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39 公司简称:中油工程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217,742,751.3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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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世界经济复苏步履维艰,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趋势明显,油价和大宗商品价格维持高位运行,全球通胀难以缓解,经济动能明显减弱;全球地缘政治冲突愈演愈烈,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风险相互叠加,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不确定性急剧上升,公司助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油气产业链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
1.能源行业转型加速演进。全球能源战略和供需格局进入深度调整变革期,构建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动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已经成为行业共识和新一轮能源革命不可逆转的趋势,以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与传统油气产业深度融合;党的二十大强调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着力构建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当前大型油气公司都在推动绿色转型和数字化变革,抓住油价高企、利润强劲增长的有利时机,加速新能源和数字化领域投资,国际石油公司加速发展光伏、绿氢、CCUS等清洁能源和非常规油气业务,国内油气公司也纷纷提出了综合能源供应商建设目标,将“绿色低碳”纳入发展战略,并以数字新业态和智慧场景为油气业务赋能。
2.国际宏观环境机遇挑战并存。一方面,油价高位运行驱动油气工程领域逐步回暖,报告期内国际油价维持中高位运行,石油公司经营状况好转、现金流改善,国际能源公司频频出台商业举措加速资产结构调整和能源转型,新业务领域项目机会不断涌现;油气富集区和主要资源国加大油气生产的意愿较为强烈,油气开发投资活跃度也随之回升,市场呈现复苏势头,前期推迟项目、近期规划项目落地较多。另一方面,乌克兰危机等地缘政治冲突重塑全球能源格局,世界经济体发展的均衡性和同步性下降,海外营商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部分油气资源国政局动荡加剧了项目运作风险,社会安全风险呈现常态化波浪震荡;国内传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主体更加多元,必须加快开辟新领域新赛道。
3.国内政策拉动效应明显。报告期内,国务院发布了《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围绕扩大内需、强化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出台了一揽子措施,能源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有望提速,特别是原油储备项目以及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为国内油气和新能源工程市场带来新的项目机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推动炼化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材料产业蓬勃发展,《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为石化化工行业更好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全面指导,控炼增化、节能减排已成为炼化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大量炼化转型升级项目稳步推进;随着5G、光伏、风电、航空航天等工业发展以及消费电子、汽车行业等消费需求升级,新材料产业作为战略性、基础性产业,正在成为竞争的关键领域,尤其是5G新材料、半导体新材料、碳纤维、光伏面板材料、铝电池隔膜、高分子和高性能纤维等成为产业新赛道。美丽中国政策驱动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环保产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力度加大,2022年我国环保工程行业市场突破2万亿,环保工程建设市场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一)公司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立足于世界一流能源工程综合服务商的发展定位,进一步巩固壮大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和聚酯化纤等传统油气工程的优势业务,积极发展LNG、海洋工程、环境工程等传统油气工程的成长性业务,逐步完善“双碳三新”等新兴业务产业链,着力推动业务多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二)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涵盖项目前端咨询、技术转让、概念设计、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承包(EP)、采购施工承包(PC)、勘察设计承包(E)、施工承包(C)、项目管理承包(PMC)、监理承包、试运投产、培训及运营维护等工程建设全价值链,能够为全球客户提供项目一揽子综合解决方案。同时,为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满足业主多元化需求,公司积极推动发展“F+EPC”、BOT、“投建营一体化”等新商业模式。
(三)公司细分行业领域
1.传统油气工程业务。1)上游业务:以陆上石油天然气上游工程设计咨询、工程承包、施工与制造和运营与维护为主,积极拓展海洋石油天然气工程、液化天然气工程、非常规油气工程。2)中游业务:主要发展陆上及海洋管道工程、化工石油储库工程建设,引领国际大口径、高钢级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技术发展,巩固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储库及地下水封洞库的国内领先地位,保持滩浅海管道工程技术优势,提升海洋管道勘察测量、设计施工技术实力,突破中深水海洋管道建造能力。3)下游业务:做精做大石化工程业务、做优做强炼油工程业务、做专做特LNG工程业务、做深做细煤化工及下游工程业务,加快培育智能炼厂等数字化转型新业态,赶超世界先进水平。4)传统聚酯化纤业务:主要发展纺织化纤及合成材料、芳烃工程等业务,提供科研开发、前期咨询、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开车、工程承包、运营管理等全过程综合服务。5)环境工程业务:具备油气田、石油化工、煤化工、纺织化纤等行业的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业尾气处理,VOCs管控治理,油田油泥处理及危废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以及水体和土壤修复等工程能力,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绿色工艺、CCUS等技术,积极培育环境工程竞争新优势。
2.“双碳三新”等新兴业务。加快发展地热、光伏、风电、氢能技术研发、生物质能开发等新能源业务以及高性能合成树脂、特种工程塑料、特种橡胶等新材料业务,创新发展技术研发与转让、前期咨询、工程投融资、运维服务等新模式。
3.项目管理服务。重点发展工程咨询、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设计及施工监理、安全及环境监理、项目竣工验收等服务,努力扩展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加快发展全过程咨询、完整性管理、一体化设计等新兴业务,提升工程项目从定义阶段到投产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服务能力。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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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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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第四季度生产经营正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四季度形成营业收入261.49亿元,占全年营业收入31.28%。第四季度净利润环比下降的原因是:1.公司围绕生产经营和业务需要,在科技创新和信息化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积极打造业务发展新引擎,四季度发生研发费用7.16亿元,占全年研发费用13.52亿元的52.98%。2.按照年度减值测试结果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发生信用和资产减值6.58亿元。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东情况
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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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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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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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突出成本管控,精准发力治理亏损,全力推进提质增效工作举措落地见效,收入规模、“三新”业务市场占比均创新高,利润总额、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百元收入营业成本、净资产收益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投入强度等指标持续改善。
二、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2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贷款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内容包括变更服务范围及变更贷款限额,并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项目从20亿元至55亿元。
● 该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1年年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基础上,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就《金融服务协议》中部分条款进行调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其法定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A座8-12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0018558M。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据有关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中国石油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末,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5,283.34亿元,2022年利润总额78.47亿元,税后净利润63.12亿元。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持有该公司约100%股权,故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服务范围的调整
根据2022年11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经营业务范围进行了调整。
原协议中:“根据乙方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 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 存款业务;3. 交易款项的收付;4. 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5. 贷款及融资租赁;6.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7. 票据承兑与贴现;8. 提供担保;9. 外汇交易;10. 买方信贷;11. 产业链金融服务;12. 应收账款保理;13.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甲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现调整为:“根据乙方现时所持《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 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 存款业务;3. 交易款项的收付;4. 委托贷款;5. 贷款;6. 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7. 票据承兑与贴现;8. 提供非融资性担保;9. 外汇交易;10. 买方信贷;11. 应收账款保理;12.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乙方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预计额度的调整
原协议中,贷款业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15亿元人民币,为甲方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现调整为,贷款业务:“乙方为甲方及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年度总额度不高于50亿元人民币,为甲方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四)生效条件
“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同原合同。
除本补充协议的上述变更内容外,原合同的其他约定不变。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原合同的约定为准。”
四、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发布的《中油工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7),根据上述调整事项,将其中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项目从20亿元调整至55亿元。
五、风险评估与控制
为规范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切实保障公司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通过取得并审阅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照资料、2022年度审计报告等,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2022年度关键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件及缺陷,未发现公司及成员企业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存在风险。同时,公司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制定了《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防范相关业务风险。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发展及资金管理需求,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助于公司利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服务范围进行了调整;将贷款额度提高到50亿元人民币;并将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项目从20亿元调整至55亿元。通过审阅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证照资料、2022年度审计报告等,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了评估,公司出具了《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制定了《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该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构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和关联监事潘成刚先生、于海涛先生回避表决。
4.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服务范围进行了调整;将原协议中贷款业务年度总额度由不高于1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年度总额度不高于50亿元人民币;并将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项目从20亿元调整至55亿元。有助于公司利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专业服务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项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不会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白雪峰先生、刘雅伟先生、周树彤先生予以了回避。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6.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7.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17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9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225,856,784.67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22,585,678.47元,加上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248,108,277.63元,扣除2022年7月已实施的利润分配139,578,686.78元,本年度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1,800,697.05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217,742,751.37元,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0,740,632.11元的30.2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4月2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9元(含税)现金股息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0,740,632.11元的30.21%,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2022年度红利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0,740,632.11元的30.21%,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公告 编号:临2023-01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10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小宁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3年度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2年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2022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2022年度红利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20,740,632.11元的30.21%,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2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合并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净利润的影响为-71,128.5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转回、核销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及核销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财务审计费用为731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暨调整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于海涛先生、潘成刚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服务范围进行了调整;将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年度总额度调整为不高于50亿元人民币;并将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贷款(余额)”项目从20亿元调整至55亿元。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并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于海涛先生、潘成刚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严格按监管机构规定经营,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3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2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3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公司2022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分、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预计的2023年担保的目的是保证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拟发行金额合计不超过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于海涛先生、潘成刚先生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2023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的融资额度,其中拟与中国石油集团下属金融机构发生融资相关的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5亿元,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2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26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中国石油科技交流中心D座二层7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26日
至2023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0、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B2座3层311。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20日一5月25日9: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唐涛
电 话:010-80163999
传 真:010-80163118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2.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2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
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种类及发行主要条款
(一)发行种类
发行种类为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主体、规模及发行方式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由本公司作为发行主体。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为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发行方式为一次或分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分别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如发行公司债券,则可向公司股东配售。
(四)期限与品种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最长不超过10年,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品种的组合。
(五)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
(六)授权有效期
本议案所述授权自本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转授权人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或登记的,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发行。
二、授权事项
(一)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
1. 决定是否发行以及确定、修订、调整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发行种类、发行规模、具体期限品种和规模、具体条款、条件和其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实际总金额、币种、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以及在债券存续期限内是否对债券利率进行调整、发行地点、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清偿顺序、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网上网下发行比例、具体申购办法、是否上市、上市地点、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具体配售安排、承销安排、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及步骤(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办理发行相关的审批、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为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办理发行、交易流通有关的其它事项)。
3. 在董事会已就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 如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 在发行完成后,决定和办理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的相关事宜,制订、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 如发行公司债券,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作出关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决定作为偿债保障措施。
(二)自取得股东大会就前款1-6项之批准及授权时起,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法律法规等具体决定和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于2023年度发行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和项目投资等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用途,本次对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债务融资的决策效率,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仅是依法授予公司董事会依法办理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宜的权利。目前公司尚未制定具体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是否发行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及制定具体的方案。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3-019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承担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投保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信永中和2022年度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信永中和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信永中和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玲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拟就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信永中和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31万元。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支付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诚信记录方面都处于行业前列地位,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向其支付审计费用金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并向其支付审计费用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下转3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