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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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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1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园1号楼B栋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8:0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3:3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日期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等自理。

(二)与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晨希

联系邮箱:ir@deepglint.com

联系电话:010-62950512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2023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

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转增比例: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金额较小,且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

一、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14,927.74元(合并报表),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72,376.81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 公司2022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4,980,81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73,992,328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58,973,147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22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和自身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现将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人工智能行业中的计算机视觉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行业进入壁垒高,产品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等特点,头部企业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不断进行先进技术探索的机制,公司需拥有高效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应用能力和在不同业务场景的快速商业化落地能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计算机视觉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机器人技术和人机交互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盈利来源于向客户提供面向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获得销售收入。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断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用于研发与商业化落地,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增强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5,365.35万元,同比增长20.4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1.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07.14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0,103.26万元、9,018.02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023年,公司将坚持以技术研发为核心驱动力,继续保持大规模的研发投入,提升市场开发能力,推动人才体系建设,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金额较小,且充分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2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产品研发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涉及现金红利分派,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现盈利

暨取消股票简称标识U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A股股票简称后增加的特殊标识“U”取消,A股股票代码 688207保持不变,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 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起始日期:2023年4月21日。

一、取消股票特别标识U的情况说明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417,673.34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08,790.73元,属于上市时未盈利企业,因此自公司上市之日起A股股票特别标识为“格灵深瞳-U”。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14,927.74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71,367.32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正,符合“上市时未盈利公司首次实现盈利”的情形,公司A股股票将于2023年4月21日取消特别标识U,A股股票代码688207保持不变。

二、其他事项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及《关于科创板股票及存托凭证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公司A股股票取消特别标识U不会对公司股票交易等方面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春梅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监事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上接6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