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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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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200,093,749股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张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志坚、张凡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3-01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1号公告)。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已满,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二、本金收回及理财收益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只有1笔,已到期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共取得理财收益1,619,282.07元。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