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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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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66 公司简称:宁波韵升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1,112,368,05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3,287,000股,即1,099,081,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1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钕铁硼永磁材料是稀土下游价值最高的应用领域之一,也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重点支持的领域之一。钕铁硼永磁材料以其优异的性能,成为诸多高端应用领域中的重要功能性材料。低碳化、智能化成为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两大主题,新能源汽车、节能电机、风力发电机、节能家电、工业机器人等技术快速推广、普及,从生产、消费两侧大幅增加对钕铁硼磁体的需求。与此同时,稀土永磁下游应用场景不断打开,5G、物联网等技术逐步成熟带来的智能家居、智能出行、智慧娱乐等正走进现实,人形机器人等未来需求潜在增长点也在持续涌现。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指引下,我国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推进节能减碳的政策措施,2022年一系列促减碳政策继续加码,6月国家工信部等发布《工业能效提升计划》,提出2025 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7月工信部等发布《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3.5%。与此同时,稀土永磁材料的发展也持续受到政策扶持,2021年3月,在国家出台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高端稀土功能材料作为高端新材料之一,被列入“十四五”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目录;2021年12月,国家工信部发布《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将“高性能钕铁硼”等稀土功能材料列入新材料重点领域中的“关键战略材料”。

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新能源车(包含纯电动车、插电混合式电动车、氢燃料电池车)销售量约1065万辆,按年增长63.6%;乘联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566.24万辆,占全年国内狭义乘用车销量的28%,提前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规划的目标。根据国际机器人联合会(IFR)数据,2022年中国机器人产量达到 44.3万台,同比增长21.05%。随着《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政策陆续推出,或支撑工业节能电机中稀土永磁电机渗透率稳步提升,新兴需求有望持续增长。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钕铁硼永磁材料生产国、出口国。国际市场是我国钕铁硼永磁产品的重要市场之一,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3年以来我国稀土永磁体出口量持续增长,2022年我国稀土永磁体出口达53,288吨,同比增长8.6%,创历史新高。

在全球节能降碳等领域需求增长和和应用场景不断涌现的带动下,2022年稀土原材料价格相较上年有明显上涨,据《中国有色金属报》的统计,2022年镨钕氧化物年均价格同比上涨38%,全年市场整体呈现先高后低态势。2022年工信部、自然资源部分两批下达的2022年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合计为21万吨和20.2万吨,分别较上年增加了4.2万吨和4万吨,同比增幅均为25%;新增的生产指标分别分配给北方稀土集团和中国稀土集团,生产指标分配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无低重稀土、高性能Ce磁体、晶界扩散、表面涂覆等关键技术和工艺的研究与开发,加快技术迭代促降本增效,产品力不断提升;继续提升坯料、机加工、晶界扩散、表面处理全流程生产能力;不断加强营运管理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周期加快物料周转,提升交付效率更好满足客户需求,企业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2022年,公司继续聚焦新能源汽车应用、消费电子和工业及其他应用三大市场,业务发展情况主要如下:

1、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

报告期内,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呈高速增长趋势。公司坚持大客户、大项目战略,面向汽车行业不断提高核心技术和方案解决能力,管理体系稳步提升,在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主流供应商地位持续夯实。2022年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应用领域实现销售收入约14.73亿元,同比增长约242%。其中国内新能源主驱配套137.7万套,按乘联会统计的2022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销量566.24万辆计,市场占有率达24.3%,公司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国内主要的新能源汽车品牌,确立了公司在国内新能源汽车应用市场的领先地位。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大海外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拓展力度,已进入一批知名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厂商供应链。

2、消费电子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钕铁硼永磁材料在消费电子领域实现销售收入约17.84亿元,同比增长约27%。受宏观经济影响,2022年智能手机、TWS耳机、蓝牙音响等3C消费电子应用市场需求减弱,市场总体处于调整期;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公司实施保存量拓增量的发展策略,在大力实施内部技术提升和降本增效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同时,积极通过拓展汽车电子、VR智能穿戴领域等措施打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巩固了公司在3C消费电子应用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在HDD硬盘领域,受SSD替代影响,HDD硬盘在大数据、云存储等企业级应用的增长趋缓;公司立足产品竞争力提升,积极提升市场份额,保持了VCM业务的稳定增长。

3、工业及其他应用领域:

我国先后发布了《“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工业能效提升计划》、《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推动工业产品节能降碳,促进工业智能制造发展的政策。2022年,公司深入挖掘伺服系统国产化替代及工业自动化不断加速的市场机遇,伺服市场业务继续较快增长;在变频空调、节能电梯市场聚焦国内头部客户,市场份额得到明显提升;在传统汽车应用中,公司在部分海外区域市场的份额不断提高。2022年,公司钕铁硼永磁材料在工业及其他应用领域实现销售收入约21.67亿元,同比增长约42%。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国内外经济增长放缓,但在低碳化、智能化、电气化发展趋势下,新能源汽车、智能设备、节能家电、风力发电机等下游行业对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的需求仍保持较快增长。公司以中长期发展规划为引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和长期主义,深入贯彻大客户战略,在新能源汽车应用、消费电子、工业及其他应用三大领域的市场拓展取得新突破;移动消费电子、VCM等传统市场的优势进一步巩固,伺服电机、节能电梯等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继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变频空调等新兴热点应用市场实现快速增长。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09亿元,较上年增长70.74%。

公司高度重视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和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不断优化技术研发机制,构建了集前沿性技术、基础性技术和永磁材料共性技术于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强化了外部市场需求与内部技术研发的高效对接。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坚持“技术引领、追求原创”发展之路,2022年公司授权发明专利9项、其中1项美国专利,授权实用新型1项。承担或参与了国家科技部“烧结钕铁硼磁体批量一致性及先进制备流程技术”等5个“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及课题;参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高精度微尺寸、长服役稳定性稀土永磁体项目”的实施。

公司持续实施企业自动化升级改造和工艺提升,产能得到快速释放,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具备钕铁硼坯料产能21000吨/年,晶界扩散产能10000吨/年。公司基于精益理念推进精益智能化工厂的规划和建设,包头年产1.5万吨的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同时结合科技部、工信部专项的实施,以提升物料流转效率为重点,对包头厂区、宁波厂区实施产线自动化、数字化升级,打造智能制造生产示范线;公司在提升产能和效率的同时,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 践行低碳发展理念,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机制的建设,通过淘汰高能耗设备、使用清洁电力等措施,切实推进碳减排工作。

为提高稀土利用效率,降低稀土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积极探索建立稀土全流程利用方式。报告期内,公司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在非洲开展稀土矿的勘探、开发、矿权投资,并已取得赞比亚孔布瓦(Nkombwa)稀土矿探矿权。在稀土矿权区内累计探获的稀土氧化物矿石资源量278万吨,TREO平均品位2.76%,累计探获伴生的磷灰石型磷矿石资源量2,182万吨,P2O5平均品位7.06%。在废料回收利用方面,公司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而稳固的合作关系。

公司坚持“以奋斗者为本”的文化理念,不断优化员工激励和绩效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一步健全了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经营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13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具体意见如下:

1、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014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1,112,368,05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3,287,000股,即1,099,081,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1元(含税)。

该预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而制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客观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016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020号公告)

监事会在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021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022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023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024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02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1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287,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下同)实现净利润151,227,933.47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22,189,811.38元。经董事会决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发展后劲,同时兼顾投资者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1,112,368,05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3,287,000股,即1,099,081,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拟发放现金红利109,908,105.10元。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的前提情况下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致力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以2022年末公司总股本1,112,368,051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13,287,000股,即1,099,081,0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22年度现金红利1元(含税)。

该预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目前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而制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也符合公司当前的客观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16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韵升高科磁业有限公司

2、宁波韵升磁体元件技术有限公司

3、包头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

4、宁波韵升粘结磁体有限公司

5、宁波韵升涂覆科技有限公司

6、宁波韵升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7、宁波韵升新材料有限公司

8、宁波韵升新能源汽车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短期借款余额10,000.00万元,应付票据34,304.2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适应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制度规定,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就2023年度对外担保作如下计划安排:

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2、被担保公司2022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核定的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系为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被担保企业信用情况良好,经营较为稳健,具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短期借款余额10,000.00万元,应付票据34,304.20万元;无对外担保逾期。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17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1、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债券;2、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3、购买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4、投资国债、国债逆回购与企业债券;5、基金类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1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项目限定为:1、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与债券;2、购买信托机构发行的信托计划产品;3、购买证券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4、投资国债、国债逆回购与企业债券;5、基金类。

(四)委托理财产品期限:

本次授权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委托理财产品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投资的结构性存款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及相关风险因素的影响,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实施。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提出方案后按公司核准权限进行审核批准。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财务部建立投资台账,做好账务处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及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是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18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在全球经济急剧变化的环境中,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额度、有效期限及投入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及上述业务的组合。

(四)交易对方

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履约风险:对部分按照预算进行相应风险管理而开展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衍生金融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等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督查。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19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报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竺晓东先生、毛应才先生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已将上述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2)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方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向关联方销售货物、采购的水、电以及收取房租费,关联方给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加工服务在定价方面与非关联方一致,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会基于市场和业务发展的预测对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做预测,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本部分仅披露 2023 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关联方的预计金额以及 2022 年实际发生额,与前表口径存在差异。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8月,法定代表人竺韵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04857686H,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348号,注册资金4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诚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9.7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30,960万元、净资产为87,393万元、营业收入为1,591万元、净利润为-2,862万元。

2、宁波韵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法定代表人竺韵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455799484XU,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民安路348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91%,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2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智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2.2%,经营范围为机器人系列化产品、仪器仪表、自动化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安装、维修、批发、零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防盗报警、自动化监控产品的开发、制造、批发、零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其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813万元、净资产为3,980万元、营业收入为2,637万元、净利润为281万元。

3、宁波韵升音乐礼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法定代表人袁松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71115257XB,注册地址为宁波鄞州区民安路348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宁波韵声精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经营范围为工艺品、金银饰品、珠宝饰品、玩具、文具制造、加工;化工原料、金属、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的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八音盒和音乐盒;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37万元、净资产为97万元、营业收入为273万元、净利润为-3万元。

4、宁波韵声机芯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法定代表人竺韵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6577548070L,注册地址为北仑区小港街道经四路70号,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宁波韵声精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经营范围为八音琴机芯,八音琴、八音琴工艺品、精密通用零部件、电子元件及组件、电子器件、仪器仪表的制造、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精密机械设备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956万元、净资产为2,836万元、营业收入为8,192万元、净利润为508万元。

5、宁波韵升汽车电机系统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1年8月,法定代表人郑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6580514293X,注册地址为北仑区小港街道安居路26号C1厂房,注册资金3500万元人民币,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为汽车起动电机、发电机及相关零部件的制造、加工及上述产品的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908万元、净资产为3,600万元、营业收入为7,682万元、净利润为-56万元

6、日兴(宁波)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1年3月,法定代表人井上英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567049059E,注册地址为宁波高新区沧海路189弄2号,注册资金500万美元,其中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9.13%,经营范围为汽车发电机、启动电机及其相关车用零部件的开发、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伺服电机及驱动器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037万元、净资产为3,179万元、营业收入为7,521万元、净利润为130万元。

7、宁波日耕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井上英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3168559612,注册地址为宁波高新区沧海路189弄2号,注册资金300万元人民币,日兴(宁波)电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为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机械设备、工艺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日用品、家用电器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601万元、净资产为566万元、营业收入为3,157万元、净利润为-87万元。

8、宁波韵升智能软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法定代表人袁松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2308934694H,注册地址鄞州区民安路348号1幢201室,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宁波韵升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及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82万元、净资产为-639万元、营业收入为268万元、净利润为-14万元。

9、宁波韵泰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法定代表人李春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3MA291QU65G,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松岙镇山下村,注册资金1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市泰宇磁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经营范围为磁性材料、五金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291.28万元、净资产为1211.6万元、营业收入为3,086.78万元、净利润为65.61万元。

10、宁波韵祥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法定代表人忻宏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MA29125CXC,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南金路5号,注册资金97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求精磁钢厂持股比例为70%,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经营范围为磁性材料、五金件、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778万元、净资产为1,287.46万元、营业收入为3,562.88万元、净利润为256.49万元。

11、宁波韵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法定代表人邹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3405324177,注册地址为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梅湖工业园区,注册资金为4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0%,个人股东持股比例为60%,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磁性材料、五金件、模具、工艺品、园林工具、汽车配件、铝合金门窗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室内外装潢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853.73万元、净资产为1,181.87万元、营业收入为2,114.83万元、净利润为87.47万元。

12、宁波韵合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毛鲁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3MA2AGL1W24,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工业园区,注册资金为75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韵炀磁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经营范围为磁性材料加工、机械配件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822.8万元、净资产为854.56万元、营业收入为3,459.05万元、净利润为-41.29万元。

13、宁波健信超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健信核磁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法定代表人许建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0084759179A,注册地址为慈溪市宗汉街道新兴产业集群区高科大道427号,注册资金1750万美元,其中个人股东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专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54,434.08万元、净资产为37,523.51万元、营业收入为40,101万元、净利润为4,545.2万元。

14、宁波韵升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法定代表人王海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01074914390A,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明珠路428号,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其中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宁波韵声精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经营范围为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餐饮管理服务;保洁服务;道路绿化养护服务。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441万元、净资产为246万元、营业收入为4,816万元、净利润为185万元。

15、宁波韵凯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法定代表人许洪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MA2H82NQ4J,注册地址为浙江省余姚市三七市镇二六市村,注册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个人股东徐海银持股比例为70%,经营范围为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918.63万元、净资产为3,610.37万元、营业收入为4,016万元、净利润为-145.24万元。

16、宁波韵升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为宁波韵升电机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法定代表人竺韵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12MA2J3CR09G,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石桥村宁裘路79号,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韵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宁波韵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伺服控制机构制造;伺服控制机构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2,436万元、净资产为5,553万元、营业收入为12,958万元、净利润为80万元。

17、宁波韵升伺服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法定代表人单春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3169949299 ,注册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安居北路20号9幢1号,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宁波韵升电驱动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经营范围:伺服电机、电机定子、电机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伺服控制系统、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2022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8万元、净资产为250万元、营业收入为234万元、净利润为35万元。

(二)上述关联方与公司的关系

单位: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企业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分析,具备完全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销售商品、采购设备、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交易双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内容,在定价政策方面,均按国家规定和市场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结算支付,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类型为公司销售商品、采购设备、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3一02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8月25日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及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7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6,734,116股新股。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2,854,33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4,999,992.8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413,070.0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2,586,922.7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02,854,33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929,732,592.73元。上述资金已经于2022年11月14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5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投入项目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下转5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