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2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多式联运业务
公司长期专注于多式联运业务,在多式联运领域累积了较为丰富的行业经验,形成了专业的服务能力和灵活的反馈机制。在综合考虑不同运输方式下的安全性、效率及成本后,公司设计出满足客户需求的物流方案,以货物交付的安全性和效率为前提,力求降低整体物流成本。公司通过切入全国氧化铝消耗量及电解铝产量居前的新疆区域开展多式联运业务,并随着业务的深入开展,公司又重点开辟了广西至内蒙古的公水联运专运线。同时,在电解铝的集散地及消费地华南地区、华东地区布局仓储物流中心,实现物流业务与仓储业务优势互补、相互带动的良好态势,目前已在铝产业链上形成了多式联运专线优势及物流网络优势。
公司凭借在多式联运行业长时间的产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在物流产业链的全方位、全链条的战略布局,公司已经具备整合物流产业链资源、调动内外部运输资源的能力,成为有色金属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多式联运企业。
(2)直运业务
公司也在大力发展直运业务。直运业务可分为代理运输业务和自营运输业务。代理运输是指代理运输经营人作为全程负责的第三方运输机构,按照客户的指示和运输需求设计运输路线,并寻找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平台或第四方承运人实施运输的方式;自营运输是指承运人利用自有运输设备为客户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依据运输单价和运输数量来收取相应运费的服务。
公司的代理运输业务以西南地区为中心,西南地区作为铝产业链的重点发展区域,凭借其较为突出的水电能源优势成为铝土矿-氧化铝-水电铝综合生产基地,已成为公司的重点战略布局区域;而自营运输业务以华南地区为中心,采用自有车队运输方式进行承运,公司借助自身处于珠三角核心经济圈的产业地缘特性,凭借地理优势、产业优势、行业积累及专业服务,在华南地区有色金属的物流行业拥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占有率。
(3)仓储综合业务
公司利用自有或租赁的仓库、土地为客户提供仓储服务,获取仓储收入、装卸收入及其他相关衍生服务的收入。随着行业的逐步发展与成熟,公司的仓储综合业务不再局限于仓库的管理、货物的存储等“仓储基础业务”,而是不断向供应链上的增值业务延伸,积极满足客户对仓储服务的全方位要求,提供期货交割与标准仓单制作、货权转移登记、仓储管理输出等增值服务。
公司在有色金属消费集散地的华南地区设立了炬申仓储、三水炬申、广州炬申,华东地区设立了无锡炬申、江西炬申,华中地区设立了炬申仓储巩义分公司,在电解铝的主要供给地广西等地设立了钦州炬申、靖西炬申,在电解铝主要生产地新疆设立了石河子炬申、昌吉炬申等全资子公司,紧贴铝产业链上下游开展综合仓储业务。另外,炬申仓储继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铜期货指定交割仓库后,2022年又获批成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锌、锡期货指定交割仓库以及广州期货交易所工业硅期货指定交割仓库,进一步巩固了炬申物流园区在华南地区有色金属领域的核心仓库地位。
(4)网络货运平台
炬申智运平台是公司子公司炬申智运打造的网络货运平台,是为货主企业、物流企业、社会车辆、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提供一站式服务的跨行业系统管理平台;平台对供应链中的物流、车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进行整合,形成大数据中心从而推动大宗物资贸易产业互联网升级,加强信息安全与透明化,提升行业规范。为参与物资供应链过程的各协作方提供统一的订单、运输、结算协同作业、全物流过程可视化监控、专业的订单管理、运输管理、结算管理系统服务,使供应链管理更便捷,效率更高,降低整个供应链物流系统的成本。目前平台业务品种涵盖铝锭、铝棒、氧化铝、煤炭等十余个品种,业务范围遍及全国28个省级行政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2、重大担保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炬申仓储参与上海期货交易所不锈钢期货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2022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炬申仓储参与上海期货交易所铅、锌期货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炬申仓储根据原合作协议及《上海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开展期货商品铝、铜、锌、锡的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3日、2022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炬申仓储根据与广州期货交易所签订的《广州期货交易所与交割仓库之合作协议》项下开展工业硅期货商品入库、保管、出库、交割等全部业务所应承担的一切责任,承担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保证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202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送达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各董事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其中董事长雷琦先生、董事李俊斌先生、曾勇发先生、独立董事李萍女士、匡同春先生、杨中硕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雷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李萍女士、匡同春先生、杨中硕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
2022年度董事会具体工作情况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在认真听取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目前股本12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64,00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有关安排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具体情况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相应子公司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责任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综合考虑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固定津贴为8万元/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除了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外,公司另行支付董事津贴3000元/月(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责任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1、总经理基本薪酬为50万元,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2、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为36万元,绩效薪酬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3、公司可根据2023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兼职其他职务和特定工作任务等情况,对薪酬作另行适当调整和专项奖励,报酬标准按照孰高原则确定。
上述薪酬均为含税薪酬。
关联董事雷琦、李俊斌、曾勇发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变更住所、增加经营范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住所、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相关变更情况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12日下午14:40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9.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 会股东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金梅
联系电话:0757-85130222
传真:0757-85130720
邮箱:benbu.lei@jushen.co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
邮政编码:528216
3、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3: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3年5月10日17: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02”,投票简称为“炬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0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以书面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启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切实履行了监事会职责。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各项活动均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规范要求。《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会检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报告期内发生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除了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外,公司另行支付监事津贴1000元/月(含税)。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4.2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0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53.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7.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05.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7-33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5月29日,经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5月18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灶支行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2021年5月2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2,521,608.83元;另外,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4,588,597.52元。
(1)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不含增值税):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2021年5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民币32,521,608.83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的人民币4,588,597.52元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7月18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该项决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实施完毕,并依法办理了相关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934.55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目前,相关销户手续还在办理中。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3,000.00 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784.50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的形式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建设。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各银行具体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相应子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住所由“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二层211、213 室”变更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8号”;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鉴于住所、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住所、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422,964.3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42,296.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7,569,994.21元,并扣除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77,28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6,970,662.12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696,115.2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综上,结合相关规定及公司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考虑到公司股东投资收益,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64,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综合考虑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目前股本12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64,000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本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情况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保障公司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