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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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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5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7、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其他事项

登记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书面回复地址: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8号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14100

联系电话:0573-84185042、84185001-105

传 真:0573-84098111

联系人:郎先生 朱先生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编号:临2023-012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锡缓女士主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3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态及实际情况,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5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6号”。

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7号”。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23-008号”。

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002 股票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05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853.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00元,共计募集资金79,269.00万元,其中资产认购部分为30,857.11万元,募集现金48,411.8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5.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7,566.1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8.5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377.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8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将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为加强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因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对其进行单独的项目收益核算。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第六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2.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