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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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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3版)

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明材料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出席会议时须携带原件。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和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3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金额:预计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孙/子公司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等所属公司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取得综合授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进口押汇,开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其他借款等有关融资业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550,000万元的担保(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业务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其中本公司或下属孙/子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孙/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37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孙/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8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具体合同约定。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含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孙/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在2023年度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度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可以相互调剂额度(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相关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孙/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的相关主体均为公司孙/子公司,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且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力,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有利于提高相关全资孙/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是为满足孙/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认为该担保计划议案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的履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5,218.99万元,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1.90%,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孙/子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36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坚戈油田提供修井工程服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加快坚戈油田上产开发进度,尽快提升坚戈油田产量,Tenge Oil&Gas(一家注册在哈萨克斯坦境内公司,以下简称“TOG”)通过哈萨克斯坦对外招标网站发布了坚戈油田修井工程服务招标公告,公司全资孙公司Petro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Services LLP (以下简称“Petro公司”)为投标主体参与本次投标。Petro公司成功中标,Petro公司拟与TOG签署上述修井工程项目合同,合同金额为1,659,430,080.00坚戈(含税,约合人民币2,626.60万元)。

●TOG公司是昕华夏国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华夏能源”)控股子公司,Petro公司是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上市公司和昕华夏能源的控股股东都是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Petro公司与TOG公司处于同一主体控制下,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0万元。(不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及本次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1,659,430,080.00坚戈(约合人民币2,626.6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4%。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5%以上,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拟签署关联交易概述

1、坚戈项目基本情况

坚戈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境内西南部,距阿克套市(Aktau)以东约150km。地质上位于曼格什拉克盆地南曼格什拉克次盆热特巴依台阶上,属于中小型油气田。曼格什拉克盆地是哈萨克斯坦境内研究程度最高的含油气区,1961年发现了著名的乌津和热特巴依大油气田,而后又发现了东热特巴依、卡拉曼德巴斯、坚戈、特斯布拉特等油气田。该地区为典型大陆性气候,地表干燥,适合油气工业全年生产作业。坚戈油气田周边约有25个大型和中型的油气田,该区域具有哈国最发达的油气基础设施,坚戈油气田以北9km,为该国最大的油田乌津油田。距离最近的输油管线13公里、输气管线12公里。

根据第三方储量评估机构阿派斯油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Apex Reservoir Service)2022年6月30日出具的以2022年4月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2022年坚戈油气田储量评估报告,经评估的坚戈油气田储量,按照SPE-PRMS标准计算,2P原油地质储量为6,441.4万吨,2P原油经济可采储量为595.28万吨;2P天然气地质储量为218亿方。

2、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坚戈区块由TOG公司持有并运营,为加快坚戈油田上产开发进度,尽快提升坚戈油田产量,近日,TOG公司通过哈萨克斯坦对外招标网站发布了坚戈油田修井工程服务招标公告,Petro公司参与了坚戈油田修井工程服务项目竞标并成功中标,现Petro公司与TOG公司签署坚戈油田修井工程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1,659,430,080.00坚戈(含税,约合人民币2,626.60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Tenge Oil&Gas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哈萨克斯坦

注册资本:3,543,483,000坚戈

经营范围:开采地下碳氢矿藏

2、关联关系

TOG目前的股权结构图:

3、TOG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TOG公司是昕华夏能源控股子公司,Petro公司是上市公司全资孙公司。上市公司和昕华夏能源的控股股东都是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Petro公司与TOG公司处于同一主体控制下,因此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5、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累计金额为0万元。(不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及本次交易)

6、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合同金额为1,659,430,080.00坚戈(约合人民币2,626.60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4%。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5%以上,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哈萨克斯坦采购法和能源部采办条例,TOG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电子招标网站进行公开招投标程序、Petro公司参与投标。Petro公司在投标前期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研和考察,根据招标作业内容和合同要求,严格按照公司投标管理办法,测算成本、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合理利润,履行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后,确定投标价格。以投标价格中标,不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甲方:Tenge Oil&Gas

乙方:Petro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Services LLP

2、合同内容:坚戈油田修井工程服务

3、合同生效条件:签署合同当日生效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5、合同价格:合同金额为1,659,430,080.00坚戈(含税,约合人民币2,626.60万元)

6、支付条件:完工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双方签字的完工单和发票后60天内100%付款。若甲方收到完工单和发票后延迟支付,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违约金或罚金的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乙方违约金或罚金。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开拓哈萨克钻井工程市场,继续发挥工程服务一体化能力的优势,为海外区块开发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坚戈油田提供修井工程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春第、朱逢学、李世光回避表决,该议案同意票数为4票,反对票数为0 票,弃权票数为0 票。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Petro公司与TOG公司签署坚戈油田修井工程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1,659,430,080.00坚戈(含税,约合人民币2,626.60万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司投标管理办法,测算成本、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合理利润,履行了规定的投标管理审批程序,按当地政府规定投标中标。此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投标管理规定程序,以投标价格中标,不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对投标项目调研分析及价格测算,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不会构成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为坚戈油田提供修井工程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此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38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昆仑”)

● 本次拟为四川昆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四川昆仑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昆仑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和2022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白云路39号(工业东区)

3、法人代表:陈克利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四川昆仑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昆仑资产总额36,295.49万元,负债总额25,725.68万元,净资产10,569.8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596.49万元,净利润981.9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债务人:四川昆仑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 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65,218.9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1.90%,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39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勘探开发引领、三个一体化协同”战略,加大温宿区块增储上产力度,保障原油产能稳定增长、促进钻井工程和装备制造业务提质增效,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902.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61.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3.40%。2023年第一季度,勘探开发业务继续发挥“顶梁柱”作用,公司实现原油产量13.02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4.61万吨或54.82%。公司钻井工程板块、装备板块发挥一体化优势,持续通过市场优化、管理优化等手段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业绩。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增长超过30%以上,主要原因是公司原油产销量较上年同期出现大幅增长和钻井工程板块业务的复苏导致毛利率同比提升。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32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春第、朱逢学、李世光回避了本次表决。该议案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的情况和2023年的经营计划,预计2023年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将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提供劳务/出售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承租关联人资产等日常关联交易,现对2023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二)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自然人

(二)上海优强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强石油”)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77.586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3年03月21日

法定代表人:朱逢学

经营范围:从事石油及天然气钻采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及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机械设备(以上除特种设备)、仪器仪表(涉及计量器具的,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维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及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橡塑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优强石油61%股份,优强石油与公司处于同一主体控制下,优强石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优强石油总资产为20,857.00万元,净资产372.3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752.64万元,实现净利润65.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北京昕华夏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昕华夏”)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715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7年03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邢微微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北京昕华夏国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过去12个月内是控股股东的重要合作伙伴。

3、财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北京昕华夏总资产为12,507.41万元,净资产480.1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846.85万元,实现净利润130.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股份”)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6390.964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3年07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李芳英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朱逢学先生担任神开股份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神开股份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财务数据

因神开股份暂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神开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2年9月30日,神开股份总资产为171,788.26万元,净资产118,215.08万元,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9,384.98万元,实现净利润946.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昕华夏国际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昕华夏能源”)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42004.99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周海民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石油制品的销售,石油开采,天然气开采,从事石油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关联方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昕华夏能源的控股股东,昕华夏能源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昕华夏能源总资产为72,995.69万元,净资产72,196.2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489.62万元,实现净利润7,179.2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制定,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3-034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等申请预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等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开具保函、银票、信用证、借款等有关融资业务。该额度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初步预计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实际授信额度以银行等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下一年同类型议案(即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均有效。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综合授信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