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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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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5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G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地反映了监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通过《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全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扩大再生产的阶段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股东利益。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同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在授权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20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其中(1)公司募投项目及珠海迅捷兴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346,051.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8,048,799.76元。现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3,39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4,2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59%,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346,051.5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8,048,799.76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004,25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与销售。PCB行业是全球电子元件细分产业中产值占比最大的产业,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长足发展壮大了产业规模,也大力推动PCB行业的整体发展,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新兴产业都将从中受益。根据Prismark预测,预计2022至2027年全球PCB产值复合增长率约为3.8%,2027年全球PCB产值将达到约983.88亿美元。中国大陆将继续保持行业的主导制造中心地位,据 Prismark预测2022-2027年中国大陆PCB产值复合增长率约为3.3%,预计到2027年中国大陆PCB产值将达到约511.33亿美元。从中长期看,未来PCB行业产值将持续稳定增长。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目前,国内PCB企业多以大批量业务为主,专注于样板业务的企业较少,而从样板向批量板生产一站式服务模式延伸的企业更是屈指可数。公司经过多年在PCB样板领域的深耕,积累了大量的客户资源、成熟的工艺技术和充足的资金实力。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样板客户产品研发成功后的批量阶段的需求,配合客户批量订单的导入,公司在业务上做出了自然的延伸,从“单一样板生产”向“样板到批量生产一站式服务模式”演变。

公司坚持走特色化发展路线,持续布局从样板生产到批量板生产一站式服务,并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5G通讯、人工智能等领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的市场空间,目前公司发展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为此,公司将始终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和珠海迅捷兴项目实施,实现规模化、智能化、特色化发展,以保证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同时加大研发投入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需要保持充足的资金,满足新工厂筹建,以及保证研发投入、增加生产设备、提高智能化程度、提升工艺水平、扩充高端人才队伍等,以持续提升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346,051.50元。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在产能扩张、技术研发、新项目建设中,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地发展。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1)公司募投项目信丰智能化工厂二期产能扩充项目及珠海富山工业园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2022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带来的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偿付能力的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同时,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同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为更好的统筹资金安排,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根据实际经营状况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有效期内办理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市迅捷兴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西6号102室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马卓

5.成立日期:2019年1月22日

6.经营范围:印制电路板制造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等

7.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目前尚未开展业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394.35万元,负债总额4,235.85万元,净资产总额6,158.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75%,上述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资金需求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实际完成担保手续后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符合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对象有实际资金需求,资产信用情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项目贷款、贴现、应付账款融资等。同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担保。授权期限为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方向和长远利益;同时应银行要求,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扩大再生产的阶段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股东利益。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为0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2023年4月20日,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1、商业银行及其全资子公司发行的保本型、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产品等;

2、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公司自有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直接或间接购买股票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行使具体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执行。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险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投资产品;

2、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股东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0日,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计划交易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2、业务规模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3、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产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6、其他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带来的风险,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因素造成的操作风险;

2、公司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审计部门将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五、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以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同时,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设立审计部门对相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内控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