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
部分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债券代码:113063 债券简称:赛轮转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
部分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264,931,682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8.65%。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2023年4月19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418-3号),获悉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解除了两轮司法轮候冻结。本次解除两轮司法轮候冻结后,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尚有司法冻结和多轮司法轮候冻结存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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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418-3号),本次解除的两轮轮候冻结数量分别为328,311,682股、327,431,682股。因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经多次被动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264,931,682股股份,因此上表本次解冻股份数按目前持股数填写。另外,上表的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不包括多轮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债券代码:113063 债券简称:赛轮转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赛轮沈阳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本次为赛轮沈阳提供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沈阳提供6.09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57.4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23%、146.76%;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68.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57%。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3月31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集团”)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1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5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2年4月22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及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沈阳”)与相关商业银行开展了授信业务。2023年4月18日,公司与该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相关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前述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为赛轮沈阳提供2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沈阳提供6.09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赛轮沈阳
注册地点:沈阳化学工业园沈西三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业
注册资本:7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轮胎、橡胶制品、机械设备、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及相关服务;轮胎生产技术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出口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赛轮(沈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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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商业银行
2、债务人:赛轮沈阳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主债权金额:不超过2亿元
5、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沈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当前赛轮沈阳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17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57.48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2.23%、146.76%;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总额为12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86.0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76%、80.17%,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68.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57%。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