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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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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23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确保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附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附属公司提供担保,2023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0亿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所有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25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的第6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至5月5日上午9:00 -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徐守号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7

2.投票简称:同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同兴环保(003027)股票,现登记参加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姓名(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6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7万股应予以回购注销;由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涉及67名激励对象对应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共67.29万股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合计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79.86万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际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续聘期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确保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为附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附属公司提供担保,2023年度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8.00亿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872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40.1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9,183,7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80,737,857.7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88,445,842.2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27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2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1,281.98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6,119.0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2,725.5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356.29万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得投资收益703.76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9,611.21万元,另有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4,174.4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12月24日及25日,公司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25200104002459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50177710800000845、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306073019100132666、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99510100121816666、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51906931810501。2021年2月19日,公司分别与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和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3月23日,公司分别与孙公司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创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8月17日,公司分别与首创证券、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4259652888、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82759641839、孙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78260389589、公司在安徽含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000301775110300000083。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另有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4,174.40万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1,347.7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置换的募集资金于2021年1月份陆续转入一般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396.85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购买理财产品。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低温脱硝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12月,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6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首创证券对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注2: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累计使用金额较投资总额多47.02万元,系该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理财收益等到期结转使用所致。

注3:低温SCR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本年度投产不满一年,故预计效益目标不适用。

注4:烟气治理工程技术中心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6月,出于对募集资金投入的审慎考虑,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首创证券对募投项目延期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注5: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使用金额较投资总额多7.47万元,系该账户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在置换时一并转入一般户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