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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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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注3: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注1: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有较长的合作历史,2010年设立之初即与A1单位开始业务合作。随着A1单位等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对公司的产品、服务满意度提高,双方合作不断加深,业务量持续增长。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航天科工集团投资或控制的机构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天国调基金”)、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工资管”)、湖北航天高投光电子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投基金”)于2019年11月对公司增资入股,导致航天科工集团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成为公司关联方。同时,航天科工集团控制的A1单位、A2单位和A3单位等为公司客户,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航天国调基金、科工资管、高投基金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与从事军用惯性导航产业科研生产业务的A1单位、A2单位和A3单位等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相互独立。在航天国调基金、科工资管、高投基金投资入股公司前后,公司与上述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客户的交易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符合行业特点和市场趋势,未对公司的经营业务发生重大影响。上述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根据其业务需要,分别独立作出经营决策,根据对合格供应商的遴选及产品的考察验证,从公司采购军工配套的光纤环器件及特种光纤产品,与公司按照协商定价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与公允性。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根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3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继续履行或签署相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25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55,232,847.5元的比例为19.59%。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6号),长盈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3.354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39,441,514.4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4,208,667.0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55,232,847.47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2年12月5日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内容及首次募集资金情况,在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项目及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23年1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 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审议通过的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告编号:2023-01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232,847.5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5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年度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达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且公司已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行为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一)《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3-027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月 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2年度拟实施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134,17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7,067,087.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8.28%。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134,17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8,240,252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22,374,426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二、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