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3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7,431,917.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以及三元、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业务板块主要分为三大方向:改性材料业务、ICT材料业务和新能源业务。
1) 改性材料业务板块
普利特改性材料业务板块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烯烃材料(改性PP)、改性工程塑料(改性PA、改性PC/ABS)、改性聚苯乙烯(改性ABS)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内外饰、电子电器、航空航天、动力和储能电池周边等领域。
2)ICT材料业务板块
普利特ICT材料业务板块主要围绕工业化液晶聚合物(LCP)的合成和应用展开,LCP材料属于特种工程塑料,具体包括改性LCP树脂、LCP薄膜、LCP纤维,主要应用于ICT相关行业,例如5G高频高速高通量信号传输领域、高频电子连接器、声学线材、毫米波通讯等。
3)新能源业务板块
2022年8月5日,上市公司完成收购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交割。海四达电源成立于1994年,是专业从事三元、磷酸铁锂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新能源企业,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动工具、智能家电、通信、储能、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海四达电源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丰富的新能源技术储备和持续的研发能力,在全球拥有较多知名客户。
(2)公司的行业地位
1)改性材料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改性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改性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材料行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开拓,公司为国内外多家汽车制造商提供服务,包括宝马、奔驰、大众、通用、福特、克莱斯勒、比亚迪,上汽,吉利,长城,长安,奇瑞等车企,已成为国内改性塑料行业领军企业之一。
公司与国内各大著名高校持续保持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公司研发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企业、被上海市科委认定为上海市汽车用塑料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公司在微发泡材料技术、低密度材料技术、薄壁化材料技术、“以塑代钢”技术在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在汽车低散发材料方面,公司借助多年来汽车内饰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在汽车用改性塑料材料低气味、低TVOC领域处于行业优势地位;在高性能汽车内饰材料方面,公司多年攻关的低密度内饰材料和高性能爆破仪表板材料,打破数十年同类材料被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大大提升了公司的技术水平及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未来公司将会继续保持和不断进步,以期在汽车材料行业实现更大的发展。
2)ICT 材料业务
公司高度重视电子新材料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尤其是在5G万物互联通信技术的大背景下,公司抓住高端通信材料的发展机遇,积极布局LCP材料全产业链以及特种聚合物。LCP主要用于5G高频高速通信、电子连接器、以及其他特殊结构件等。公司的LCP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持有美国PCT专利,在申请发明专利16项,授权发明专利8项。公司于2007年布局LCP产业,是国内首家LCP树脂聚合产业化企业,经过15年自主开发及产业整合,在LCP领域实现全产业链布局,具有2000吨LCP树脂聚合产能、5000吨LCP共混改性生产能力,300万平方米LCP薄膜生产能力、以及150吨(200D)LCP纤维的生产能力,目前在金山工厂实施技改再扩大2000吨树脂生产能力。公司目前是全球唯一一家拉通产业链,同时具备LCP树脂合成、改性、薄膜、和纤维技术及量产能力的企业,其中LCP改性材料对国内外主要客户批量供货中,纤维已获得国际客户认可并量产供货,薄膜已获得下游客户的测试认可,已有小批量供货。随着毫米波通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全面普及和应用,同时叠加公司产能效益的释放,LCP业务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点。
3)新能源业务
海四达专业从事二次电池的研发生产已有近三十年,是国内较早实现锂电池技术产业化的企业之一,拥有应用于动力和储能电池领域完整的新能源电池研发和制造能力。海四达设立了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时拥有一支优秀稳定的技术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专家组和高素质研发人员构成。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海四达多次承担和实施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其多款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前海四达拥有三元、磷酸铁锂等电池产能共4.03GWh/年。
海四达是国内较早专业从事二次化学电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是专业的电源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及产品供应商,是工信部《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目录企业,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江苏省动力电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江苏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副主任单位。
海四达电源产品系列齐全、质量性能较好,在某些领域已具备与全球一流电池制造商同台竞争的实力,拥有大量长期、稳定的优质客户。在电动工具领域,海四达电源与南京泉峰、TTI、浙江明磊、有维科技、江苏东成、宝时得、ITW等国内外知名电动工具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其生产线也已通过了史丹利百得、博世的严格审核;在智能家电领域,海四达电源已成功积累了美的、科沃斯等国内外知名客户,市场拓展趋势良好;在通信储能领域,海四达电源已与Exicom、中国移动、中国铁塔、中国联通等国内外大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在户用和工商业储能领域,海四达电源已与大秦新能源达成了战略合作关系;在钠离子电池的研发中,海四达电源已与中科海钠形成全方位战略合作,共同开发和导入下游核心客户的产业应用。此外,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海四达电源产品聚焦深化应用,为扩大市场占有率、实现国产替代夯实基础。
经过近三十年发展,海四达电源的“HIGHSTAR”品牌已在国内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系主流锂离子电池厂商,根据高工锂电发布的《2021年中国电动工具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海四达电源过去两年在全球电动工具市场,稳居国内企业前三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通过重组海四达电源,公司实现新能源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
公司持续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探索与布局。报告期,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79.7883%股权,且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有权向海四达电源增资不超过8亿元,用于海四达电源“年产2GWh高比能高安全动力锂离子电池及电源系统二期项目”、“年产12GWh方型锂离子电池一期项目(年产6GWh)”两个项目投入。2022年8月5日,海四达集团已将其持有的海四达电源79.7883%股权过户至普利特名下,且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通过此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新增锂离子电池业务,快速切入储能、小动力锂电池等优质行业赛道,从而形成“新材料+新能源”双主业运行的经营模式,实现公司主营业务向新材料和新能源的战略转型升级。同时,公司的业务和客户结构将进一步丰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促进公司更加长远、高质量地发展。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2022年9月,本公司以1,140,973,000.00元对价收购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79.7883%股权,海四达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22年8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浙江普利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而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股权激励相关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202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11 月 23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9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8.45元/份。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实际授予336.96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上市登记。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03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监事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价值创造奖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分为三个职级(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宽带工资相关薪酬政策领取基本年薪,根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工资。
(1)总裁基本年薪71.2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23.7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高级副总裁根据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基本年薪63.7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21.2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3)副总裁基本年薪56.2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18.7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4 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03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860,827.43万元,负债合计550,01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83,919.52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675,848.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76%;实现营业利润20,997.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0.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9.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0.99%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3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2023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23年度汽车材料业务保持稳定增长,新能源业务实现快速增长,ICT业务实现放量增长。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22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钱君律、胡冰、赵世君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94,518.36元,2022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985,192,887.91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017,431,9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0,871,595.8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不变。
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未落实内部控制规则的相关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预算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4.5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2)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3)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4)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5)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6)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票据池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7)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8)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9)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0)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1)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2)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3)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4)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5)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6)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7)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公司上述所申请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3,071.68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万美元。
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分配部分预留份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向包括监事邵祥胜在内的20名员工授予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部分预留份额分配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1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并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04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9、议案11-12均为特别决议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4月28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31115900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0日9:15-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03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19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860,827.43万元,负债合计550,01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83,919.52万元。
2022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675,848.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76%;实现营业利润20,997.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0.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9.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50.99%
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094,518.36元,2022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985,192,887.91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017,431,9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0,871,595.8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利润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数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和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分配部分预留份额的议案》
关联监事邵祥胜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非关联监事进行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分配部分预留份额所确认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进行分配。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4月 20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04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
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19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13,071.68万元(其中207,500.00万元人民币,800万美元;800万美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9646折合人民币约5,571.68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5,000万元,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WPR Holdings LLC提供担保5,571.68万元,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6,500万元,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蔡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1,430.73万元,负债总额56,413.22万元,净资产85,017.5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70,380.12万元,利润总额3,869.58万元,净利润4,668.34万元。
2、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云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蔡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审批前不得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962.99万元,负债总额12,262.01万元,净资产35,700.9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5,891.87万元,利润总额371.49万元,净利润528.88万元。
3、WPR Holdings LLC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1日
注册地点:520 Kingsbury Highway, Johnsonville, South Carolina 29555
法定代表人:周文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15.14万美元,负债总额1,520.65万美元,净资产4,994.49万美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918.47万美元,利润总额470.91万美元,净利润514.23万美元。
4、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8,346.00万元
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79.7883%的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9,667.72万元,负债总额151,388.99万元,净资产88,278.7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7,004.44万元,利润总额14,742.04万元,净利润14,045.59万元。
5、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8月22日
注册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22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动力科技领域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动力电池、仪器仪表制造、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977.95万元,负债总额79,050.93万元,净资产32,927.0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6,365.31万元,利润总额1,450.18万元,净利润2,077.86万元。
6、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2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华石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85.73万元,负债总额1,053.43万元,净资产632.2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288.43万元,利润总额135.76万元,净利润139.19万元。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WPR Holdings LLC、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213,071.68万元(其中207,500.00万元人民币,800万美元;800万美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9646折合人民币约5,571.68万元)。具体如下:
1、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5,000万元,包括:
(1)为浙江普利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浙江普利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浙江普利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浙江普利特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浙江普利特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包括:
(1)为重庆普利特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WPR Holdings LLC申请的800万美元(800万美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9646折合人民币约5,571.68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4、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6,500万元,包括:
(1)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9,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市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8)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9)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0)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1)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2)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3)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4)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5)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6)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7)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包括:
(1)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控股孙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方: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董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3,071.6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68.55%,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5,000万元,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WPR Holdings LLC提供担保5,571.68万元,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6,500万元,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合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00,363.1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29%。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3-03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蔡青、独立董事赵世君。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现就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通过访问全景网(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提出相关问题或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6:00前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箱:yangfan@pret.com.cn)的方式联系公司,公司将在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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