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2版)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吴弘、厉超然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将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锦锋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柯桂华先生简历:

柯桂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学学历。曾担任浙江省温州市第九届政协委员、上海市浦东新区第五届政协委员,现兼职上海浦东工商联副主席。曾任职于温州乐清白象光电厂、温州市华科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起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至今任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柯桂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柯炳华先生简历:

柯炳华,男,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曾任职于温州市华科电器有限公司、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2005年起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至今任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柯炳华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柯磊先生简历:

柯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2010年至2011年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主管;2011年至2016年任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经理兼 MRO采购部经理;2014年至2018年任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基建工程部经理、MRO采购部经理同时兼任公司MRO采购部经理;2018年至今先后担任公司采购中心副总监、智能光源中心总监助理、分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

柯磊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耿先生简历:

陈耿,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等职务;2015年至今担任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等职务;现任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公司董事。

陈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许敏先生简历:

许敏,男,美国国籍,中国永久居住权,1962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历任通用汽车公司德尔福分部发动机管理系统研发部资深项目工程师、伟世通公司研发中心发动机燃烧高级技术专家、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校长助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北京京西重工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许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裴振东先生简历:

裴振东,男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0年3月至2002年5月,任上海天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年6月至2003年5月,任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5月至2004年2月,任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4年3月至2008年2月,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经理;2008年加入科博达,历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裁办副主任、科博达技术有限公司投资中心总监、公司投融资部总监;现任公司董秘。

裴振东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鼎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824%股份,合计约332,947股。裴振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林先生简历:

孙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2006 年获得律师执照。2006年至今,历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联合产交所外部专家;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孙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吕勇先生简历:

吕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1984年7月至1997年7月,历任上海市审计局综合业务处处长,上海市审计中心副主任;1997年7月至2003年3月,任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2003年3月至2017年9月,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理事、东方国际集团外部董事、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吕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马钧先生简历:

马钧,男,德国国籍,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 1998年至2001年任德国大陆汽车电子公司主动安全系统资深工程师,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德国奥迪公司中国售后经理。2004年至2015年历任同济大学汽车营销管理学院院长、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副院长,同时兼任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促进中心执行副秘书长、中国科技部中德电动汽车联合研究中心中方协调人,86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2016年至2018年任美国德尔福技术委员会委员,2014年至2020年任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设计创意学院双聘教授,创新设计方向负责人,瑞士圣加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智能座舱工作组副组长。

马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

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弘先生简历:

吴弘,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自1984年7月起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历任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等。兼任上海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以及南京、广州、珠海、南通等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委员会委员、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弘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厉超然女士简历:

厉超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出生,大学学历。2019年11月至今,历任任上海复星创富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员、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厉超然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柯桂华、柯炳华姊妹柯艾桦之女儿,通过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厉超然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24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锦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李锦锋女士简历

李锦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大学学历。1996年至2004年,任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2004年至2006年,任深圳市格威尔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06年至2007年,任科博达有限行政部经理;2007年至2011年,历任深圳市格威尔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7年6月,任科博达有限工会主席、总裁办分管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主席、总裁办公室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李锦锋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鼎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834%股份,合计约337,109股。李锦锋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25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2,496.65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本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496.65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使用。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2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828.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56.7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72.17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9年10月8日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665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帐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3个,分别为“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主导产品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0,033.26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6,998.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45.80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8,352.20万元(不含利息)。公司拟终止“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1,972.17万元的比例为8.19 %。

拟终止的“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购置的研发试验设备、样品试制线等均为公司生产提升产品的通用设备、设施,处于有效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终止后,该等募集资金投入产生的生产设备将继续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拟终止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6.65万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19年该项目投入金额全部为置换金额

注2:不包括理财产品余额

四、拟终止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终止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研发中心将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相关课题的持续研发,以期不断提升公司产品性能、拓宽公司产品领域,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6,998.00万元。项目建设过程中,鉴于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叠加汽车芯片短缺的双重影响,公司结合汽车能源管理技术升级,以“稳健经营、控制风险”为原则,主动调整项目投资进度与建设节奏,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人才引进、研发场地装修、研发实验设备的购置和设计制造等,正在进行样品的持续开发,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645.80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8,352.20万元。

(二)拟终止项目的具体原因

“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过往积极探索新业务布局的发展方向,项目目标定位于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研发以已有的能源管理产品PIM、高压DCDC产品合作开发等为基础,将产品延伸到高压DC/DC变换器,48V 逆变器,车载充电模块OBC等能源管理产品上,为新能源汽车电子控制器的开发积累研发经验和实力。

受市场环境变化、项目计划变动、技术发展演进项目规划设计等因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开展未达到公司预定的目标,特别是受汽车能源管理领域技术快速向集成化方向发展的影响,相关产品与原规划技术路线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公司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现阶段的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不适宜大规模投入。因此,经审慎决策,为合理节约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定提前终结上述募投项目。

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日常运营和持续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将进一步加大,为了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高质量发展,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终止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避免项目资源投入的浪费,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更为需要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拟终止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目前客观情况做出的决定,变更原因合理、合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经营开展,剩余募集资金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满足公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降低生产经营综合成本,增强公司营运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12,496.65万元(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对公司现有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技术升级改造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终止“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终止“新能源汽车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根据公司客观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为合理节约成本,支持公司发展战略和长期高质量发展,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3-026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8日

至2023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3、4、5、6、7、8、9、10、12、13、14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1、15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www.se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9、10、12、13、14、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科博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柯桂华、上海富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瀛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韬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柯炳华、柯磊、上海汉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汉世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正赛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二) 会议登记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

(三) 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有委托书)。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上海收到的邮戳为准。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萍萍

联系电话:021-60978935

联系传真:021-50808106

六、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