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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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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1版)

监事会认为:蔡芳祺女士符合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资格,同意提名蔡芳祺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的公告》。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好的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1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9,601,658.79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减值损失

年末公司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原则,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9,082,953.85元。

(二)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518,704.94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9,601,658.79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宜,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李刚先生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2023年的经营计划等事项向董事会做了汇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各项职责,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29,265.02万元,同比减少16.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493.39万元,同比减少542.1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0.20万元,同比减少6,423.0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16,748.63万元,较期初增长0.46%;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2,792.23万元,较期初减少6.74%。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同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发放董事薪酬。

2、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支付。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如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刚、梅嘉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已经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工作顺利进行,2022年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计划及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计划如下:

1、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2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4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9,601,658.79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原因的简要说明: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本次共回购公司股份423,903股,使用资金人民币总额19,963,989.75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鉴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93.39万元,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933,877.1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8,612,439.96元。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更好地兼顾短期收益和长期收益,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63,989.75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为MEMS传感器行业,MEMS传感器芯片本质上是在硅片上制造极微小化机械系统和集成电路的集合体,需要综合运用多学科、多行业的知识与技术、生产加工工艺具有明显的非标准化和高度的定制化以及对产品供应链体系的支撑有着非常高的要求等特点。MEMS芯片具有非常强的工艺特征,三维制造工艺与集成电路的二维制造工艺相差甚大,这也是国家十四五规划中明确将MEMS特殊工艺的突破纳入其中的重要原因。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MEMS传感器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公司作为国内唯一掌握多品类MEMS芯片设计和制造工艺能力的上市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MEMS芯片平台型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研发投入,公司在现有MEMS传感器芯片设计、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等各环节都拥有了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同时能够自主设计为MEMS传感器芯片提供信号转化、处理或驱动功能的ASIC芯片,并实现了MEMS传感器全生产环节的国产化。公司目前主要产品线包括MEMS声学传感器、MEMS压力传感器和MEMS惯性传感器。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断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进行持续的研发与创新,保持产品和技术的先进性以增强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三)公司盈利水平和资金需求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265.02万元,同比下滑16.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493.39万元,同比下滑542.16%。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以保证竞争优势,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2022年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2年3月至2022年5月,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本次共回购公司股份423,903股,使用资金人民币总额19,963,989.75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493.39万元,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经公司审慎研究讨论,拟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将继续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64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共计募集资金83,351.1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302.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048.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816.2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3,232.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9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灵科”)、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斯倍”)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通知存款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29,151.4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39,166.82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置换先期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置换先期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本期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利于整合企业研发资源,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不断提升产品性能,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提供创新保障,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及营业风险,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首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但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0年11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计划增加“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由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场地进行建设,改为由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在租赁场地上和本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联合实施。

(二)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分别以总额不超过40,026.09万元和5,991.42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德斯倍公司和昆山灵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MEMS 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和“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的实施,借款期限3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算。本次借款到期后可续借,亦可提前偿还。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与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和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敏芯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

至2023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议案12、议案14、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李刚、胡维、梅嘉欣、苏州昶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昶众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出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 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12-62383588

3、联系传真:0512- 62386836

4、电子邮箱:ir@memsensing.com

5、联系人:董铭彦、仇伟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如下: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好的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好的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76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