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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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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4版)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4版)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出具的《关于更换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致同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路静茹、张小洁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致同内部工作调整,为更好地完成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小洁不再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项目签字会计师,致同指派赵鹏、路静茹负责2022年度审计工作并签署审计报告。

二、本次新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1、基本信息

本次新任签字会计师赵鹏先生于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6年至2019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开始再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赵鹏先生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具备相应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赵鹏先生从业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赵鹏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航天宏图”)、西安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航天宏图”)和河南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航天宏图”);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0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河南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支持其良性发展,公司拟为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航天宏图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3月23日

3、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3号一幢

4、法定代表人:管鸿德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不含与学历教育相关的培训或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系统、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日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南京航天宏图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8、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100.26万元,负债总额:10,220.11万元,净资产:1,880.15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450.51万元,实现净利润70.46万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西安航天宏图基本情况

1、名称:西安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10月9日

3、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三路532号十一科技西北大厦701室

4、法定代表人:薄一民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西安航天宏图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8、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323.33万元,负债总额:7,858.44万元,净资产:3464.8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302.63万元,实现净利润1,094.16万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河南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河南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2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湘江东路与武夷路交叉口1号楼3层

4、法定代表人:王宇杰

5、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卫星导航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大数据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森林防火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气象信息服务;气象观测服务;海洋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环境服务;海洋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文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利相关咨询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水利情报收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河南航天宏图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8、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44.01万元,负债总额:1,269.34万元,净资产:1,274.6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420.69万元,实现净利润184.84万元。

9、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0、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担保方式:信用

担保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支持其良性发展,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五、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航天宏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支持其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决策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事项是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公司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存在逾期担保及诉讼等。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总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4,051,779.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8,849,079.0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36,28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132,716.5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14%。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85,636,281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59,890,793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拟分配总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及转增总数。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公司2022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当前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使用方面考虑,具体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属行业为卫星应用行业,卫星及应用产业是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研发难度高、投入大、周期长等特点。随着卫星遥感及空间信息服务行业需求的增长和鼓励政策的不断落地,国内遥感及导航卫星的发射数量逐年增加,卫星应用产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我国卫星及应用产业起步较晚,与美、欧等传统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空间信息产业化水平总体不高,缺乏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在此背景下,公司需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不断完善全产业链布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切实加强核心产品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形成贯通产业链上中下游、实现空天地一体化、云边端实时协同的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多维度、多种类、深层次服务的能力。

(二)公司当前发展阶段

公司当前处于成长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以提升产品竞争力和技术壁垒;需要通过不断建设和完善营销网络,开拓各省市的卫星应用市场,提升市场空间,增强市场占有率。报告期内,研发投入为295,640,016.7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2.03%;销售费用为236,951,274.42元,同比增长71.29%,资金整体需求较大。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和公司资本结构,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技术研发、核心平台升级和销售网络的建设、完善,通过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来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定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体现了公司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使投资者能够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17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变更情况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云霞女士的辞职申请,云霞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云霞女士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云霞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霞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0,000股,并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云霞女士在担任副总经理期间专业能力突出,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业务拓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云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

二、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经公司总经理廖通逵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黄泳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黄泳波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

黄泳波先生简历

黄泳波先生,中共党员,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02年9至2006年7月,就读于中国矿业大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地理信息系统方向),2006年7月2010年7月,任职于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职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

黄泳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黄泳波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66 证券简称:航天宏图 公告编号:2023-018

债券代码:118027 债券简称:宏图转债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马永义先生、李艳芳女士、王瑛女士自2017年5月开始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一职,任职6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马永义先生、李艳芳女士、王瑛女士主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马永义先生: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艳芳女士: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王瑛女士: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资质进行审核后,公司董事会提名赵明宝先生、孟丽荣女士、刘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赵明宝先生、孟丽荣女士、刘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赵明宝先生、孟丽荣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证明;刘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人员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赵明宝先生、孟丽荣女士、刘强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届时赵明宝先生、孟丽荣女士、刘强先生将同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刘强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赵明宝先生: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孟丽荣女士: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期。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明宝先生,1987年8月出生,2005年9月至2009年6月,东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解放军某基地助理工程师;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研究生;2014年7月至2017年7月,解放军某检察院检察官;2017年8至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企业合规治理、风险控制方面积累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赵明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丽荣女士,197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曾任审计署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主任审计师,曾担任项目主审。现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书记、合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孟丽荣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采矿工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6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历任审计经理、高级审计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7月,任安邦保险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助理;2016年8月至11月,任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总监;2016年12月至今,任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