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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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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2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23,170,84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以创意设计为核心,面向各行各业的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包括礼赠品、数字化营销服务、新媒体广告营销等在内的整合营销服务,同时也为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赛会特许纪念品、贵金属纪念品、IP文创衍生品等各类创意设计产品。其中礼赠品和新媒体营销是公司两大核心主业,基于这两大核心主业形成的客户资源,以及通过多年业务积累形成的IP、创意、设计、供应链、媒介渠道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能力,公司横向拓展了数字化营销服务、赛会特许纪念品、贵金属纪念品等业务,并且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开拓创新,持续进行IP文创衍生品、IP电商、文化酒及衍生品、元宇宙等新业务和新商业模式的探索。

礼赠品业务主要面向大企业客户的节日礼赠、产品促销、活动促销、经销商奖励、员工福利、企业文化建设、银行积分与会员积分兑换、用户拉新等场景,提供包括营销方案策划、产品创意设计、供应链管理、资金垫付、物流及售后服务等全流程的一体化解决方案,通过产品销售的形式实现收入。新媒体营销业务是基于微信、微博、小红书、抖音、快手、B站、百家号等新媒体流量平台,为企业客户提供广告营销解决方案。具体流程包括营销方案策划、内容创意和制作、媒介采买、效果监测和报告等。

数字化营销服务业务(促销服务)是礼赠品业务的延伸,包括为客户定制化开发营销APP、小程序、营销物料集采平台等,并进行代运营服务。用于解决客户礼赠品采购集中化、电商化、规范化以及营销数字化的需求。公司2020年开发并上线的一站式企业电商服务平台“元隆有品”,集合公司的供应链资源、设计资源和IT资源等,为数千家供应商企业和同行业友商提供平台、场景、数据、设计、技术、资金六大赋能,助力客户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

赛会特许纪念品属于文创产品的一种,公司在大型赛会特许纪念品的生产开发和销售方面深耕多年。公司是2022年北京冬奥会及冬残奥会(简称冬奥会)特许纪念品零售商,以及徽章、钥匙扣及其他非贵金属产品、毛绒和各类材质玩具、贵金属制品等品类的特许生产商。此次冬奥会公司共获批设计生产特许商品近700款(不含合作伙伴赞助商定制)。上述特许商品除在线下特许零售店、线上天猫旗舰店、中国银行以及对特许零售商批发销售外,公司还为奥林匹克全球TOP合作伙伴(阿里巴巴、可口可乐、宝洁等)、北京冬奥会官方合作伙伴、赞助商、服务商(中国银行、中国联通、中国石化、中国邮政、青岛啤酒等)设计开发并供应定制款特许商品。

基于创意设计能力,公司还进行IP文创衍生品、文化酒及衍生品、文旅文创等创意设计产品的开发和运营。此外,顺应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还拓展了IP电商、元宇宙空间运营、虚拟人及数字藏品等创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人民币1.5亿元),在最高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证券公司固定收益凭证等,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四)投资期限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财务管理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和操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公司法务部负责审核理财产品合同,把控法律风险。同时,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购买理财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3TnlmZO52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孙震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边雨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莎莎女士,独立董事金永生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3TnlmZO52M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3年5月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于欣蕊

电话:86-10-83528822

传真:86-10-83528255

邮箱:ylyato@ylyato.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文”),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之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文中“关于发行方(指企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执行解释16号文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或“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致同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120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拟项目合伙人:韩瑞红,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朱小娃,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魏倩婷,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3、业务信息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客户8家。

4、执业信息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致同所协商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审计机构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3、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的实际工作及其资信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9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3)第110A011997号)确认,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699.9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69.9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748.57万元,减去2022年度派发现金股利8,034.15万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144.33万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3,170,8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合计派发11,158.54万元,本次不送股、不转增股份。

自本预案通过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分红管理制度》、《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

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提高贷款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在为谦玛网络实际发生担保时应及时披露进展公告。

本次担保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的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公司对谦玛网络提供的担保额度中,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但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谦玛网络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公司2023年度对谦玛网络担保额度预计明细如下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日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1888弄11号13楼1302 室-C

法定代表人:孙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 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谦玛网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

谦码网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谦玛网络最近两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谦玛网络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订担保合同有效。

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将在股东大会批准后视谦玛网络自身发展需求进行签署。谦玛网络其他股东不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引的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谦玛网络自身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业务开展和资金筹措,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直接持有谦玛网络60%股权,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且谦玛网络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较强,该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本次为谦玛网络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11,559.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9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娅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名监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19日,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震主持。

二、决议情况

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7名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关联董事孙震、向京、边雨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关联董事孙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于2022年11月26日期限届满,累计行权1,784,689股。因激励对象行权导致公司股本增加,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上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登记。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专人按照行政审批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核要求,具体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保理业务,拟申请授权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如下:

一、保理业务概述

考虑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为加快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申请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二、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一)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或有追索权保理方式,具体以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二)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三)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四)融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授权范围: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出现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需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对应的应收账款融资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公司应收账款的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及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稳健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开展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授权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