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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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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1版)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10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起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新大陆、麦克奥迪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达膜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乙敏,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三达膜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九芝堂、博迈科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慧玲、签字注册会计师黄雅萍、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乙敏、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玉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6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对公司2022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11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解释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指企业,下同)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或有事项》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执行新会计基本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并一致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1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902,483.86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84,999,370.12元。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未来投资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在发展阶段,为了进一步布局公司在膜材料上下游产业链方面的业务,除正在进行的募投项目建设外,公司于2023年拟以自有资金 24,923.80万元对旗下宿松临江、宿松城北、巨野董官屯、吉林白城等7个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及技术升级改造,将膜技术应用于这些污水厂从而提高了出水水质和环境保护效益。同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23年拟以自有资金预计投资6,192.09万元,用于厦门、漳州、许昌生产基地的投资建设膜材料生产基地、增加研发设备投入及对现有设备更新改造。另外,公司还计划以自有资金4,125.48万元(美金600万元)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卓越三达研究院,围绕“膜技术在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基材料领域的应用”开展技术研发。

基于新建项目投建安排及对外投资对资金需求,公司需要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公司项目投资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为确保公司各经营项目的平稳推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历来重视以利润分配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投资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投资发展规划,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各项目技术改造、设备更新、项目扩建及对外合作投资,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认为:我们认真考虑了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资金安排,存在明确使用规划,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从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此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要求。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本支出需求、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长远利益,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尚需经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14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管控,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出具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全体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也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也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15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莉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所包含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2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有力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管理层认真履行职权,严格执行各项决议,有效发挥职能,使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比进度较为缓慢,监事会将督促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结合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以及资金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从未来更加有利于公司发展和回报投资者的角度出发,此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等情况,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资予以了确认,并同意公司拟定的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将与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合并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有助于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也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12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存货、应收票据、应收款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总额为3,381.31万元,明细如下:

(一)信用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3,069.06万元, 具体如下:

1、2022年末,公司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按期末账龄组合或单项认定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约2,223.23万元。

2、2022年末,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项按期末账龄组合或单项认定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约845.83万元,其中公司对唐河县裕嘉农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应收款股权意向金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4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该股权意向金3,700.00万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金额合计312.2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3,381.31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在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后,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16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3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31日

至2023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联系电话:0592-6778016,传真:0592-6778156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30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联系电话:0592-6778016

联系人:张靖霄、黄剑婷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