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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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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长于芝涛先生主持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分拆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分拆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核心员工参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持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2023年度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情况:议案1-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情况:

(1)议案11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因于芝涛为公司董事长,李炜为公司总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于芝涛、李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2)议案12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92,505,971股)和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6,293,231)均回避表决。

3、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情况:议案1-13为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投票情况详见二、(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扬、张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3-02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