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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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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83版)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于2016年9月30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1月,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8月7日,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及用款需求,公司在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下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要求,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文莱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1月30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以下合称“甲方”)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沙溪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9年5月9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0月22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27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零,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部分已销户。

2、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522.1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2,405.44万元,利息收入及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等为116.72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3、2020年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零,具体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4、2022年配套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170,673.28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0.00万元;本公司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20,920.9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结余为20,673.28万元,利息收入及存款类金融产品收益等为236.84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0.85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总额为376,562.33万元,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附表1-1)。

2、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差别化功能性纤维提升改造项目”、“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和“差别化纤维节能降耗提升改造项目”及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结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永久性补流的资金为1,835.41万元,尚余2,522.16万元未补流转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配套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附表1-2)。

3、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19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19年5月9日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1-3)。

4、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50万吨新型功能性纤维技术改造项目”及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的“年产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附表1-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2、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取消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年产25万吨环保功能性纤维升级改造项目和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太仓逸枫),将该两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收购杭州逸暻100%股权以及年产100万吨智能化环保功能性纤维建设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3、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4、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所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2022年度合并净利润。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19年配套募集资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实际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部分系实际投资使用了募集资金本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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