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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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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7版)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结算方式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能源动力供应价格、尾渣交易价格按照协议价执行;其他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执行。以上关联交易以现金或票据方式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能源动力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需进行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包钢股份、包钢矿业等关联方开展的物资购销贸易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利益。交易以市场价为参考,定价公允。通过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包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存款利息收入,降低融资成本及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包钢股份、包钢矿业、包钢西创、铁花公司、铁捷物流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通过签订产品及服务购销合同能够有效控制风险,保证交易及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一029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以下所属10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孙公司提供担保: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贮氢公司)、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磁材)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展昊)、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星稀土)、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新利)、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发公司)、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环保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灵芝)、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飞达稀土)。

●本次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宁波展昊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拟为上述10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60.55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1家,提供担保额度1.6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10家,提供担保额度58.90亿元;另设“担保储备池”额度15亿元,用于对年度内新设控股企业和现有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额度75.5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1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签订)。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宁波展昊资产负债率为76.68%;其余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通过的《担保管理办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指年度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向金融机构的融资用于控股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为10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孙公司(北方磁材全资子公司宁波展昊)提供担保额度60.55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1家,提供担保额度1.65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10家,提供担保额度58.90亿元;另设“担保储备池”额度15亿元,用于对年度内新设控股企业和现有控股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合计担保额度75.5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10%,占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5.93%。

(二)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2023年为10家控股子公司及1家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三)公司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调剂两类控股子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担保额度以及“担保储备池”担保额度的使用。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的担保额度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762644034X4

成立日期:2001年6月28日

注册资本:13,25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齐广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稀土产品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回收与销售。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二)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701484693Q

成立日期:2000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44,341.6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振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铸造;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北方稀土磁性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240520515B

成立日期:1998年5月29日

注册资本:179,994.7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瞿业栋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32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电工器材制造、密封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试验机制造,试验机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密封件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稀士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66.9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宁波包钢展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595362296D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廉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慈溪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宗汉街道新兴一路8号

经营范围:合金新材料、完全降解高分子材料研究、开发;钕铁硼速凝甩带合金的研发及技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合金真空速凝甩带片的制造、加工;产品检测服务;自营和 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方磁材持有其10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公司间接持有其66.90%股权。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五)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6834012598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147,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占成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5楼

经营范围:各种稀土氧化物、化合物、稀土金属、合金等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销售;冶金、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行业生产中各类回收产品的采购与销售;稀土精矿、黑色金属矿、钢材、原煤、精煤、粉煤、块煤、焦炭的采购和销售;房屋及机械设备租赁;稀土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铂钯铑贵金属原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55%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六)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包头市华星稀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674372580F

成立日期:2008年5月7日

注册资本:9,685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燚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危险废物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52.0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七)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信丰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22705771737Y

成立日期:2001年2月23日

注册资本:3,84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海峰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星村路

经营范围:稀土分组、分离产品、稀土金属生产销售,钕铁硼废料加工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限制的化学品)生产销售(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48%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八)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0701234635W

成立日期:1995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5,001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郭文亮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中联乌拉山水泥以东,纬三路以南,经九路以西,腾亿以北。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本企业自产的稀土产品出口(国家规定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进口(国家规定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稀土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分子筛、催化剂的生产与销售;生产销售高岭土系列产品、稀土系列产品;出口经营高岭土系列产品、稀土系列产品;进口本企业经营所需的原辅材料、设备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九)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包钢集团节能环保科技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3664064330D

成立日期:2007年5月30日

注册资本:84,585.12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谭俊清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区包钢信息楼东副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环境技术咨询服务;环境技术研发;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循环经济研发;钢铁、稀土、矿山等生产工艺技术咨询服务;设备制造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环保专项工程管理与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排污权交易、能源(电力)交易;工业环保设施托管运营管理(EMC);污水处理以及环境治理相关大气污染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凭许可证经营);冶金渣、粉煤灰、干选废石、尾矿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销售;工程(环境)监理(凭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批复经营);检测服务(能源)、环境保护监测与检测;环境污染处理药剂材料制造;园林绿化工程;道路、生态保护与土壤修复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4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十)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336213L

成立日期:1999年9月28日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治华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临淄区南王镇开发区中心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汽车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36.05%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十一)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包头市飞达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77361364961

成立日期:1997年5月12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日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开发区

经营范围:稀土生产、加工、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其34%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反担保情况: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证控股子公司资金需求,促进其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能够及时掌握控股子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事项。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资金需要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满足其发展所需资金,提高其运营质量和效益,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金额大于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利益。公司根据被担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加强调研与风险评估,严格执行审批流程,降低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9,9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5%。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10家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及1家孙公司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一03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此基础上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8,274.78万元,其中坏账准备转回3,084.25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678.54万元,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9.4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1.29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414.91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84.88万元。

二、各项资产具体计提情况

(一)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应收款项余额的变化,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转回坏账准备3,084.25万元,其中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59.15万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5,154.67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83.81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027.46万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及子公司对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6,678.54万元,主要是:

1.2022年下半年稀土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公司外购用于补充资源保证供应的稀土产品出现减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亿元,至年末已基本转销。

2.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委托化工加工贸易业务过程中,与浙江绿宇环保有限公司产生纠纷,该案件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理,形成涉诉未决案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准备3,690.12万元。

3.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有色贸易业务过程中,与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产生仓储合同纠纷,该案件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形成涉诉未决案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准备12,155.45万元。

4.公司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开展铝锭贸易业务过程中,与宁波港九龙仓仓储有限公司产生仓储合同纠纷,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起立案申请,因合同相对方涉嫌刑事犯罪,未予立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涉诉存货计提减值损失18,827.62万元。

(三)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调查及评价,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9.4万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对外参股的公司已无经营能力。

(四)计提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了测试及评估,计提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1.29万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对预计进行报废的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五)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了测试及评估,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2,414.91万元,主要是公司子公司对其持有的专有技术计提减值准备。

(六)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进行了测试及评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84.88万元,主要是公司收购包头稀土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三、对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88,274.78万元。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一03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5000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为张国涛,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涛,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拟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郑建利,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不含税费用合计278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不含税费用18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不含税费用9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相同,即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88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90万元(不含税);审计人员的差旅费和食宿费等费用由公司负担。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书面意见,建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03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除第3、4项议案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已与本通知同步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2、1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星期四,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以先通过发送传真、电子邮件等进行预登记,待参会时再现场确认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可以提前与公司联系确认参会事宜,并务请提供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以便会务筹备。

(五)联系人:郭剑 李学峰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电子邮箱:cnre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一个并打“○”;委托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03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0:00-11:00

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自行视频录制+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2日至5月3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cnrezqb@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发布了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等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分红等信息,公司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0:00-11:00举行2022年度业绩及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自行视频录制+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及现金分红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及方式

(一)召开时间: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0:00-11:00

(二)召开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自行视频录制+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章智强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占成先生,独立董事祝社民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5月4日(星期四)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2日至5月3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nrezqb@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0472-2207788

电子邮箱:cnrezqb@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23-03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规定,现将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10-12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系公司内部统计, 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