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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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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经办人员全权负责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026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宋寒斌先生任期届满已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鸿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鸿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王鸿祥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王鸿祥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四届董事会ESG委员会成员。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

王鸿祥先生简历

王鸿祥,男,1956年3月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厦门大学会计学学士、EMBA 硕士,正高级会计师;自1983年7月至1998年7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1998年7月至2016年9月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兼任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实际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陈平人先生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田达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硅材料业务的技术开发工作;同意聘任凤坤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硅材料业务的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田达晰先生、凤坤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拟聘任的副总经理侯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现象,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聘任田达晰先生、凤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

田达晰先生简历

田达晰, 男,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88年8月至1996年9月任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教师;1999年至2002年9月任浙江大学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师;2002年9月至2021年6月任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200mm硅片研发与产业化及300mm硅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曾获2019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获评宁波市杰出人才。现任金瑞泓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总经理、金瑞泓微电子(衢州)有限公司总经理。

凤坤先生简历

凤坤,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士、MBA硕士。1999年至2010年历任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班组长、车间主任、计划经理、生产总监;2011年2月至2013年7月任西子电梯集团总裁助理、杭州优迈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上海贝思特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任汇川技术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助理主任。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严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方立强,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超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9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2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25万元,主要系公司规模,子公司数量较上期增加。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其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需求,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业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公司本次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具体审计报酬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2 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公司 2022年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14,026.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二) 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公司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当存货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受俄乌危机,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美欧通胀引起的加息带来的影响,国际经济增长放缓态势明显,半导体市场需求也受累于全球经济复苏的迟缓,从2022年第三季度开始,公司所处行业市场景气度逐渐偏弱,需求下降,公司部分产品销售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产能利用率下降,与此同时随着公司收购嘉兴金瑞泓及部分新建产线的完工转产,也一并增加了产品的固定成本,导致部分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出于谨慎角度考虑,公司基于目前可获取信息,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合计14,026.85万元,导致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14,026.8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变更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更名的股东仙游泓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仙游泓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敏文控制的企业;

● 此次股东名称变更后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一、基本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仙游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仙游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来的通知,告知其企业名称及其他登记信息已进行了变更,工商登记变更及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主要变更情况为:“仙游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衢州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仙游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衢州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具体变更情况:

1、仙游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衢州泓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ANY5L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求实路222-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衢州泓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沈古前)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仙游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名称:衢州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AQL8Y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求实路222-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衢州泓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涂洪浪)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股东名称变更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上述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0号),由联席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联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22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56,749,972股,发行价格人民币91.63元/股,募集资金合计519,999.99万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联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与保荐协议,公司应支付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含税合计4,287.70万元(其中不含税金额为4,045.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42.70万元),其中应分别支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232.80万元(含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275.19万元(含税)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779.71万元(含税);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应支付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232.80万元(含税)后的余额516,767.20万元已于2021年10月8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行手续费和印花税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36.6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8.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0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259号)。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5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9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39,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1,0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337,94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共计人民币1,187.59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总额扣减上述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812.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58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将以增资形式投资到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的,将按照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程序。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部分将以增资形式投资到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事项如涉及关联交易的,将按照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批准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募集资金2022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18,813.62万元。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63,288.94万元,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28.8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4,528.35万元。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02,236.5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35,979.4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2个募集资金保证金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515,218.33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 180 万片集成电路用 12 英寸硅片”等四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642,365.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520,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482,102.5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82,102.56万元。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37,812.41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180万片12英寸半导体硅外延片项目”等三个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471,045.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339,000.0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102,236.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2,236.51万元。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实际额为110,222.28万元,实际需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110,222.28万元。

公司2021年12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222.2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848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0)。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已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实际额为16,099.06万元,实际需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16,099.06万元。

公司2022年12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99.0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7724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存在使用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的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仍有11,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2.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2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立昂微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立昂微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2 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180万片集成电路12英寸硅片项目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96.90万元,实现毛利-12,382.99万元,实现净利润-14,454.07万元。该项目建设期为48个月,从第3年开始达到生产负荷的40%,第4年达到生产负荷的80%,第5年及以后达到生产负荷的100%。该项目2022年度处于项目建设的第4年,仍处于项目建设期及产能爬坡期,故未达到生产负荷100%时的预计效益。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月立昂转债)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358 证券简称:立昂微 公告编号:2023-【】

债券代码:111010 债券简称:立昂转债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敏文、吴能云、王昱哲审议相关议案时,对议案中涉及需回避的事项予以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所需,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运行产生影响。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交易预计及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不含税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不含税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哲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浙江哲辉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