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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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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情况及市场地位

1、智能配用电领域

(1)国际市场

据markets and markets报告分析,2021年全球智能电网规模约为431亿美元,预计2026年将达到1034亿美元,海外智能电网数字化建设与改造,整体存在较大需求。报告期内,欧洲、亚洲及拉美部分较发达国家处于智能电网改造大规模投资建设期,多个国家已发布以智能计量为核心的智能电网数字化建设规划;拉美及非洲大多数国家仍处于智能电网建设初期,随着经济增长,社会工商业用电需求持续增长,对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愈加旺盛,智能配用电解决方案和产品需求显著增加。随着新能源渗透率逐步提升,同步推动了对智能电网的建设需求。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统计,截至2022年12月7日,中国已与150个国家、32个国际组织签署200余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公司业务已覆盖46个“一带一路”国家,为沿线国家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做出巨大贡献,直接和间接地促进本地就业,是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积极践行者。

在国际市场,公司与全球头部企业同台竞技,为用户提供智能配用电整体解决方案、工程和本地化服务,产品已覆盖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的智能用电产品在巴西市场占有率保持排名第一,在印尼实现首次市场份额排名第一,在欧洲市场中标金额创历史新高,实现海外市场收入18.45亿元,同比增长13.40%,已成为行业内最优秀的数字能源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公司积极参加行业相关技术联盟,引导和参与国际标准,并成为Wi-SUN、STS预付费标准等技术联盟唯一进入董事会的中国企业。在软件开发方面,公司具有国际软件成熟度模型最高级别CMMI-5级认证,是行业内极少数可面向全球市场提供高质量软件集成服务的企业。在配网产品方面,公司的重合器产品成功通过了巴西、哥伦比亚等市场的产品认证,已实现客户端挂网运行。

2、国内市场

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对于十四五电网建设进行了明确部署。规划指出,积极发展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智能微电网、柔性直流电网等,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十四五”期间,国网和南网的计划投资近3万亿元,年均5800亿元。

在智能配电领域,海兴新型配网产品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持续中标。环保性气体绝缘环网柜、智能测量保护装置、新能源并网用能源管理器等一批新产品在国网批量供货,整体技术均已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在智能用电领域,我国智能用电行业正处于新一代智能电表推出和轮换周期,公司具备完整的物联网系列产品并已实现物联网表中标。

2、新能源领域

(1)国际市场

2022年全球光伏市场持续高速发展,全球太阳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78GW。2022年全球GW级光伏市场达到26个,新增5个GW级市场,这些市场占全球装机量的88.6%。其中,印度、越南、沙特、巴西等市场拥有大量在建项目,这些国家地区在未来三年内将迎来集中并网的高峰;日本、澳大利业、荷兰等成熟市场年度需求逐斩平稳。欧洲市场需求依然强劲,9个GW级市场(德国、荷兰、西班牙、波兰、法国,意大利等)占据欧洲整体市场份额的73%。作为新增装机贡献最大的亚太地区,光伏需求将稳步增长,印度、越南、澳大利亚是主要增量市场。中东非市场增量空间潜力巨大,装机类型以地面电站和工商业为主,市场融资条件与大型项目规模优势明显。拉美地区巴西、智利和墨西哥为主,市场规模占比达90%。北美以美国为主,美国预计未来5年的年均新增装机量为30GW。

作为新能源行业新进入者,公司顺应全球新能源发展趋势,继续加快提升新能源产品系统集成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构建新能源全球渠道,已逐步形成,产品-营销-交付,三位一体的管控体系。

(2)国内市场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中国新能源行业处于高速增长的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分布式装机达51.1GW,同比增长74.5%,其中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突破26GW,刷新了工商业分布式年度新增装机记录。

在国内市场,公司以光储充整体解决方案和综合能源管理解决方案为新能源业务的切入点,立足浙江、江苏、广东以及海南四个基地,启动并开拓国内工商业新能源用户侧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光储柴一体化移动能源站系统方案等项目。

公司以“让绿色能源普惠全球用户”为使命,聚焦智能配用电、新能源等核心业务,为全球电力客户提供数字化配用电产品和解决方案,为全球居民和工商业用户提供绿色能源产品和解决方案。

(一)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分为三大类:智能用电产品及系统、智能配电产品及系统、新能源产品及解决方案,具体产品如下:

(二)经营模式

公司各主营业务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售后运维服务体系。公司配用电业务采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的模式,通过覆盖全球的营销平台参加如国内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海外配电公司等电力客户的投标,为客户提供定制产品和解决方案等。在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分为渠道业务和项目业务两种模式,公司通过自建的海外本地化销售渠道,向分销商和安装商提供新能源成套产品和售后服务;通过参与项目招投标等模式,为客户提供新能源产品、EPC总包服务及系统集成解决方案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56 公司简称:海兴电力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7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周良璋先生、李小青女士、周君鹤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人民币:万元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注册资本:10,000万

注册地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钱湖北路工业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兴控股总资产84,780.48万元、净资产68,734.9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51.67万元、净利润9,535.92万元。

2、杭州粒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注册资本:2,000万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1幢301室(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通信设备制造;软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粒合信息总资产9,153.39万元、净资产5,070.8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7,142.39万元、净利润3,705.89万元。

3、宁波泽联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注册资本:10,000万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耸翠路1号

经营范围:仪器仪表(水表、热能表、燃气表)及其零配件、通信终端产品、智能锁、智能烟感设备、电气消防产品的研发、制造、服务;系统集成及云服务;能效传感器的研发、制造;系统软件技术开发服务;净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水利水电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与安装;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泽联总资产4349万元、净资产225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952万元、净利润-399万元。

4、杭州利沃得电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注册资本:5,000万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5号1幢505室(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经营范围: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池制造;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利沃得电源总资产14,876.31万元、净资产2,326.4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627.03万元、净利润-648.11万元。

5、宁波海兴新能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良璋

注册资本:4,211.3万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工业区莫枝北路888号

经营范围:光伏设备、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及其系统的研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储能控制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咨询和服务;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维护;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电子产品、机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五金交电、塑料配件的批发、零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海兴新能源总资产4364万元、净资产431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39万元、净利润14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正常,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采购、销售、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具备全球化供应链平台和营销平台优势,可为关联方和其它第三方客户提供原材料集采服务和产品的全球化销售代理服务。集采服务可增加公司原材料采购总量,提升公司采购议价能力;销售代理服务可增加公司海外渠道业务的产品品类,增加渠道业务销售收入;此外,公司在智能配用电、新能源业务中应用部分关联方的产品,获得了配合度更高的技术支持和更好的服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照市场价格公平、公允、合理确定,按照公司统一内控制度执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会产生重要依赖。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3556 公司简称:海兴电力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恒力达科技有限公司、宁波甬利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海兴电网技术有限公司、海兴科技(印尼)有限公司、ELETRA电力股份有限公司、HEXING ELECTRICAL SA(PIY)LTD。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子公司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综合管理、关联交易、全面预算、合同与法务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安全环保、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说明: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进行整改。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一般缺陷

公司在自我评价过程中,注意到公司在个别流程上还存在一般缺陷,但未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针对本报告期内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包括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加强内控执行力度,进行整改。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并完善了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2023年,公司将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发展要求,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规范内控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帮助公司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为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良璋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3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0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建华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类型: 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4月20日,经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四)投资品种范围

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投资或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理财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控制风险,委托理财履行评审程序,从决策层面对理财业务进行把控,公司对理财产品的产品类型、金融机构资质、流动性等进行了评估,选择风险可控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与受托方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3、公司内审机构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4、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分多期购买理财产品,避免集中购买、集中到期的情况,以提高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的流动性,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5、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的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6、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可能因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不影响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沃秋瑜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开始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有逾15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客户涉及制造业、房地产、生命科学、影视娱乐、零售业等诸多行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沈珺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长期从事审计、财务咨询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已具有逾20年的从业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客户涉及制造业、房地产、化工工程建造业、文旅、教育等行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桑纳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7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有逾5年审计相关业务服务经验,在上市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业务具有丰富执业经验,客户涉及制造业、房地产、高科技行业等诸多行业。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人民币1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人民币60万元,合计人民币255万元,系按照安永华明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员天数和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员天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简繁程度等确定,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安永华明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对安永华明相关情况的了解,安永华明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与公司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5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4,276,290.8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42,864,271.67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00元(含税),预计分配现金红利总额340,384,919.00元,占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24%。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未来发展计划及现金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以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订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3-00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4月20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7.00元(含税)现金红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总额为40,115.00万元。关联董事周良璋先生、李小青女士、周君鹤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范围、重要性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工资为:人民币789.56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债券、私募产品等风险可控的投资品种。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资金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实施现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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