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1版)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5,投票简称:北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2年度

暨2023年第一季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和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20日(周四)下午13:30现场交流的方式举行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3年4月20日(周四)下午13:30。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总经理张天闯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习先生、财务总监唐红英女士、独立董事:赵彦彬先生、李玉华先生、季学武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会,保证活动规范有序,本次业绩说明会主要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0日12:00。敬请有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将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相关问题等信息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bmdongban@bjgk.com)进行预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业绩说明会不提供网络方式,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三)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参会人员请仔细填写并携带《承诺书》(见附件1)参加会议,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咨询电话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件1:

承诺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公司)将对你公司进行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公司)承诺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不故意打探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未经你公司许可,不与你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进行沟通或问询;

(二)本人(公司)承诺不泄漏在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过程中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你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你公司证券;

(三)本人(公司)承诺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不使用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获取的你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中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的,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缺乏事实根据的资料;

(五)本人(公司)承诺基于本次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或涉及基础性信息的部分内容),在对外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你公司,并保证相关内容客观真实;

(六)本人(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公司也可明确规定责任的内容);

(七)本承诺书仅限于本人(公司)对你公司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活动,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13:30;

(八)本承诺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经本公司(或研究机构)书面授权的个人在本承诺书有效期内到你公司现场调研(或参观、采访、座谈等),视同本公司行为。(此条仅适用于以公司或研究机构名义签署的承诺书)。

承诺人(公司):(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7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自与公司合作以来,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9亿元,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87亿元。

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张福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李洁茹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璟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2022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05万元,主要为公司提供年审服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案表决情况:7表决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标准,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审计费用,审计费用不超过105万元。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8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4号)的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5,776,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694,879.25元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774,081,320.75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主要是由于受到外部环境影响,该项目的实施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主要是由于某新型号起落架研制过程中需要用到特殊材料热处理工艺且时间较紧,2021年公司从天津飞悦航空零部件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采购真空回火炉配套设备,计划用于科研生产。由于当年外部环境措施较为严格,设备不能及时运输到北摩高科正定摩擦材料有限公司安装使用。为推进项目科研进度,公司选择增加募投实施主体及地点,就近在天津租赁厂房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此外,天津当地具备使用真空回火炉配套设备的特殊材料热处理工艺所需的其他技术条件,且整体成本较低,从整体经济效益方面考虑,公司决定将真空回火炉配套设备投入控股公司天津市全顺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由其完成相关的加工工艺。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0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由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2年度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4,736,765.68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72,612.29万元,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2、报告期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3、报告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1、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44,736,765.68元,该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减少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44,736,765.68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98,686.55元,相应减少2022年度所有者权益44,736,765.68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1,298,686.55元。

2、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3,944,934.87元,2022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35,022,017.2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23,502,201.72元,扣除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1,054,400.00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160,465,415.51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746,323,673.63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906,789,089.14元人民币。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理性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规定。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二、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当前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拟决定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规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各项业务发展、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公开透明,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基于考虑公司2023年的整体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4号)的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

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5,776,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694,879.25元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774,081,320.75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计人民币798,845,471.69元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23177账户人民币288,845,471.69元、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35611账户人民币285,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11081001040021479账户人民币145,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0200048929200240620账户人民币80,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59.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0,338.76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20.25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6月4日将10,759.01万元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2023年4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严重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1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淑敏女士出具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在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内容

王淑敏女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17,197,4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2%,其中,52,668,162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64,529,285股为上市后增持的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王淑敏女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也不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股份质押。

在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王淑敏女士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王淑敏女士出具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4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