2022年9月发布的《端边云协同的AI视觉产业研究报告》
(2)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属人工智能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壁垒高,产品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等特点,企业需拥有高效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应用能力,头部企业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不断进行先进技术探索的机制,在经营方面需拥有不同业务场景的快速商业化落地能力和良好市场口碑,对企业的研发、销售等业务管理能力均有较高的要求。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在AI算法层面,公司的核心算法多次在国内外人工智能算法竞赛中夺冠,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向学术界开源了TrillionPairs和Glint360K两个人脸识别数据集,开源了PartialFC训练代码,推动了行业技术的发展;同时,公司承担了国家科技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等多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重大科研项目,并与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关村标准化协会、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中关村智慧城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关村中安公共安全视频智能应用技术联盟等单位开展多项标准化制定工作。
在AI应用层面,公司已将核心算法技术运用在主营产品中,形成了面向智慧金融、城市管理、商业零售、体育健康、轨交运维、元宇宙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并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不断优化、升级核心技术,确保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的主营业务产品在下游主要核心客户的认可程度高,良好的市场口碑为公司市场拓展及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人工智能下游的应用领域众多,目前与公司同行业的人工智能企业在下游应用领域的布局方面各有侧重,未来市场空间较大。公司作为计算机视觉领域的创新型人工智能企业之一,目前尚处于产业化与市场拓展的快速发展阶段,在多个人工智能细分应用领域中已较早完成了产品布局,未来在新应用领域的业务拓展将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由于人工智能已成为科技创新的关键领域和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支柱,在国家及地方多项政策和资金支持下,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和产业蓬勃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应用场景也在不断的拓宽、融合和多元化发展,产业结构逐渐完善,2022年,人工智能在各个行业的渗透率均有提升,在互联网、金融、政府、电信和制造业等行业的应用渗透率居前,成为企业寻求提升用户体验和保持竞争力的重要能力。我国人工智能领域在企业、专利和论文数量等方面都进入国际领先行列,自主研发的开源深度学习框架、开源工具集、开源应用软件、开源社区快速发展,在国际人工智能开源社区的贡献度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贡献国。借助数据获取渠道广、行业应用场景丰富以及总体投资水平高等优势,我国人工智能企业在技术创新与快速商业化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但在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和原始创新方面仍相对较弱,核心智能芯片和基础元器件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与国际领先水平尚存在较大的差距。
数据、算力和算法是人工智能发展的三驾马车。在数据层面,人工智能技术需要大量的标注数据,推动数据规模不断增长,数据服务走向深度定制化,高质量知识集加速构建。在算力层面,2022年2月国家启动实施的“东数西算”工程和智能计算中心的建设通过算力基础设施从点到网的升级,逐步构建起更健全的基础设施结构,而数据的攀升、算法和模型领域的突破更加要求人工智能产品快速、精准地处理大量数据或执行复杂的指令,这对算力提出更高的需求,在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政策的支持和资本的推动等多重因素驱动下,各类人工智能芯片快速演进发展。在算法层面,超大规模预训练模型成为热点,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效果不断提升,继续朝规模更大、模态更多的方向发展,多模态技术的支持使得单一自然语言处理或计算机视觉模型发展成语言文字、图形图像、音视频等多模态、跨模态模型,推动了AIGC内容多样性的提升,使AIGC拥有了更为通用的能力,引发AIGC技术能力的质变。AIGC作为当前新型的内容生产方式,已率先在传媒、电商、影视和娱乐行业等数字化程度高、内容需求丰富的场景取得进展,展现出了一定的市场潜力,同时,在加快产业升级的进程中,AIGC在金融、医疗、工业等领域的应用也将迅速发展。
作为在人工智能行业技术成熟度较高、商业化进程较快的细分领域,计算机视觉技术从最初的静态人脸识别和光学字符识别起步,逐渐扩展到了人脸识别分析、活体检测、人体识别分析、物体检测识别、行为识别分析等诸多方向,应用场景也从较早的城市管理、金融、互联网、商业零售等领域,扩展到轨道交通、医疗健康、元宇宙、人机交互等创新领域。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是计算机视觉的基石,而数据、算力和算法三驾马车的发展极大拉动了计算机视觉技术的发展。海量的应用场景数据为计算机视觉算法提供训练基础,使得算法精准度提升,让机器实现更为精准的视觉识别;人工智能芯片的发展大幅提升了数据处理速度,缩短了计算过程和模型架构调整时间,为计算机视觉的发展提供了算力支持;深度学习算法的发展提升了计算机视觉准确度。目前计算机视觉企业的技术成熟度均已达到较高水平,同行业企业间的技术差异在逐渐缩小,在大部分应用场景下,各企业的技术水平都已经可以较好的满足用户需求,因而未来计算机视觉企业间的竞争将从技术领先性竞争逐步转向以拓展落地场景和理解用户需求为核心的综合服务能力竞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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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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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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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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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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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35,365.35万元,同比增长20.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1.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0,103.26万元、9,018.0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207 公司简称:格灵深瞳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素萍,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郑超敏,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韩炜,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审计费用共11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严格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工作程序、质量和结果,关注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鉴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服务质量较高,且愿意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故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执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24.5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9.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622.3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5,613.2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09.02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3月1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50Z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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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次募集资金净额167,009.0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7,009.02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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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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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7,628.54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512.7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50Z0018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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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银行通知存款已赎回2,800.00万元,剩余未赎回的通知存款金额为2,400.00万元。
2022年度,公司实际到账的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279.10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100.0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326.72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仅存在新增实施主体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格灵深瞳(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及“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其他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格灵深瞳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格灵深瞳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格灵深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格灵深瞳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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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Hyundai Motor Company(以下简称“现代汽车”)持有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992,1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Hyundai Mobis Co., Ltd.(以下简称“现代摩比斯”)持有公司股份1,28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3月17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现代汽车、现代摩比斯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239,664股、459,952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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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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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东现代汽车、现代摩比斯承诺:
(1)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对于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基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违背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3)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及时履行减持计划公告、报备等程序。
(4)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企业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资金安排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股东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园1号楼B栋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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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下转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