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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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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8版)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资金来源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有关注销登记事宜,且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3-033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由原230,302.1852万股变更为230,025.1852万股。

鉴于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原230,302.1852万元整变更为230,025.1852万元整,并根据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3-034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2)。

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2.005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7万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该部分股票的注销工作。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230,302.1852万股减少至230,025.1852万股,注册资本将由230,302.1852万元变更为230,025.1852万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方式申报,申报时间、地点等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4月21日起45天内,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东新城商务区核心区同惠街19号红豆财富广场A座28层公司证券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4105;

4、联系电话:0510-66868422、0510-66868278;

5、传真号码:0510-8835013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3-035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新度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书面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和充分监督,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未发现在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系基于公司正常资金管理需要,协议内容合法合规,约定条款公平公正,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按关联交易披露的要求单独进行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监事进行审议,关联监事龚新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366号),认为: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针对2022年度与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出具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红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由非关联监事进行审议,关联监事龚新度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现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提名龚新度、何旭丽为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与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附:简历

龚新度,男,1955年出生,高中,中共党员。曾任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红豆集团童装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红豆杉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获红豆集团党员先锋称号。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局副主席,无锡紫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何旭丽,女,1977年出生,大专,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公司西服厂供应科副科长、公司质监科科长、企管部副部长,获红豆集团60周年“六化”(智能化)党员先锋、红豆集团党员先锋等称号。现任公司企管部部长、首席舒适质量官。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临2023-03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郭军伟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郭军伟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附:简历

郭军伟,男,1972年出生,高中,中共党员。曾任公司衬衫厂版师、高级版师、技术科科长,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无锡青年五四奖章、锡山区杰出人才贡献奖,以及全国纺织行业技术能手、全国技术能手、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江苏工匠、无锡市金牌工人、无锡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20年度“太湖人才计划”先进制造技能领军人才、红豆集团党员先锋等称号。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衬衫厂高级版师。

证券代码:600400 证券简称:红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37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东新城商务区核心区同惠街19号红豆财富广场A座2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另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龚新度、戴敏君、周宏江、闵杰、任朗宁;议案9应回避的关联股东为戴敏君、王昌辉、顾金龙、任朗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东新城商务区核心区同惠街19号红豆财富广场A座28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的方法办理参会登记)。

4、联系电话:0510-66868278

传真:0510-88350139

联系人:朱丽艳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