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7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结合公司计划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报备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9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72号)核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合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2,250,000.00元,累计发生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7,041,585.11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号《验资报告》。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78,841,016.34元。其中: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累计使用417,800.00元;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累计使用105,089,912.55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使用20,230,232.25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253,103,071.54元,该项目已实施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做注销处理。
(2)截至2022年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46,281,673.23元,其中:本年取得投资收益11,348,897.02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808,148.04元,其中:本年收到利息收入5,021,923.10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2,469.00元,其中:本年支付手续费1,678.38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378,841,016.3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546,454,750.80元,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162,454,262.5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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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下表中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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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户1、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3050186685109688011,存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2021年改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自贸区支行。
专户2、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群力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113101013100109455,存储募集资金135,616,6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3、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8888868801156,存储募集资金230,00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专户4、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51903399110103,存储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其中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12,748,377.58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0年12月9日注销。
专户5、本公司已于2019年7月5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65010078801200002089,存储募集资金142,340,192.45元,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该账户已于2021年11月05日注销。
专户6、根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资金需求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睿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睿光”)于2019年8月28日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550880215810700180,该专户仅用于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惠州睿光于2019年9月6日与本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19年9月7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7、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新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65120078801200000414,截止2021年10月20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0.00万元。用于存放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专户8、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便于公司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加强银企之间合作,同意把2020年2月17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开立的一般账户转为募集资金账户,账号为3500010119200018560,截止2021年10月 20 日,上述账户的余额为 0.00万元。用于存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图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对该协议进行了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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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78,841,016.3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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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46,454,750.80元,其中162,454,262.55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的投资产品及收益凭证384,000,488.25元。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8月10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并承诺该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对于该账户的开立与使用,公司已于2020年8月12日在《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80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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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华泰证券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资金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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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合计384,000,488.25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0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充分考虑到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
●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671,724.5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2,621,807.42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情况
公司在光学制导系统、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光电专用测试设备以及激光对抗系统等领域拥有着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所处行业为军工电子信息行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 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坚持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理论现代化、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军事人员现代化、武器装备现代化……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优化联合作战指挥体系,推进侦察预警、联合打击、战场支撑、综合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深化联合训练、对抗训练、科技练兵。”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承担着“信息系统一体化、武器装备信息化、信息装备武器化、信息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军工电子信息化水平决定现代战争走向,强军意志对军队信息化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强军过程中对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列装及消耗需求预计将有效支撑军工电子信息行业的持续高景气。同时,军工电子信息发展自主可控是重要战略方向,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仍有一定差距、仍有较大上升空间,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将迎来全面发展机遇。
为此,随着行业快速发展、需求不断增长,需要公司留有足够的资金以应对行业发展和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紧紧围绕军工电子信息行业发展动态,持续关注高科技武器装备发展新趋势,克服多种不利困难因素,使得公司整体运营情况保持了良好发展。随着党和国家的强军思想和强军目标推动国防信息化建设持续加速,近年来公司在强化科技创新、拓宽产品领域、市场布局等方面积极部署,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参与多个武器装备型号的产品研制。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产品的设计、研发,设计验证成功后采购原材料、零部件等物料加工为半成品,经过检验、装调、测试等环节完成产品的制造并销售给客户,为此对资金和产能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下,经营管理层精心组织各项经营管理工作,聚焦光学制导、模拟仿真、光电测试、激光对抗、电力巡检等主营业务领域协调客户单位推进各项目调试、交付和验收工作,使得公司全年整体运营情况保持了良好发展,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987.01万元,同比增长4.22%。受产品结构变化、军品审价、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各分支机构逐步发挥市场开拓和人才引进职能而致使相关费用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67.17万元,同比下降1,451.47%。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费用3,582.13万元、同比上年增长5.93%。
未来发展中,公司将继续强化使命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围绕光学制导、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激光对抗系统、光电专用测试等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企业地位强化等方面工作。结合公司目前所在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公司须留存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2022年度公司受产品结构变化、军品审价、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各分支机构逐步发挥市场开拓和人才引进职能而致使相关费用增加等综合因素影响导致公司本年度利润出现亏损,综合考虑现阶段发展状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影响,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产品研发等。
1、日常经营活动需求:面对强军过程中对武器装备的升级换代、列装及消耗需求将有效支撑军工电子信息行业持续高景气的发展趋势,为保证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未分配利润拟补充公司各类业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产品研发资金需求。公司为了为适应行业发展现状、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保证公司新产品研发进度和质量,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加大必要的研发资金投入积蓄动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是公司基于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未来资金投入需求等可持续发展以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等。其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2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光电”或“公司”)于 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如鹏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49)。
4、2020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51)。
5、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同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9,870,137.84元,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值3.4亿元、3.06亿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将取消归属已经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作废。
综上,本次拟作废股票期权数量合计412,000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8人调整为24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32,000股调整为320,0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较为稳定,离职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2022年度,受国际局势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等因素影响,各行业发展面临巨大压力和多重挑战,同时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市场开拓、人才引进力度,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上年增加,多方面因素导致公司尚未达到《激励计划》中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冲减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支付费用,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对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3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9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8楼8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
至2023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议案 7、议案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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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哈尔滨市松北区创 新路1294号TA楼15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3年5月18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 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国兴
联系电话:0451一58627230
Email:xggdchenguoxing@163.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路1294号
邮编:150080
(二)注意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三)法律见证
拟聘请有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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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4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72号)核准,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合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8.0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2,250,000.00元,累计发生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7,041,585.11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5,208,414.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9BJGX0462号《验资报告》。后因发行费用发票的尾差,实际相关发行费用较之前增加0.02元,募集资金净额实际为865,208,414.87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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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已投入费用”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统计数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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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主要是:第一,公司新增批产产品订单与武器装备研制周期直接相关。武器装备研制项目一般划分为论证阶段、方案阶段、工程研制阶段、设计定型阶段和生产定型阶段,公司近几年持续研发投入参与并跟研了部分型号武器装备,但由于武器装备研制及定型时间较长的特殊性,且随着不同阶段的逐步深入,对技术的先进性及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等诸多层面要求越来越高,导致相关型号进入批产时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基于审慎性考虑未盲目进行该项目的基础工程开工建设。第二,2020年以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活动连续性受限的情形,公司在有限的生产经营能力下集中精力、统筹力量、调配资源推进市场开拓、项目交付等最基本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使得该项目实施进度放缓。在前述项目进度放缓的背景下,公司综合考虑主营业务发展现状、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募集资金利用率、募投项目协同效率和项目实际建设后施工进度、本地气候环境等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公司募投项目“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本次延期的原因主要是:第一,截至 2022 年末,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已接近50%。2020 年以来,工程建设施工人员无法及时按原定计划满员满时施工,导致工程建设实施进度放缓。第二,该项目实施地为广东省惠州市,该地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常年雨量充沛,近几年当地降雨增多亦对项目施工进度产生影响,致使项目整体进度未达预期。第三,在生产经营连续性受限过程中,公司集中资源维持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使得该项目实施进度放缓。截至2022年12月31日,项目生产中心A栋、装调中心、综合办公楼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外立面工程、门窗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办公区及展厅装修工程完成,基础设施设备完成购置安装,防雷工程、供电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节能工程、供水工程、规划工程、安全工程等分项工程已验收并通过,室外绿化工程、场区土方平整及外运工程等已完工,目前正在进行竣工结算阶段,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随着项目的逐步实施,为了保证募投项目质量,公司综合考虑主营业务发展现状、现有生产经营规模、募集资金利用率、募投项目协同效率等,基于审慎性原则,在保持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5年12月。
四、重新论证募投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一)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批产线升级改造及精密光机零件制造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助于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全面加强练兵备战,提高人民军队打赢能力。深入推进实战化军事训练,深化联合训练、对抗训练、科技练兵;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重大任务战建备统筹,加快建设现代化后勤,实施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重大工程,加速科技向战斗力转化。”
2023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围绕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边斗争、边备战、边建设,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创新军事战略指导,大抓实战化军事训练,统筹抓好各方向各领域军事斗争。
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指引下,强军过程中对武器装备的列装及消耗需求将有效支撑军工行业的持续高景气,军工电子信息产业将迎来广阔发展空间,公司作为导弹产业链高科技武器装备企业所生产的军用光电产品具有长远和广阔的市场需求。公司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自觉担起科技强军的重任,进一步做好战略布局谋划,持续在主营业务方向上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和生产能力保障建设,保持在细分领域中的优势和行业地位,继续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因此,实施本项目有助于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
(2)有助于公司提升能够满足后续市场订单和快速响应客户要求的批生产能力
公司在光学制导系统、光学目标与场景仿真系统、光电专用测试设备以及激光对抗系统等领域拥有着多项领先的核心技术,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持续加速,武器更新换代的要求将不断提升,导弹产业链等高科技武器装备将迎来广阔发展和市场空间。公司成立至今,在多个细分产品领域打破了国外对我国的技术封锁、填补了国内空白,为多个重点型号导弹提供了高性能批量产品。公司着眼于长远发展,将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跟研部分型号武器装备,努力提升批产产品收入比例,为保证公司持续具备多品种、系列化高端军用产品的研发和批产能力,相应地对公司量产基础条件及配套测试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本项目有助于公司提升能够满足后续市场订单和快速响应客户要求的批生产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党和国家对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战略部署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力争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随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战略部署落实的持续加速,武器更新换代的要求将不断提升,军工电子信息产业特别是公司作为导弹产业链高科技武器装备企业所生产的军用光电产品将迎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2)公司自身优势为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公司拥有先进自主的核心技术优势,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公司成立至今,在像方扫描成像制导技术、大视场高速红外成像制导技术、多数字微镜阵列并联合束技术、短积分时间内红外动态景象生成技术、薄膜式波束合成技术和激光空间合束技术等关键技术方面完成重大突破,在多个细分产品领域打破了国外对我国的技术封锁、填补了国内空白,于2016年获得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公司积累丰富的科研项目经历,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支撑。公司自成立以来,作为联合承研单位承担了3项国家纵向课题的研究,涉及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前沿研究领域;公司承担了4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高新工程等重大型号配套研制工作,20余项国家重点武器型号的配套研制工作;公司与多家军工集团所属单位建立深度合作,共完成工程项目100余项。公司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管理、工艺装配等方面的技术和经验,摸索出了能够解决一系列生产难题的方案方法,制定了完整和严格的生产管理流程以及科学和严谨的产品测试标准和方法,保证了产品生产加工和装调质量,交付的产品运行稳定可靠,受到客户高度认可。
公司优秀的团队及人才优势,为项目建设提供智力保障。经过多年的团队建设与培养,公司已经拥有一支汇集了总体、光学、机械、自动控制、图像处理等多个领域的高水平、专业化、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团队和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生产团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212名研发人员,为公司研发、生产提供科研技术保障。
(二)睿光航天光电设备研发生产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有助于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
激光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对行业的发展进行支持,例如《“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包括先进激光加工设备等的智能制造装备等,以及从国家支持的“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中国智能制造”和“新基建”等国家战略性产业政策可以看出,我国政策规划主要鼓励激光企业通过自主创新掌握核心技术,促进激光技术与高端制造深度融合,构建完善的激光制造产业体系。在激光产业发展方向上,从相关政策制定的角度来看,技术突破、产业发展和应用扩展是主要内容。在激光产业技术进步上,我国将加速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制和迭代升级,对激光产业来说是良好的政策机遇;在产业发展上,我国激光产业的发展目标是达到先进国家同等水平,打造激光产业集群;在应用扩展上,激光产业将深化技术应用水平,提高其在军事工业、矿山机械、能源动力、冶金装备、医疗健康等重点领域实现批量化应用。因此,实施本项目有助于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
(2)有助于公司加快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近两年,在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推动下,激光技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并且正处于大面积推广应用阶段,各地的汽车制造、机械加工、通信、信息处理、航空航天、船舶、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领域有望大面积推广使用激光技术,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激光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随着世界各国的强烈竞争正以日新月异的速度突飞猛进及科研技术的提高,检测技术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无论科学研究、产品质量及自动操纵都需要检测,利用现代光电技术作为检测手段具有无接触、无损、远距离、抗干扰才能强、受环境影响小、检测速度快、测量精度高等优越性,是当今检测技术进展的主要方向。因此,公司通过实施本项目有助于加快产品应用领域的扩展,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激光及光电检测技术应用广阔的发展前景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激光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可广泛应用于民用领域和军用领域。在民用领域中,激光技术是现代高端制造的基础性技术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有显著的放大效应,特别是在汽车制造、机械加工、通信、信息处理、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等领域发展迅速。在军用领域方面,利用激光的烧蚀效应、激波效应、辐射效应,可使目标丧失作战能力或损毁,激光对抗系统具有打击速度快、作用威力大、不易受电磁干扰、投入产出比高等突出优点。近年来,激光的军事化应用成为各国信息化现代战争的重点探索领域,大量新技术和先进装备不断呈现。光电检测技术具有测量精度高、速度快、非接触、频宽与信息容量极大、信息效率极高、以及自动化程度高等突出特点,令其发展十分迅速,并推动着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于工业、农业、电力、环保、家庭、医学、军事和空间科学技术等领域。因此,激光及光电检测技术应用领域广阔的发展前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公司先进核心技术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公司成立以来,技术团队还在多数字微镜阵列并联合束技术、短积分时间内红外动态景象生成技术、薄膜式波束合成技术等关键技术方面完成重大突破,并获得相应知识产权,在多个细分产品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于2016年获得国防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围绕激光对抗应用需求,公司攻克了激光空间合束技术、基于同波段的激光发射/接收成像共口径设计技术、热效应控制补偿技术、激光杂散光抑制机制技术、小型化激光红外干扰技术等关键技术难关,技术水平位居国内前列。公司在光电专用测试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方面,拥有丰富的研制经验和雄厚的技术基础,具备将光电专用测试设备系列化、模块化的能力,并不断向光电专用测试类设备的“小型化、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方向发展。因此,公司先进核心技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涉及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及预计经济效益已经公司论证,延期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合理性;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