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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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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5、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8万股。

2、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第二次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5万股。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36.5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此次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91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24人

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人

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

最近一年(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家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1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1,061万元

上年度(2021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成龙,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邢雪,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金刚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1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0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11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00.0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0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工作认真负责,勤勉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该续聘并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2、独立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规定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工作质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因科技”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8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24,659.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6,140.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66.44万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974.6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3,092.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且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2月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325,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凯因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凯因科技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凯因科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凯因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新药研发”项目部分子项目发生变更,见“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注2:“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3,628,242.16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08,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035,824股后的股本167,872,59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74,519.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5%。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2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金额为47,842,8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7.36%。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且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亦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合理回报股东、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6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珂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08,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035,824股后的股本167,872,59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74,519.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5%。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监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36.50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以13.61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3.60万股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德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裁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08,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035,824股后的股本167,872,59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574,519.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5%。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8)。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兴业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要素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年度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董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德胜先生、赫崇飞先生、史继峰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同时满足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36.5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以13.61元/股的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共3.60万股(调整后)并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由“总经理”变更为“总裁”,“副总经理”变更为“副总裁”,本次变更仅为职位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更好地满足了公司未来业务的开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称谓由“总经理”变更为“总裁”,“副总经理”变更为“副总裁”,前述变更仅为职位的更名,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总裁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中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称谓的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中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修订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部分调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意公司组织机构部分调整如下:

1、原“证券部”“投资者关系部”合并为“董事会办公室”;

2、撤销“业务拓展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周雅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周雅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凯因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拟实施增资扩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汤键先生拟对其增资人民币953万元,增加注册资本658万元,其余29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将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北京凯因格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14:0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