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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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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8,555,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是国内研发技术水平领先、产品线覆盖广的专业眼科药物研发、生产、销售企业。公司产品包括眼用抗感染药、眼用抗炎/抗感染药、散瞳药和睫状肌麻痹药、眼用非类固醇消炎药、缩瞳药和抗青光眼用药等,覆盖十个眼科药物细分类别,公司已建立了“系列全、品种多”的眼科药物产品体系。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眼科药物批准文号53个,其中33个产品被列入医保目录,6个产品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公司实施“专业化、全系列、多品种”的眼科药物发展战略,产品系列全、细分品种多,公司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销售额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的产品如下:

(二)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原材料采购、研究开发、生产、质量检测和产品销售体系,专注于眼科药物领域。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年度销售计划、月度销售计划制定相应的年度及月度生产计划,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结合往年同期数据,预测原材料需求计划量,并与现有库存相比较,在考虑安全库存的基础上确定年度及月度物料采购计划。公司经严格审查后,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生产所需原材料均直接向合格供应商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实行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部分产品因产能受限采用委托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

生产车间根据生产计划与生产指令组织生产。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流程管理,监督安全生产,组织部门的GMP管理工作,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产过程中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对生产过程的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以及生产质量评价、回顾分析。

(2)委托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产品采取了委托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委托他人生产制剂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除符合上述法规第六条所规定的部分条件外,还需要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将相关协议和实际生产场地申请资料合并提交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客户为中心,学术为主导的专业化营销推广管理模式。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营销网络及营销管理机制,通过自建营销队伍和经销商合作等方式,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公司以学术推广会议或学术研讨会为主要平台传播产品和企业信息,通过专业化学术队伍进行产品推广。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各地区中标价格、公司推广力度影响,导致按照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进行经营:

(1)经销模式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年度购销协议,指定购方作为公司在购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销商,对公司产品进行销售。 根据上述购销协议,公司一般在当地中标价的基础上给予经销商一定的折扣,折扣主要依据销售地域内医疗机构对经销商的 回款时间、同行业销售定价状况等因素确定。

(2)直销模式

公司对医院和零售药店采用直销模式时,根据当地市场价格、供求情况以及对方需求的具体品种、数量等,公司与医院和零售药店进行具体协商确定各品种销售价格。

(三)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与业绩驱动因素

一、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2年,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围绕总体发展战略及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积极有序推进并落实各项重要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巩固核心竞争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优化客户结构,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较大幅度增长,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9,855,370.8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59%,实现利润总额233,718,204.58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11,684,305.3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72%。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生产及质量管理方面

2022年,生产中心在公司持续推进的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的指导下,始终坚持战略导向,以人为本,社会责任,合作共赢的理念,持续梳理生产流程,鼓励改进创新,顺利完成了公司的生产目标。生产中心全面提高各生产系统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智能化管理程度,持续引进眼用制剂的生产和包装设备,更新了生产基础设施,进一步实现了生产设备的现代化、自动化,新型生产设备大幅度提高了生产效率,夯实了公司建设智能工厂的基础。生产中心2022年建设的单剂量滴眼剂生产线顺利完成了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即将在2023年正式投产使用,设备投产后将使现有的单剂量滴眼剂产能大幅度提高,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同时在公司营造的改进创新氛围下,生产中心通过开展多项改进创新项目,应用QC小组、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方式获得的宝贵建议优化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学习型组织,促进共同进步,进而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合规性。在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管理方面,2022年7月公司一次性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双认证,规范了EHS体系的运营和管理,强化了公司的品质管理。同时,生产中心不断优化工艺,减少能源消耗,并于2022年底通过了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优化了能源体系管理,保证了生产运营工作的安全、健康与绿色环保。

2022年,质量中心完成多项认证工作。其中,2022年6月,再次通过了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国际认证联盟IQNet颁发的国际互认证书。2022年7月公司眼膏剂(101车间生产二区1线)、眼用凝胶剂(101车间生产二区1线)、溶液剂(眼用)(101车间生产五区1线)生产范围再次通过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GMP符合性检查,2022年10月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定期审评,相关认证工作的顺利完成表明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处于稳定有效的运行状态。同时,依托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公司大力推进质量管理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夯实质量文化建设,开展了以“推进质量创新,助力质量强国”为主题的“质量月”以及“QC小组”等活动,促进了全员参与。在各部门的努力下,公司获得了2022年辽宁省省长质量奖银奖。

(二)市场营销拓展方面

公司一方面立足医院领域,打造了专业的学术推广团队,通过组织、筹备各类学术会议、品牌项目活动和线上宣传等多种形式活动进一步提升学术、品牌影响力,同时拓展零售领域,积极探索新模式,实现更大程度的市场覆盖。

2022年,公司积极组织、参与了眼科相关学术会议数十场,在展示公司产品的同时,树立了公司品牌形象。公司在中华医学会第二十六次全国眼科学术大会、第二十一届全国角膜及眼表疾病学术大会、中华医学会第二十二届全国白内障及屈光手术学术会议、第八届全国干眼学术会议、2022年Vision China等20余场全国大型眼科会议中设立展台、卫星会、专题会,线下覆盖约2000人,线上覆盖8万余人次,为广大眼科医师提供了学习机会和交流平台,持续传播学术知识与品牌声音,提升兴齐眼药品牌知名度。同时,公司联合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开展患者教育,于两会期间,开展“两会健康策-干眼的规范诊疗”直播,首播观看及点赞量突破192万,总曝光量超500万;于全国爱眼日期间,携手国内眼科专家共同开展特别策划直播,首播总观看量超140万。

2022年,公司重点产品兹润、迪友等,新进入《中国干眼专家共识:生活方式相关性干眼》《中国抗青光眼药物相关眼表疾病诊疗专家共识》《中国儿童角膜移植手术专家共识》3篇国内专家共识。

2022年,公司继续与《中华眼科杂志》共同开展慕“明”而来病例征集学术活动,聚焦临床,全年共征集近200份病例,开展病例评选及分享会议58场,覆盖导师、学员七百余人,为广大青年眼科医师提供了临床体会与诊疗思考的分享平台。公司于全国多地开展25场兴齐干眼教育学苑学术会议,共话干眼诊疗新进展、新思路,推进干眼规范化诊疗工作,累计覆盖线上线下医生三千余名。通过线上直播平台,持续开展42场“千里传家音”学术课程,邀请约260名眼科专家线上授课,指导临床诊疗工作、传递专家学术观念。广泛开展了与外籍专家的合作,共计邀请4位外籍专家开展了3场专家顾问会、31场医学市场部及区域中美学术交流会议。以上学术会议的举办,极大地提升了中国专家的观念,推动了在干眼、屈光和白内障领域的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干眼诊疗与研究科研项目工作,为广大眼科学者的学术交流和医学科研服务提供支持,从而提高临床医生的干眼诊疗水平和临床科研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提供高水平的诊疗服务。

公司商零渠道事业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营销渠道,拥有120人的OTC专业销售队伍,与华润医药、国药、上药、益丰、大参林、一心堂等大型医药流通企业和连锁药店达成了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同时,公司加强与京东、阿里、拼多多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实现各渠道销售的融合增长。2022年公司举办了“爱尔明杯”全国药店陈列大赛、爱尔明杯全国金牌店长等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加强店员培训,维护了与连锁药店之间的关系。

(三)产品研发方面

公司自创立以来,始终重视新产品的研发,将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作为公司持续进步和创新的目标,研发投入逐年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研发取得的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公司申报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增加新的药品规格。公司申报的伏立康唑滴眼液目前正在开展临床试验。公司申报的溴酚酸钠滴眼液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

公司在研产品硫酸阿托品滴眼液项目包括三个临床试验,目前正处于不同临床试验阶段,分别为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登记号CTR20200084)、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登记号CTR20200085)和0.02%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及0.04%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登记号CTR20212468),公司已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登记相关临床试验信息。其中0.01%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临床试验(登记号CTR20200084)已获得1年Ⅲ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进入注册程序的药品情况如下:

注1:尾号S代表单剂量产品,M代表多剂量产品

注2:SQ-755S项目玻璃酸钠滴眼液已于2023年3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

注3:序号2、10、11(SQ-729)的产品为同一产品的不同规格;

注4:序号14、15(SQ-727)的产品为同一产品的不同规格。

(四)主要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的沈阳兴齐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荣获2022年度“沈阳市专家工作站优秀建站单位”荣誉称号;经沈阳市科技局联合专家审评,兴齐眼科医院获批组建“2022年沈阳市近视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兴齐眼科医院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于2022年11月28日通过辽宁省认定公示,2023年3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兴齐眼科医院根据沈阳市委、市政府“一码通城”建设工作的部署,成为沈阳市首批上线“好就医”应用场景的定点医院。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1)2022年1月2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刘高志先生的辞职报告,刘高志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辞职后,刘高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黎春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2)为提升公司治理结构,发挥分层治理的优势,更好实现战略引领经营,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经刘继东先生慎重考虑,决定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刘继东先生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公司同意聘任高峨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高峨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杨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总经理及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3)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少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2、公司药品研发情况

(1) 公司申报的盐酸莫西沙星滴眼液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270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获得药品补充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2)公司完成了“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多中心 1 年临床试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硫酸阿托品滴眼液延缓儿童近视进展的1年临床试验取得Ⅲ期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3、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及后续进展

(1)2022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自贸区管委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2)2023年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4、公司股东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3-011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