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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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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参加的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祁盼峰先生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置换资金总额26,999.75万元。相关置换程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履行。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额为1,199,999,999.9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28,690.14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8,071,309.80元。2023年3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09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及子公司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置换资金总额26,999.75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807.13元,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427号),截至2023年4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68,578,66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427号),截至2023年4月1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418,867.93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甬金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甬金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26,999.75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6,999.75万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26,999.75万元的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7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9号)核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额为1,199,999,999.9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928,690.14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8,071,309.80元。2023年3月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09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及子公司甘肃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甬金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前次临时补流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将于2023年12月19日到期。公司不存在已到期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92.8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807.13元,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年加工22万吨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2,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4月20日,存放于各银行专户的募集资金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不影响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该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分别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有利于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甬金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甬金股份承诺本次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甬金股份本次以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13636 债券简称:甬金转债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虞纪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