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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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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计,2022年度华电重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014.52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1,901.45万元,分配2021年度利润9,919.59万元,母公司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119,812.4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27,018.29万元。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7,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670.10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7.67%,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

本公司的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以系统研发设计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以核心高端物料输送和装卸装备研发制造为支撑,为电力、港口、冶金、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及采矿等行业提供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的整体解决方案。随着智能化的快速发展,公司正在推进物料输送和装卸装备无人化和系统智能化的研发和实施,借助多年物料输送系统设计和总包经验,提供后续智能化、无人化改造和运维保障服务。由于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司逐步展开输煤系统综合治理及改造业务。此外,公司也在积极布局一带一路沿线项目,开拓直接面对海外业主的物料输送系统EPC项目。 本公司自行设计制造的核心物料输送和装卸装备包括环保圆形料场堆取料机、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机、管状带式输送机、装卸船机、堆取料机、新型高效穿越式岸桥、排土机、翻车机、数字化料场管理机器人等,上述产品主要用于环保圆形料场系统、电厂输煤系统、港口码头装卸运输系统等物料输送系统。本公司已取得机械行业(物料搬运及仓储)专业甲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港口装卸机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物料输送系统工程资质。

物料输送系统工程行业与电力、港口、煤炭、冶金、化工、建材、采矿等下游行业密切相关。2018年以来,物料输送系统工程在上述行业的应用,开始向数字化、智能化、节能环保转型升级,为公司开辟了新的业务。“双碳”目标对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提出了紧迫要求,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等行业面临低碳工艺革新和数字化转型,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推进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物料输送系统及智能化带来新的发展机遇。除本公司外,物料输送系统工程行业主要还有三类参与者:第一类为设计院;第二类为设备制造商;第三类为建设施工企业。在物料输送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公司的管状带式输送机、长距离曲线带式输送机、环保圆形料场都是市场的先行者和领跑者,依托科技创新和应用,公司始终保持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公司同时具备技术研发、系统设计、核心装备制造和大型项目管理能力,在电力、港口、冶金、石油、化工、煤炭、建材及采矿等多个行业具有众多良好的项目总承包业绩,业务体系完整、一体化程度高,在物料输送行业表现出领先的整体服务实力。

2.2 热能工程业务

本公司的热能工程业务专业从事管道工程、空冷系统研究、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和总承包服务,为在运行机组综合效能提升、节能降耗、灵活性改造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范围涉及火电、核电、石油化工、煤化工等领域。公司热能工程业务以工程设计、项目管理为核心,以加工厂为基础,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和解决方案。本公司具有电厂热力系统、管道系统、空冷系统的设计能力,可开展发电机组能效提升的技术经济性分析、管道流动和传热的数值模拟分析、空冷岛数值模拟分析以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已取得GC1级、GCD级压力管道设计资格证书、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S)证书等热能工程资质。

四大管道在国内火电厂的大规模应用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2021年以来,受到风、光、火、储新能源大基地建设兴起,百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煤电调峰机组建设有所增加。电站四大管道行业内竞争分为三类:第一类参与者为国有专业管道公司;第二类参与者为逐步进入本行业并取得一定业绩的非国有企业;第三类参与者为普通管道生产企业。本公司掌握了四大管道系统的设计、工厂化配制的全套工艺流程和超超临界机组管道用钢焊接技术等核心技术,打造了大容量、高参数火电机组四大管道领域的品牌优势,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公司管道业绩领先于业内主要竞争对手,在质量方面得到业内普遍认可,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

电站空冷技术是为解决“富煤缺水”地区建设火电厂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汽轮机乏汽冷却技术,其应用已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国投产使用的电站空冷系统占全球总量的60%,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电站空冷系统市场。受“双碳”政策影响,煤电电源建设有所减少,空冷行业受到冲击。本公司同时具备系统总包、系统设计、核心设备制造及系统集成能力,先后为多个电厂提供了空冷系统整体解决方案,已成长为空冷系统行业有力的竞争者。

电厂综合能效提升及灵活性改造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2年版)》《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煤电正逐步转变为在提供电力、电量的同时,具备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性、调节性电源。公司综合能效提升业务主要是根据当前技术水平对三大主机系统以及辅机系统进行全方位升级改造,灵活性改造业务主要是通过改造,提升机组运行灵活性,核心目标是充分响应电力系统的波动性变化,增加机组的调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签订了华电土右电厂1、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新疆红雁池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乌鲁木齐热电1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华电包头1、2号机组灵活性改造项目等合同,完成了福建可门1号机组能效提升改造项目、华润菏泽电厂#2机组空预器防堵塞项目。

2.3 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

公司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是以高端钢结构的新产品、新技术的设计研发和工程总承包为龙头,业务范围涵盖钢结构的工程系统设计、技术研发、新产品制造与安装、工程总承包服务,产品包括风电塔架、光伏支架、工业重型装备钢结构、空间钢结构及新型空间结构体系(可应用于煤场封闭)等,涉及电力、化工、冶金、矿山、民用建筑等领域,在电力等工业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高端钢结构工程业务还为物料输送系统工程、热能工程、海洋工程等业务提供新型空间结构体系、钢结构栈桥、空冷钢结构、风电塔架、光伏支架等产品,是本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本公司已取得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三级)、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钢结构工程资质。

在大跨度空间钢结构领域,公司率先将超大跨度预应力管桁架结构引入电厂煤场封闭改造治理行业,建成当时国内最大单跨(197米)封闭料场,目前以总包方式建成同类料场封闭项目70余个,实现五大发电集团全部覆盖,行业内业绩领先。

在钢结构冷却塔领域,国家积极倡导用钢结构建筑代替混凝土建筑,这为公司钢结构冷却塔业务创造了有利的契机。公司建成的华电土右电厂钢结构冷却塔是国内第一座钢结构冷却塔,获得了业界的好评,后续又建成新疆哈密电厂钢结构冷却塔等项目,奠定了钢结构冷却塔业务在国内的市场地位。

在钢板库领域,近年来,因国家对环保要求力度加大,多地环保部门不允许电厂设置永久性灰场,故电厂无法将大量的固体排放物做永久堆放处理,必须建设配套的环保项目将固体废弃物及时处理,公司以此为契机,积极拓展相关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签订了华电淄博电厂新建粉煤灰钢板库项目、华电滕州粉煤灰钢板库项目、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灰库扩建改造项目等合同。

在风电塔架领域,生产企业逐年增多,行业竞争日益加剧。随着大功率的陆上大型风电机组投入规模化生产运行,其零部件的质量以及运行的可靠性越来越重要,只有具有先进技术、规模化生产实力,能够制造出高质量、高规格产品的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子公司签订了阿拉善盟右旗150MW+15MW风电项目、乌鲁木齐100万千瓦风光项目、云南待补370MW项目、广西田林潞城150MW项目等合同。

在电站钢结构领域,重型钢结构业务涉及众多特殊结构部件和超大型结构部件的制造,相关工程关系到下游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性、稳定性,因此对设计、制造工艺、项目管理等能力的要求较高。经过长期市场竞争,形成少数处于主导地位的大型企业以及大量中小企业并存的局面。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子公司签订了山西建投德天印尼焦化来料加工项目、上锅新疆昌吉西黑山2×660MW锅炉钢结构项目等合同。

在光伏领域,在国家政策支持及产业规模扩大的驱动下,光伏技术得到快速迭代与升级,已实现平价上网。公司光伏业务包括集中式和分布式,以西北五省新能源基地为市场拓展重点,逐步辐射全国。

2.4 海上风电工程业务

公司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海上风电工程系统方案提供商,自开展海上风电业务以来,与行业内众多公司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掌握了海上风电场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等多个环节的关键技术。通过汲取欧洲20多年海上风电发展的技术和经验,并充分结合国内风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整套适合国情的、以单桩基础和分体式安装为典型技术路线的海上风电建设施工方案。本公司已取得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风力发电)乙级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资质证书(特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等,拥有从事海上风电工程EPC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资质和“华电1001”自升式海上作业平台等关键船机设备。

尽管国家电价补贴政策发生变化,我国海上风电进入“平价”开发阶段,海上风电仍是达成“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沿海各省也在积极探索“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资源的开发之路,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均进行了海上风电资源规划,且多个省份规划开发规模超千万千瓦。我国海上风电在经过了“十三五”期间的快速发展后,逐渐呈现由近海到远海、由浅水到深水、由小规模示范到大规模集中开发以及大容量机组普遍应用的发展趋势。

海上风电建设投资大、风险高,业主非常重视参建单位的综合实力,市场门槛要求较高。公司海上风电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参与多个项目的建设实践,目前储备了一支与海上风电业务发展匹配的员工队伍,拥有先进的专用于海上风电施工的船机等设备资源,充分利用子公司海上风电桩基基础、塔筒等装备制造优势和临港出运的便利条件,形成了从设计,装备制造,到安装施工及运维的完整服务范围,在研发、设计、制造、施工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成绩,工程建设能力得到了业界广泛认可。近年来,公司同国内外多家优秀单位进行合作,有效整合设计、制造及施工等相关资源,实现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综合竞争力。截至2022年底,公司参建海上风电项目30余个,项目装机容量406万千瓦,其中以施工总承包模式承建的项目256万千瓦,以EPC总承包模式承建的项目20万千瓦;完成风电基础施工583套、风机安装605台、海上升压站安装7座、测风塔2座、敷设海底电缆1,000余公里。

2.5 工业噪声治理工程业务

工业噪声治理业务以噪声控制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为龙头,以电厂噪声控制系统设计为支撑,坚持自主创新、协同发展,将公司打造成工业噪声控制领域领先的系统方案解决商。公司以燃气电厂噪声控制技术及降噪设备的研发为引领,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降噪技术和产品,开发完善具有华电重工特色的噪声治理系统解决方案。在技术上完成了余热锅炉噪声源头控制技术、管道蒸汽阀门噪声源头控制技术、高效环保机力通风冷却塔的三维多场耦合分析技术、塔群回流扰流空气动力场技术、噪声建筑结构一体化技术,在产品上完成了部分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同时新技术和新产品可推广和应用到其它电厂噪声治理上,例如在杭州华电半山去工业化改造项目冷却塔改造、主厂房美化、全厂噪声治理等进行示范应用,以上新技术、新产品均处在国内领先地位。依托公司的噪声治理、建筑结构的系统集成优势,将噪声业务扩展至与噪声治理与环保型机力通风冷却塔、厂房建筑结构一体化相结合的模式,全面提供噪声治理系统解决方案与技术服务。在燃气、燃煤电厂噪声治理基础上,逐步开拓电网、轨道交通、石化等其它领域噪声治理市场。本公司已取得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物理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资质等工业噪声治理工程资质。

我国高污染行业(煤电、石油、化工等)已先后经历了快速发展期、过渡期和退化期。根据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家将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这为环保行业中的噪声治理细分行业带来较好的发展机遇。当前的降噪产品和材料有各类结构消声器、吸声材料、阻尼材料、隔声门窗、隔声罩、声屏障等,虽然还不尽完善,但已经发挥了作用,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了降噪设备和材料的性能质量提升。未来,噪声治理行业将向以下几个趋势发展:一是研发提高用于吸声、消声等专用材料的性能;二是提高噪声治理预测评价工作的效率和精度;三是加强噪声源头控制技术研发工作。目前国内从事噪声与振动控制的生产、科研单位约有500家,主要包括北京绿创、四川正升、四川三元、哈尔滨城林等噪声治理公司。公司噪声治理业务在电力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在“燃气电厂噪声源头控制技术”及“燃气电厂低频消声技术”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独创的噪声治理与环保型机力通风冷却塔、厂房建筑结构一体化相结合的模式已在杭州半山公司去工业化改造项目上实施。

2.6 氢能业务

公司坚持服务于国家绿色低碳能源转型发展需求,围绕氢能产业发展需要,努力巩固和加强自身核心产品与系统集成能力,准确把握氢能技术创新发展方向,以可再生能源制氢和氢能高效利用为重点,以“产学研用”为路径,持续强化核心材料、关键设备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努力打造绿氢制、储、用产业链条,依托能源大基地布局、增进产业协同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加强产业链构建等多种方式,积极打造并拓展“1+1+N”模式,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以绿色低碳助力我国新型能源体系构建。

氢能是一种来源丰富、能量密度大、燃烧热值高、绿色低碳、存储方式和利用形式多样的二次能源,是我国能源转型发展和多元能源供给系统构建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国在氢能及燃料电池领域,已经初步形成了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到示范的全方位格局,涵盖了制氢、储运、加注、应用等环节,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布局,初步具备产业化条件,氢能也逐步成为我国能源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继出台了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2022年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了氢能在构建新型能源系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了氢能产业发展路线图,随后安徽、宁夏、湖南等省份相继发布40余项政策促进当地氢能产业的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氢能业务的产品技术研发及市场拓展,承担的华电集团“十大重点科技项目”制氢课题相关成果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验收,自主开发的1200Nm3/h碱性电解水制氢装置和气体扩散层产品顺利下线,形成了150kW氢燃料电池分布式供能系统、质子交换膜材料等研发成果,签订了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合同。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说明:以上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说明:以上是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89.39亿元,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2.6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82.06亿元,同比减少20.55%;实现利润总额3.78亿元,同比增长9.09%;实现净利润3.10亿元,同比增长2.17%。从具体业务来看,物料输送系统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11亿元,同比增长32.80%;热能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00亿元,同比增长53.74%;高端钢结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27亿元,同比增长65.53%;海洋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46亿元,同比减少79.56%;氢能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7.08万元,同比增长235.84%。

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1,200Nm3/h碱性电解槽和气体扩散层(GDL)产品在重工机械顺利下线。本次下线的碱性电解槽运行电流密度提高约30%,整体重量减少近10%,直流能耗指标小于4.6千瓦时每标方氢气,在1.6MPa运行压力下,额定产氢量达到1,200Nm3/h,应用了国内首创的单面焊双面焊缝成型工艺。本次下线的气体扩散层(GDL)产品采用自动化卷对卷连续化生产工艺产线,生产出的产品宽幅最大1.2m,电阻、气通量、拉伸强度等性能达到或超过国内外同类产品水平,能够满足燃料电池、电解水、液流电池产品对气体扩散层的需求。另,公司自主研发的新型高效穿越式岸桥在曹妃甸重工成功下线。本次下线的岸桥研发了独立运行的上下穿越式双小车创新构架、智能动态减振系统、新型节能系统、智能控制系统、智能双小车ECS系统等系列创新技术,与传统岸桥相比,具有高效作业能力、绿色节能品质、高速平稳运行、就位高效灵敏、作业模式灵活、维护保养方便等优势,被列入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印发的《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导向目录》和国资委《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3-00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重工”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独立董事黄阳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7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二、《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五、《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华电重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014.52万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1,901.45万元,分配2021年度利润9,919.59万元,母公司2022年初未分配利润119,812.4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127,018.29万元。

同意拟订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7,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1,670.10万元,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7.67%,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大股东干预、套现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七、《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八、《关于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期末组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本次商誉减值测试合理、审慎,符合相关规定,资产评估范围完整,假设合理,方法恰当,结论公允。同意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2022年度不对商誉计提减值。

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和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对合并深圳市通用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评估范围完整,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果能够公允地反映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期末组织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我们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认为本次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合理性原则,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且具有独立性,评估范围完整,评估假设合理,评估方法恰当,评估结论能够公允地反映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同意本次商誉减值测试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合规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也没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的运行和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亦未出现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因此,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意见:“我们认为,华电重工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社会责任暨ESG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意见:“我们结合公司经营业绩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职责、综合绩效等因素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我们认为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考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2023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的工作和经营业绩进行了考核。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考核结果及兑现薪酬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按照《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兑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工资总额预清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十四、《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五、《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樊春艳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于2022年度已经发生的和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销售收入,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稳步发展,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告》。

十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预控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十七、《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共计9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对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度审计过程中各项工作表现表示认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较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审计机构,与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与公司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机构独立性和人员独立性,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能够独立核查,并就其核查的情况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提了职业风险基金,同时购买了职业保险,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另外,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综上,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同意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98万元,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阅《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及内部控制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机构独立性,其上市公司报表审计业绩和品牌良好,审计费用合理,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九、《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获得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25亿元,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合计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25%(含),且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其他金融服务在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0.5亿元,协议有效期自签订生效日起三年。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樊春艳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对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从华电财务公司获取综合授信余额不超过250,000万元,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我们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与华电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华电财务公司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增强资金配置能力,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已制定《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该制度考虑了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相关风险,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能够防范和控制相关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内容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资金独立性和安全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十一、《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通过此议案。

关联董事彭刚平先生、樊春艳女士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审计委员会意见:“我们对《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华电财务公司已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正式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能够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未发现华电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对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我们审阅了公司《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认为华电财务公司按照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项指标符合相关标准,能够有效管控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

(下转342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公司2023年1-3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784,235.53元,主要是因为部分新签销售合同(国能龙源射阳海上风电项目等)尚未执行,海上风电安装船的利用率不足,船机等固定成本未得到充分弥补。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1亿元,同比减少32.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亿元,同比减少0.70%。2022年,公司新签销售合同89.39亿元,其中,于2022年确认收入25.97亿元;2023年1-3月,公司新签销售合同12.86亿元,同比减少7.08%,另,已中标暂未签订销售合同17.18亿元。

在煤电建设及改造方面,2022年9月,国家发改委召开了煤炭保供会议,提出今明两年火电将新开工1.65亿千瓦;2022年10月,国家能源局针对《关于将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技术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提案》给予答复,将继续推动煤电行业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发展,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优先提升存量煤电机组结构,大力实施煤电“三改联动”;2023年3月,国家发改委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做《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在2023年要提升电力生产供应能力,加强各类电源特别是煤电等可靠性电源建设,深入推进煤炭与煤电、煤电与可再生能源联营,核定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研究建立发电侧容量补偿机制。

在海上风电方面,2022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将提升东部地区能源清洁低碳发展水平,积极推进东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基地。2022年,全国在建海上风电项目约1,037万千瓦,2022年底并网约500万千瓦,剩余500万千瓦在2023年继续建设,竞配未核准和核准未建项目约2,900万千瓦。另,河北、广西、海南等省份陆续出台“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辽宁、江苏、上海、天津等省市陆续出台清洁能源、新能源相关产业发展规划。

在氢能方面,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将氢能作为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要充分发挥其可再生能源规模化高效利用的重要载体作用及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促进异质能源跨地域和跨季节优化配置,推动氢能、电能和热能系统融合,形成多元互补融合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公司自开展氢能业务以来,积极承担国家、华电集团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努力打造装置开发与工程建设方面的能力,已成为推动华电集团氢能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港口机械方面,随着航运业的快速发展,全球港口货物吞吐量不断增长,对港口码头装卸效率和环保提出更高的要求,港口智能化趋势也逐渐明显,已发展到人工远程操控的半自动化阶段,逐步向全自动化、无人值守迈进。针对港口行业需求,公司已研发出环保、高效的新型岸桥、新型卸船机等智慧港机产品,其中新型岸桥被列入国资委《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以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导向目录》,正在推进首台套项目示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新型岸桥首台套项目已完成制造、安装、发运,正在开展现场调试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刚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晓彤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刚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晓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彭刚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江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晓彤

(三)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