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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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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69 公司简称:祥龙电业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66,284.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6,020,362.2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705,354,077.82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自来水行业作为公共事业行业,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基本盘”,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具有较强的区域垄断特征。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实施,社会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生态文明建设正加速推进,自来水行业政策不断向好。 2022年国家各部委颁布了一系列涉水重要政策,涉及污染治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多个方面,为自来水行业发展和水技术研发等提供了重要指导。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保障就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31.2万亿元,同比增长 6.45%,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89%。目前,随着国内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动能转换,未来建筑业将从追求高速增长转向追求高质量发展,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发展新路,推动建筑业的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公司供水业务集中在以左岭大道为轴的武汉新城中心片区,主要客户为半导体和液晶显示屏类型的高科技企业。通过实施供水厂改扩建工程,自来水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实现全面提档升级,供水能力实现跨越式增长,已成为具有现代化生产运营能力的花园式工厂。公司供水业务在区域工业用水市场中具有较强的先发优势和比较优势,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重点客户的经营情况。

公司建筑业务受资质、技术、资金等因素制约,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弱。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扬长避短、稳中有进”的经营方针。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在区域市场的资源优势,深耕本地市场,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区域外市场,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项目盈利能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859.09万元, 净资产7,799.21万元,2022年度经营收入5,116.87万元,其中供水业务收入 3,178.88万元,比上年增加16.85%,建筑安装业务收入1,896.71 万元,比上年减少25.24%。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066.63万元,比上年增加 54.11 %。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3-002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祥龙电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 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郁,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年起为祥龙电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晨,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9年起为祥龙电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刘起德,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祥龙电业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刘起德和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晨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王郁、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晨、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起德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7万元。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是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 2023-005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投资额度

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上述资金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基金(含基金专户)、低风险的固定收益产品(含信托)、银行的短期理财产品、债券、国债正逆回购、股票、货币基金等。

(5)、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委托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控措施

1. 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 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及时跟踪评估投资风险,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理财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开展的委托理财交易,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3-009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审计)披露如下:

一、水的生产与供应板块

注:上述价格为含税价,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

二、建筑板块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69 证券简称:祥龙电业 公告编号:2023-003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5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

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3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上述资料文件以来人、邮递或电邮方式送达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下转1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