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4版)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3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90,000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度公司层面考核目标未能成就及5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220,70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前述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51,994,105股变更为342,083,401股,注册资本由351,994,105元变更为342,083,401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前述变更注册资本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拟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38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次回购事项尚未注销完成,公司总股本仍为351,994,10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公司总股本由351,994,105股变更为342,083,40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潆华南路一段九号仁和广场写字楼1204号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6月2日之工作日9:30-11: 30、14: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0817-2619999
传真号码:0817-2619999
电子邮箱:ir@ belg.com.cn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26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何春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匡志伟先生因在关联方山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首席市场官职位,董事谢欣先生近十二个月因内在关联方中铁隆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职位(已卸任),董事杜业鹏先生因在关联方深圳聚新创盈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职位,上述三位董事申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拟申请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1,5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0857%。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拟申请办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涉及的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需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共计7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33,42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8902%。本次拟回购资金本息总额初步预计为1,843.8万元(已计算截止2023年4月19日利息,实际计息区间为打款凭证/收款验资报告日至公司实际支付激励对象回购款项之日止,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公司拟申请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涉及的股份回购注销手续,本次需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共计153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87,2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1.4453%。本次拟回购资金本息总额初步预计为4,106.34万元(已计算截止2023年4月19日利息,实际计息区间为打款凭证/收款验资报告日至公司实际支付激励对象回购款项之日止,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制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衍生品交易有序开展,公司对《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制度》(2023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体工作安排,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5日(周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4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山东一卡通10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单项公告。
(三)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5.00、提案7.00至提案10.00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提案8.00与提案9.00表决通过是提案10.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3年5月9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办。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888号山东一卡通1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3年5月9日(星期二)工作时间9:30-11:30,13:30-17:00。
4、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3178628、传 真:0817-2619999
邮 编:25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5、会议召开时间、费用:会议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会议投票代码和投票名称
投票代码:360803 投票简称:山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所持股份数量: 股,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签署日期至 年 月 日止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27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洪波先生、黄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洪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在公司经营的各个流程、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公司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限售期的301,54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133,42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15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087,2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3-03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就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海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2号)核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102,80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9,999,981.40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78,514,132.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7日到达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11-2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27,907.32万元,其中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2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05,299,998.40元,扣除承销费以及公司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92,798,277.9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6日到达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XYZH/2021BJAA40499《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9,161.02万元,其中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298.5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118.81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84.31万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118.8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及手续费净额为65.50万元),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9,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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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7月13日完成注销手续。
(2)公司、南充奥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与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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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1年12月30日完成注销手续。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各实施主体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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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633161107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8月2日完成注销手续。
注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5160188000204480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8月11日完成注销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先行投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96,989,812.7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96,989,812.75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1BJAA40502号)。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从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480账户转出58,527,824.22元、光大银行75160188000204562账户转出7,261,988.53元、民生银行633161107账户转出31,200,000.00元共计转出金额96,989,812.75元完成上述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8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1年8月3日经董事会公告,于2021年7月30日将由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8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随着公司的发展,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022年7月29日经董事会公告,截至2022年7月29日将由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2年8月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包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8,500万元、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11,500万元),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批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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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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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除经审议通过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00万元,其余款项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1年12月6日召开了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表3: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附表4: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1: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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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将南充奥盛装备制造和数字化研发中心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专户存储累计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为55.9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
注3:除特别说明外,本说明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或所引用数据计量单位不同导致。
附表2: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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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项目正在实施中。
注2:根据收购协议还未支付完毕。
附表3:2019年度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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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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