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36 公司简称:澳柯玛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798,014,7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861,033.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2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国内市场方面:报告期内,尽管原材料价格冲高后回落,但国内市场受疫情冲击活力减弱、消费需求不足、渠道库存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表现持续疲软。奥维云网(AVC)全渠道推总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家电市场零售额规模同比下降5.3%,创近三年来最低水平;具体到相关产业,冰箱市场零售额同比下降了4.2%,冷柜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4.7%,洗衣机市场零售额同比下降11.0%,空调市场零售额同比微幅提升0.4%,厨电市场零售额同比下降11.6%,电热水器市场零售额同比下降11.8%,小家电市场零售额同比增长了5.8%。从行业表现看,传统大家电需求释放缓慢,健康需求、集成需求、精致懒人类需求的产品处于上升通道,品类墙正在被逐渐打破,新兴品类品牌已经开始切入到传统企业的同时,传统企业也在向新兴品类扩展。其中,干衣机零售额同比增长13.2%,集成灶零售额同比增长1.2%。渠道分层和渠道碎片化更加明显,线下下沉渠道及线上抖音、快手、拼多多等渠道发展迅速。用户渠道需求出现分层,消费者按需购买,理性分级;高端高质用户持续消费升级,高质价比产品亦所向披靡。此外,在家电的高端市场推广中,行业一直在强化全流程高品质服务以提升产品附加值。

国际市场方面:受疫情扰动、全球通胀、俄乌冲突、需求不足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复苏明显放缓,面对更趋复杂和不确定性的全球环境,叠加同期高基数影响,2022年家电行业出口压力骤升,出口增势趋于减弱,其中对美国、日本、韩国、德国、英国等11个发达国家出口额有明显下滑,相对而言,对沙特、越南等中东和东盟市场出口仍保持增长。据海关总署数据,2022年中国家电出口额同比下降了10.9%。

另外,2022年国内消费市场的低迷对零售、餐饮和住宿等应用场景造成了较大冲击,再叠加复杂的国外贸易环境以及去年同期高基数影响,商用展示设备、商超便利设备、生物医疗冷链设备等轻型商用制冷设备产业,未能延续前些年良好的持续增长状态,市场急转下行,行业发展高度承压,呈现出近十年来首次下滑。根据产业在线统计数据,2022年轻型商用制冷设备市场销量同比下滑了11.9%,销售额同比下滑11.0%;其中,国内销量同比下滑了16.0%,出口销量同比下滑5.9%。

公司主要专注于制冷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为国内冷链装备、家用电器领先企业之一,并在世界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公司冷柜产品连续多年获得国内冷柜品牌口碑榜冠军,商用展示及生物医疗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前列,冷藏冷冻陈列展示柜获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围绕“成为智慧制冷领先的国际一流创新科技企业,为中国制造赢得世界尊敬”的远景目标,近年来,公司由以冷柜为主的传统家电企业,向以全冷链产品为基础的冷链物联网企业转型,推出并实施了“互联网+全冷链”发展战略,致力于为有温度需求的客户提供从最先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从产地到餐桌的智慧全冷链解决方案。

公司智慧冷链设备产业已完成生物医疗、商超便利、酒店厨房、生鲜自提、冷库存储、冷藏运输等全冷链产业布局,并借助物联网等技术,搭建冷链物联网管理平台,实现了对终端设备的远程监控、控制及云资源管理,为客户提供智慧全冷链专业定制化服务;同时,公司依据市场发展趋势积极打造数字化商用分散式管理、生物样本智能管理、疫苗安全智能管理等多个核心场景,为用户提供更加安全、智能、健康、便捷的数字化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发布智慧全冷链AIoT解决方案,具备提供智慧疫苗存储、智慧家居、连锁便利店、垂直生鲜店、智慧新零售等多个场景解决方案的能力。公司智慧家电产业以全场景的智慧生活全套解决方案为目标,以场景化需求驱动产品升级,以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冰箱、冷柜、空调、洗衣机、油烟机、热水器等智慧产品的开发,智慧家电私有云平台已实现五类家电的互联互通。

目前,公司产品内销主要以“代理分销+直营(直销)”的营销模式为主;家用渠道分为线下和线上两大营销渠道,全品类线上销售平台布局“5+2”渠道模式;商用渠道服务客户主要为国内规模以上并具备大批量投放需求的食品快消品品牌商、商业流通和电子商务平台商等。公司产品外销以自有品牌和OEM并重发展,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全产业海外营销平台建设,加快海外渠道全产业布局,积极推进自有渠道、OEM及跨境电商渠道建设,并有序建设海外组装工厂,公司海外收入逐年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市场地位、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要变化。同时,公司报告期整体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了一致。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参见报告全文本章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3-007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林本伟先生、监事宁文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情况及现金分红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核查,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1、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能勤勉尽责地出席相关会议,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对有关议案行使表决权,形成相关决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的要求。同时,监事会成员还积极列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日常经营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决策部署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充分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2、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与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22年年度、半年度及季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属于正常商业行为,有关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并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98,165,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3,853,253.52元,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41%。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未来发展计划与资金需求,切实回报了股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5)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就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建立完备、健全的内控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2,888,541.97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异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林本伟先生、宁文红女士、黄基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对于本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公司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本伟先生,生于1970年10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市排水管理处科员,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局组织人事处科员,青岛市委组织部企业处、经济干部处、干部三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调研员、处长等职;2016年6月至2022年1月任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监察专员;2022年1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副书记。

宁文红女士,生于1976年5月,本科学历。曾任青岛澳柯玛集团销售公司业务部计划主管、青岛澳柯玛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青岛澳柯玛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综合办经理、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兼综合管理部经理等职;2011年6月至2017年7月任青岛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兼任青岛华通商旅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等职;2016年11月至今任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黄基轩先生,生于1981年11月,本科学历。曾任山东陆桥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业务员,青岛益佳经贸实业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员等职;2015年8月至2021年2月任青岛益佳经贸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1年2月至今任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3-008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3)第030152号《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178,727.48元;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8,987,694.30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5,898,769.43元,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43,088,924.87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7,078,372.4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总股本798,014,76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861,033.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21%。

如在本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由公司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不存在差异化分红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和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3-00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2016年12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58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7,448,300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最终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94,681,269股,发行价格为7.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46,088,399.72元,由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青岛城投城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科学认购。截至2016年12月22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729,480,471.9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4-00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上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12个月内。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5月10日、5月18日将募集资金9000万元、1.1亿元,总计2亿元转出相应募集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4月25日、5月13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1.1亿元,合计人民币2亿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2、本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募集资金转出专户后12个月内。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5月9日、5月16日将募集资金6000万元、9000万元,总计1.5亿元转出相应募集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已于2022年12月28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000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3、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674.93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34.15万元,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9,941.1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1,592.4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460.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592.43万元)。本期实际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亿元,提前归还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为2,460.9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制定了《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设立专户存储。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保税区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分别于2017年1月12日、1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4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升级,升级变更后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包括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以及智慧冷链智能化制造两个子项目,随着项目合并,取消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香港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2018年4月27日,公司与青岛澳柯玛智慧冷链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144,609,028.57元,扣除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24,609,028.57元。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9,941.1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3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募投项目商用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项目及商用冷链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升级,升级变更后,新项目名称为冷链智能化制造项目,包括冷链产品智能化制造以及智慧冷链智能化制造两个子项目,该新项目总投资70,460.48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51,931.49万元(含利息及募投项目“新型节能冷藏车建设项目”结项后转入的结余资金),本年已投入7,489.4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已投入47,846.11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3-010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根据经营需要,2023年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经营)租赁业务,与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商业保理及票据贴现服务业务,与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澳柯玛(临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澳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物资采购业务,与青岛澳慧冷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展软件开发及智能硬件采购业务,与青岛澳柯玛制冷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厂房租赁业务。具体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在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原则公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有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青岛澳柯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建莉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A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

2、青岛澳柯玛信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保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丽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3号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3、青岛澳柯玛制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冷电器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兴起

注册资本:5,897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红柳河路575号

经营范围:园区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等。

4、澳柯玛(沂南)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沂南电动车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明

注册资本:5,6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澳柯玛大道澳柯玛产业园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等。

5、青岛澳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西智能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兴起

注册资本:1,230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172号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等。

6、澳柯玛(临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电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经济开发区双创科技园花山路1167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等。

7、青岛澳慧冷云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慧冷云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航军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87-1号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等。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青岛澳柯玛金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汇投资”)持有融资租赁公司39%股权,为融资租赁公司第一大股东。由于金汇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融资租赁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2、信诚保理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澳柯玛控股集团与金汇投资合计持有信诚保理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信诚保理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由此,信诚保理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3、制冷电器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青岛澳柯玛制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冷发展公司”)持有制冷电器公司54%的股权,由于制冷发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因此,制冷电器公司为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4、沂南电动车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沂南电动车公司100%股权,因此,沂南电动车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5、澳西智能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澳西智能公司52%的股权,因此,澳西智能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6、临沂电子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临沂电子公司100%股权,因此,临沂电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兼任该公司董事长。由此,临沂电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7、澳慧冷云公司与公司间的关联关系

制冷发展公司持有澳慧冷云公司100%股权,因此,澳慧冷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澳柯玛控股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融资租赁公司具备金融监管机构所要求的融资租赁资质;信诚保理公司为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审核具备商业保理资质,并配有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团队,具有专业的票据贴现服务与风险控制能力;沂南电动车公司、澳西智能公司及临沂电子公司能够保质保量地向公司供应相关物资材料或产品;制冷电器公司可以为公司提供符合产品储存需求的厂房及场地,澳慧冷云公司具有丰富的数字化项目开发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项目开发及硬件需求。目前,融资租赁公司、信诚保理公司、沂南电动车公司、澳西智能公司、临沂电子公司、制冷电器公司及澳慧冷云公司等均依法存续,结合其目前实际状况及未来经营发展等因素,经合理判断,均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信诚保理公司、制冷电器公司、沂南电动车公司、澳西智能公司、临沂电子公司及澳慧冷云公司已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签署了《租赁合作协议》、《商业保理合作协议》、《票据贴现服务协议》、《厂房租赁协议》、《物资采购协议》、《关于发展战略合作关系的协议》以及《数字化合作协议》等,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1、融资(经营)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作开展融资(经营)租赁业务。融资租赁公司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和客户资源,为公司客户提供融资(经营)租赁支持;公司利用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优势,向其提供融资租赁业务所需的产品(以下简称“租赁物件”)。该业务合作适用于融资租赁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作。

公司销售租赁物件时,租赁物件的价格不得高于未使用融资租赁方式而一次性收取相同租赁物件销售的市场公允价格,并保证提供同等的运输、售后等所有配套服务。同时,公司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件所负债务承担余值回购担保责任。有关融资利率和租赁费用,根据融资款实际发放日人民银行定价基准利率并参考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2、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与信诚保理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合作开展商业保理业务。信诚保理公司利用公司所提供的营销渠道和上下游供应链资源,为公司的上下游供应链提供商业保理业务金融方案支持。公司利用信诚保理公司的资金优势,向信诚保理公司提供与买卖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应付账款而开展各类保理业务。该业务合作适用于信诚保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合作。

本次商业保理业务的融资利率和保理费用,根据人民银行实际发放日定价基准利率和参考同行业利率水平确定。

3、票据贴现服务业务

基于公司向供应商以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方式支付采购货款,供应商对收到的商票有提前变现需求,信诚保理公司配有专业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团队。为配合供应商及时变现其收取的公司商票,提高供应商资金周转能力,增强公司供应链配套管理能力,公司委托信诚保理公司为需要在公司变现商票的供应商提供服务。

信诚保理公司根据公司开出的商票,就供应商的融资需求提供后续的服务、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供应商的商票提前变现;信诚保理公司负责与供应商进行票面利率的价格谈判和制定,最终执行的贴现价格须经公司审核通过。该业务合作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公司向信诚保理公司就上述服务,按商票贴现金额支付1.6-2%的服务费,供应商年化贴现利率7.8%以上的业务,服务费按2%执行;供应商年化贴现利率在7.4%-7.8%的业务,服务费率按1.8%执行,年化贴现率低于7.4%的业务,服务费率按1.6%,年化贴现利率不能低于7%(含)。

4、厂房租赁业务

制冷电器公司将其所拥有的位于家电强链产业园内厂房及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与公司使用,租赁物厂房总面积57,173.66平方米,租金含税价约为180元/平方米/年,年租赁费用约为1,000万元(具体以实际租赁成交价确定)。租赁期限自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具体租赁时间以实际交付使用为准),制冷电器公司保证公司进场前租赁物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并满足公司产品存储需求。

5、物资采购业务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沂南电动车公司采购电线、线束等原材料,向临沂电子公司采购家电用主控板、显示板等,双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进行,该等业务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医疗公司”)与澳西智能公司共同开发自动化冷库(包括但不限于疫苗冷库、血浆冷库等),澳西智能公司负责具体的产品生产制造,生物医疗公司负责在医疗等行业市场的推广及销售工作,在合作范围内,生物医疗公司在具有客户资源的项目中应尽可能的优先推广澳西智能公司产品解决方案。2023年合作金额预计为5,000万元。

6、数字化项目开发业务

为提升公司制冷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加快产品的转型升级,公司委托澳慧冷云公司进行相关数字化项目的研发及后续实施、运维、智能硬件配套等。有关定价以具体项目的开发工时费、研发材料费、智能硬件采购费用及通用技术购买等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公允价进行。该业务合作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而进行,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交易对手方所拥有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转型升级发展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货款的快速回收,并借助融资(经营)租赁等金融手段实现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获得更好收益;有助于公司提高供应链配套、仓储能力,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有助于快速提升公司制冷产品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同时,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前述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3-011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7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含分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拟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5.6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5亿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9亿元,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8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对外担保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及担保业务授权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7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5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拟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5.6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1、预计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2、预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20.70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在不超过25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金额,超过前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前述控股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设或新合并的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或相关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等主体共同协商确定,相关协议签署后,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完成既定的经营计划与发展目标;同时,公司对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信状况具有充分的了解,承担的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6%;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30%;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6%;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2.6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3-01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金额: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6亿元。

● 投资范围:安全性、流动性高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当日止,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审议程序:本次短期投资事项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短期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短期投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2023年根据公司部分经营业务需要按账期付款的特点,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经营资金短期闲置时间进行短期投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短期投资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范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主要购买安全性、流动性高的短期投资产品:如货币基金,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次短期投资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限额

单品种投资总余额不超过3亿元(国债逆回购产品除外),同一时点累计投资余额不超过6亿元,国债逆回购产品可单品种投资到最高授权额,在上述6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当日止。

(六)投资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需要,签署有关公司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相关合同、协议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制定实施了《短期投资管理办法》,设立了以公司高管为核心的联合审批机构,明确短期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并明确专人管理,按月评估投资效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将募集资金与自有流动资金进行严格区分,只利用自有暂时闲置流动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可以提高自有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短期投资业务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短期投资事项。本次短期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短期投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业务,是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股东带来更多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3-01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4月21日,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前开展金额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业务以自产产品出口为主,基本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仅为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做投机交易操作,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情况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主要有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应对公司未来结汇或付汇的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或购汇合约,锁定未来的结汇或购汇的汇率;其他外汇衍生品主要指公司与银行的外汇掉期等业务。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合约期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期限均控制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4、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对汇率波动的判断做出的规避汇率风险措施,满足外汇保值的需求。根据需要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业务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14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后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产生延期交割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并明确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固定收益型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高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3、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安排,公司内控法务部门除对操作环节进行法律风险控制外,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合规性检查。

五、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条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2日

(下转5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