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兴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23-035
债券简称:兴发转债 债券代码:11008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兴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33.609元/股),已触发“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如再次触发“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3年6月30日以后,如再次触发“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4号),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公开发行了2,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兴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89”)。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89号文同意,“兴发转债”于2022年10月3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股期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8年9月21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9.54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决定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兴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之日起至“兴发转债”开始转股之日(2023年3月28日)止,如再次触发“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均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截至目前转股价格未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兴发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00)。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9.54元/股)的85%(33.609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兴发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兴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国璋回避表决,其余12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兴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如再次触发“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公司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3年6月30日以后,如再次触发“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兴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