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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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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230 公司简称:内蒙新华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本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82.03万元。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3,52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028,450.00元(含税)。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远景目标,并强调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这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文化企业布局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2022年行业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行业整体稳中有序,文化需求热度放缓

国家统计局数据表明,2022年全国6.9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21,805亿元,比上年增长0.9%。全国文化产业保持平稳增长态势,文化新业态行业发展韧性持续增强。其中新闻信息服务、文化投资运营、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文化装备生产、内容创作生产5个行业实现持续增长。同时开卷数据显示,2022年图书零售市场较2021年同比下降了11.77%,2022年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大众消费的意愿。从不同渠道零售图书市场看,实体店零售图书市场同比下降了37.22%,降幅较大,实体店零售形势仍较为严峻。平台电商同比下降了16.06%,垂直及其他电商降幅相对较小,同比下降了2.43%。短视频电商实现正增长,同比上升42.86%。形势的不确定性也促进了业内公司思变创新,新模式,多元化,数字化逐渐成为发展主旋律,为行业质变升级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国家政策及政府支持持续提升行业信心,增强行业发展动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35年要建成文化强国以及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壮大数字创意、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娱乐、线上演播等产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也针对“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培育文化新业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致力于繁荣自治区文化产业,积极培育文化新业态,加快推动全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文化新业态企业营业收入占全部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30%以上。在国家战略和政策的支持下,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氛围将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肩负起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使命,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

(三)智能化、数字化、服务精细化已逐渐成为行业成长主旋律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22年数字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43,860亿元,比上年增长5.3%,增速明显高于统计范围内文化企业的平均水平。其中数字出版、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增值电信文化服务和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行业实现两位数增长,分别为30.3%、21.6%、18.6%、16.9%和10.2%。随着5G、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区块链等现代技术的快速发展,内容传播和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呈快速发展趋势,与之而来的文化需求个性化促使文化服务的精细化,如何创造,填补文化需求是当前行业的主要竞争点和着力点,更是未来企业利润的增长点。

(一)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以出版物发行为主业的全国优秀文化企业,以建设书香社会,引领社会风尚,传承优秀文化为使命。公司拥有全资、控股一百多家子分公司,通过遍布各盟市旗县的220家实体网点,形成覆盖内蒙古全区、辐射周边的完整出版物分销服务及教育服务体系。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及其他文化相关业务等。

公司以发行业务为核心,不断完善产业布局,推进数字化转型,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提升公司服务质量。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文化消费

公司的文化消费板块主要是通过实体书店配合智慧书城体系,以连锁经营、网络销售、社群营销、团供直销等方式开展一般图书销售、多元文化文创产品代理销售、图书馆馆配和其他文化服务。公司拥有强大的实体销售网络与文化商业品牌体系,包括知名的“新华书店”,业内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马文化主题书店”、“猫主题书店”、“鸿雁悦读”、“草原书屋”、“阅旧知新”、“七进工程”等各类文化主题书店、重点文化项目,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图书、音像制品、电教产品的同时,引入特色文创、多元文化产品。立足图书,丰富品类,打造“图书+多元”生活馆,深挖目标群体需求,推进业态融合、渠道融合,多维度触达读者,提升读者消费体验感,逐步构建以文化消费为核心的新型文化业态,实现“品牌+品质”的双重引领,激活文化消费新动能。

2.教育服务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拥有中小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公司,在自治区内建成了一百多家子分公司构成的教育服务网络体系,在肩负自治区内教材教辅图书发行任务的同时,还承担着全国八省区蒙文教材及蒙文一般图书的发行任务。公司以覆盖全区的教育服务网络及教育服务专员体系,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及师生提供教材教辅、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数字教育产品等相关教育服务,并以打造教育服务第一品牌为目标,持续升级覆盖全区的教育服务网络体系,打造内核坚实稳固、外延同频共振的教育产业渠道生态链。

3.现代物流

在传统的图书、教材教辅的仓储、配送服务基础上,通过精益运营和智能化升级改造,持续提升自身的物流能力和管理水平。深度融合新经济新零售模式,发展供应链“采销存配运”一体化服务,同时不断完善物流网点空间布局,依托物流平台系统建设,打造以包头、赤峰、鄂尔多斯、通辽物流中心为节点,以旗县物流仓储为单元,辐射全区、功能完善、自成体系的供应链“采销存配运”一体化的现代物流网络与基于数据云的智慧物流配送体系,逐渐成长为专业、智能、高效的平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不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全产业链管理能力,并将物流体系同图书销售结合完善,建立智慧新华新形象,填补自治区文化产品物流空白,促进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58亿元,同比增长4.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8亿元,同比增长17.20%,公司经营指标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3-005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十点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B座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秦建平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后续将会根据开立专户情况及时履行披露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关于增补张瑞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瑞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2)。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3-006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9点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9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云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后续将会根据开立专户情况及时履行披露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3-008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7,848,858.81元。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3,52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028,450.00元(含税),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80%。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7,820,348.9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7,848,858.8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53,028,45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国家陆续发布《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等利好政策,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从财政税收、投融资等多方面对文化企业给予支持,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更多机遇,公司主营图书发行业务,需进行转型升级,积极培育新动能,积蓄新增量,在变局之中开启融合发展新局面。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正处于上市后的高速发展阶段,以文化消费、教育服务、现代物流为主要经营模式,逐步构建以文化消费为核心的新零售体系;持续建设升级覆盖全区的教育服务网络及教育服务专员体系,为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校及师生提供教材教辅、教育装备、教育信息化、数字教育产品等相关教育服务;打造智能化配送与供应链业务体系,增强全产业链管理能力。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658,439,448.9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67,954,649.93元,盈利水平较高,公司业务还处于持续发展中,增长较快,为保障公司业务增长,公司有较高的资金需求。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鉴于公司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为了大力拓展公司业务空间,提升行业地位和影响力,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是从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的角度考虑到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需要留存适量的现金用于业务拓展,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下转63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秦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文莲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秦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文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秦建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文莲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文莲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