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27 公司简称:江南高纤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31,760,902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3,176,090.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世界经济仍处低迷,国内消费明显放缓,国际原油价格大幅波动,行业盈利下滑。涤纶毛条业务方面,市场需求保持相对平稳,产品价格随聚酯切片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宽幅震荡,行业盈利水平总体平稳。复合短纤维业务方面,受婴儿出生率下降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复合短纤维市场需求不足,行业开工率低,新增产能不断投放市场,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行业赢利水平进一步下降。
1、化纤生产制造业务
公司的核心业务是化纤制造业务,主要生产涤纶毛条和复合短纤维。涤纶毛条主要应用于毛纺行业,用于和羊毛毛条混纺生产呢绒等织物面料;复合短纤维作为新一代无纺布的主要原材料,主要用于生产各类无纺布和无尘纸,广泛应用于生产纸尿裤、卫生巾等一次性卫生材料。公司是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复合短纤维和涤纶毛条生产企业,现有23万吨复合短纤维产能和3.6万吨涤纶毛条产能,完成技改涤纶毛条产能将增加至4.2万吨,以差别化涤纶毛条和ES复合短纤维为主导产品。
公司产品图示
涤纶毛条产品
■ ■ ■
复合短纤维产品
■
公司是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处于棉纺、毛纺、无纺布的前端产业链,上游为聚酯切片、聚丙烯、聚乙烯的化工企业。
■
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以直接向原料生产商采购为主,以向经销商采购为辅,而且公司对主要原材料采取指定原料生产商集中定点批量采购的模式。公司选择了为数不多的几家原料生产厂家作为主要供应商,采取集中定点批量采购的模式,以保证原料品质的长期稳定。
(2)生产模式:对于通用的品种,公司根据销售人员上报的销售计划批量生产备好适当的库存,对于客户不同需求的差别化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方面采取向下游客户直销的模式,减少中间环节费用。
2、化工贸易
公司主要以全资子公司苏州市天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PTA、MEG等化工原料开展化工贸易。
3、租赁业务
公司利用存量土地、房屋资源,开展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业务。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1亿元,同比下降5.01%,实现营业利润9,460.43万元,同比下降17.37%,实现利润总额9,471.77万元,同比下降17.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54.09万元,同比下降18.55%。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报告期销售涤纶毛条14,188吨,比上年同期减少3.76%,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25%;
(2)报告期销售复合短纤维41,949吨,比上年同期减少11.41%,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0.06%;
(3)报告期实现化工贸易营业收入16,563.16万元,同比下降8.32%;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3-003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股票代码:600527 股票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临2023-006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11.32 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5,214.3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419.05万元;2022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64.9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979.2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1,601.83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7,381.05万元,其中本年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后净收入962.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64.9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73,765,326.6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17年11月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546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年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68,666,408.52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50,846,761.00元。2018年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50,846,761.00元,并以募集资金账户等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3、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25号鉴证报告),2019年度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金额共计224,288,458.91元,同意按上述金额进行募集资金置换。其中2019年度已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共计为人民币223,942,827.61元,对已置换的部分予以确认;并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4月15日及2021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4.8亿元(含4.8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它法律性文件。2022年度,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江南高纤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南高纤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江南高纤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单位: 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3-007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配实施公告中明确。 ●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3,352,653.82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9,335,265.38元,加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386,530,950.68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70,548,339.12元,扣除应付普通股股利121,223,263.14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49,325,075.98元。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31,760,9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173,176,090.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参 与权益分派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转增)总额。如后续参与权益分派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未来发展规划、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拟定的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兼顾股东利益,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况、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股东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的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3-012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节余募集资金8,181.03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决策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备结项条件,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181.03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11.32 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使用,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②节余资金数额与各项计算所得数额有差异主要系小数四舍五入所致。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秉承合理、有效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公司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正常投入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181.03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3-013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3,673.54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实际环境变化,经审慎评估,拟终止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并将以上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3,673.54万元(含银行理财收益及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669,811.32 元,已于2017年11月3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拟终止的募投资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完成了生产线部分关键设备设施改造,生产效率和稳定性得到提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及剩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①利息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②节余资金数额与各项计算所得数额有差异主要系小数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募投项目拟终止原因
“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拟改造4条年产2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的产能。高性能复合短纤维(ES纤维)主要制造卫生用纺织品,用于一次性卫生用品,包括婴儿纸尿布、女性卫生用品等。我国政府先后推出了多项鼓励生育政策以提高新生人口率,但自2017年以来,我国新生儿出生率呈逐年下滑的趋势,人口红利逐渐减退,婴儿纸尿裤市场需求下降,市场规模成长不及预期,从而对复合短纤维市场增长情况带来一定的冲击。近年来,国内复合短纤维新增产能不断投放市场,市场竞争加剧,不确定性因素增加。公司年产4万吨高性能复合短纤维生产线项目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目前现有复合短纤维总产能23万吨,其中,全进口生产流水线的高性能复合短纤维产能达7万吨,可以满足高端市场需求。综合目前产能利用率的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判断,公司经充分论证和审慎评估后拟终止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同时考虑到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拟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六、对公司影响
结合目前产能利用率的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市场需求的判断,公司拟终止“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优化财务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事项亦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因此,同意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复合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后审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流动资金后,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3-009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规定和要求而进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该解释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 重大影响。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 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3-010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3、决策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有效。
4、现金管理的品种: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5、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低风险、流动性的短期(不超过1年)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编号:临2023-011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4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832,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0,3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669,811.32元。2017年11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17年11月3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报字【2017】第ZA1629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2、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4、投资决策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四、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
2、实时跟踪、分析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净值变动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会计账目
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检查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4亿元),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购买关联方发行的理财产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27 证券简称:江南高纤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4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19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4日
至2023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委托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8:00至下午4:30。
5、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8号江南大厦
2、 邮编:215143
3、 联系电话:0512-65712564 65481181
4、 传真:0512-65712238
5、 联系人:陆正中 丁岚
(下转2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