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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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16年5月18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45%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8,273,082.08元,净资产为-9,669,554.81元,总负债147,942,636.89元;2022年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4,962,378.73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十)Brother Mining SASU(刚果兄弟矿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刚果兄弟矿业有限公司
住所:No208,AVENUE BANZA MONA, QUARTIER MUTOSHI, COMMUNE MANIKA, LA VILLE DE KOLWEZI, PROVINCE DU LUALABA EN REPUBLIQUE DEMOCRATIQUE DU CONGO
注册资本:1,000,000USD
成立日期:2017年9月5日
股权结构:香港科立鑫持股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67,296,795.84元,净资产为-4,389,451.93元,总负债471,686,247.77元;2022年营业收入 0元,净利润-1,630,668.38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十一)PT.YONGYU INTERNATIONAL ENERGY INDONESIA(印尼永誉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印尼永誉国际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CENTENIAL TOWER LANTAI 35 GATOT SUBROTO BLOK. KARET SEMANGGI SETIABUDI KOTA ADM,JAKARTA SELATAN DKI JAKARTA
成立日期:2022年10月3日
股权结构:盛屯矿业间接持股8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31,436,362.30元,净资产为99,355,886.59元,总负债32,080,475.71元;2022年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330,936.14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期限
上述拟担保限额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上述子公司进行担保,有助于改善子公司的流动性,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6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6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计划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上述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我们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部单位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15,065.4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3%,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07,615.4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0%,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53.85万元,每股收益-0.0328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7,310.5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提出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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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且考虑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本年度大额的存货跌价损失主要出现在钴产品。公司对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本次减值测试中,主要采矿权及探矿权、商誉的减值测试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 50,574.18万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63.62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52,137.80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该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该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的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旨在向政府与监管机构、股东与投资者、客户、供应商与行业、员工、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披露公司2022年度在环境、社会及治理方面的实践与绩效。公司在精进自身生产经营的同时,持续深化企业在社会中所承担的责任。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公司计划为各主要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6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的担保总额,在2023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三)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法规、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合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镍业”)为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为满足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合镍业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实际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解释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53.85万元,每股收益-0.0328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07,310.50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依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谨慎原则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商品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0%(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商品衍生品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名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未来的一年内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敞口授信金额不超过6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融资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进出口押汇、进口代付、银行代客衍生品交易(人民币汇率交易、货币掉期、掉期交易、期权交易)及其他融资品种授信额度。如有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为上述授信范围内发生的具体贷款提供担保或共同负债模式(具体以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法律文本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采矿权或探矿权进行抵质押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房产、股票、银行存款存单、银行理财、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股权进行抵质押担保,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11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担保金额不超过65亿元。
在此额度范围内,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及其项下融资的所有文书。本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要求,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最新的《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章程》,拟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的部分管理制度列表如下:
■
上述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序号1-8议案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确认,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2,137.80万元,其中包括资产减值损失50,574.18万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563.62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 5月10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1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郁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就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年报,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22年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贷款、黄金租赁、信用证及其项下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再保理、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到期兑付、转让的应收账款回购、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关税保证保险项目、申请期货交割仓库、境内外债券及票据、以自有资产抵质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公司计划为各主要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96亿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26亿元。计划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5亿元。
上述额度为2023年度公司预计的担保总额,在2023年度预计总额内,各下属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
(三)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六)法律法规、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事宜参照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执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所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的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开展2023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相对应的业务流程。本次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展开与公司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符合公司利益需要,有利于减少、规避大宗商品现货波动等形成的风险,提高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开展此项业务,并同意将本议案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3年商品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限额为:在任何时点理财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限额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购买理财金额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授权有效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确认,对可能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52,137.80万元,其中包括资产减值损失50,574.18万元和信用减值损失1,563.62万元。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审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2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金属”)、中合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镍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为盛屯金属在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泉州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中合镍业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盛屯金属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989.60万元,公司为中合镍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拟与泉州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盛屯金属在泉州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公司拟与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中合镍业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6日和2022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为盛屯金属提供担保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中合镍业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签署后,因尚未实际发生借款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故公司为盛屯金属提供担保的余额仍为19,989.60万元,为中合镍业提供担保的余额仍为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盛屯金属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40号102单元A01室
(4)法定代表人:张振鹏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家用电器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建材批发;珠宝首饰批发;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不含文物、象牙及其制品);其他电子产品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家电设备零售;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黄金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电力生产。
(7)盛屯金属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盛屯金属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中合镍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合镍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8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丽春镇东风村七组二号
(4)法定代表人:胡晓雷
(5)注册资本:人民币18,880万元
(6)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中合镍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8)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中合镍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盛屯金属、中合镍业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对授信进行担保,是根据全资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盛屯金属、中合镍业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部单位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15,065.4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63%,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407,615.44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0%,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23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项目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并通过外汇衍生品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实现整体外汇衍生品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以及海外投资规模相适应,结合目前外汇市场的变动趋势,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本公告所称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以及海外投资衍生的外汇资产和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包括在以下范围内: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
依照公司外汇相关进出口业务和海外投资经营周期以及谨慎原则,2023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何时点交易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0%,交割期限与外汇收支期间相匹配。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金额可以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流程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都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支出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采购订单、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付款、回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供应商或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已操作的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套期保值,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为防止外汇衍生品交割与实际收付时间差距较远,公司高度重视对外汇资金收支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六、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就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决策和风险控制组织机构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操作程序,按照制度要求执行。
3、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主要是规避汇率和利率等波动风险,与公司经营密切相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作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外汇品交易业务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下转2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