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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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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补充公告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19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公告编号:2023-019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经事后自查,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内容未列入《2022年年度报告》之“第十节、财务报告之第十五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现补充如下: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第十五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补充如下:

补充前: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第十五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补充后:

第十节、财务报告之第十五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之1、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二、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后附的财务报表“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补充如下:

补充前:

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补充后:

附注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于2023年4月17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15,37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 (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612,5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9,987,500股。此项提议尚待股东大会批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提议派发的现金股利并未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债。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的内容与2023年4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一致。本次补充不会对公司2022年整体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影响。补充后的《2022年度报告(更新后)》和《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