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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71 证券简称:物产环能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持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615,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杭州持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005,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杭州持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341,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杭州持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054,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杭州持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788,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以下分别简称“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6,804,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7%。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3,477,26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及杭州持瑞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3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5,579,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时间已过半。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于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002,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为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做出的决定,上述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减持期间内,杭州持泰、杭州持欣、杭州持鹏、杭州持鹤、杭州持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因此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也符合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做出的相关承诺。

2、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属于其自身行为,不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