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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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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8版)

2.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京山丝路纸品包装供应链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22号B栋205、206室

法定代表人:黄俊杰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10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京山丝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京山丝路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京山丝路银行信用评级为A,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被担保人名称:湖北京峻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住所:京山经济开发区新阳大道

法定代表人:李健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4月12日

营业期限:2011年04月12日至2041年04月12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各类机械用铸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湖北东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兼任湖北京峻董事长,公司董事方伟先生兼任湖北京峻董事,湖北京峻是公司的关联方。

湖北京峻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湖北京峻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湖北京峻银行信用评级为A,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被担保人名称:武汉深海弈智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B栋办公楼8楼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9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29日-2066年11月28日

经营范围:机器人技术、自动化设备技术、检测设备技术、物流智能化管理系统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检测设备、物流智能化管理设备、计算机软件安装、维修、维护及批发兼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与许可证核定的一致)。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深海弈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深海弈智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深海弈智银行信用评级为A,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海弈智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股权结构如下:

5.被担保人名称:武汉佰致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二期2号楼2车间24跨

法定代表人:朱亚雄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02月14日

营业期限:2019年02月14日-2049年02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软件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自然人朱亚雄持股20%,武汉显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佰致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佰致达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目前为止,佰致达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被担保人名称:武汉璟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师园路5号武汉华中师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办公楼2栋1楼208号

法定代表人:朱亚雄

注册资本:玖佰柒拾伍万零捌佰元整

成立时间:2013年2月4日

营业期限:2013年02月04日至2063年02月03日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广告设备、数码纺织、印刷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设备成套相关耗材的销售、纺织品、工艺品、办公软件、应用软件的开发、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08%,自然人朱亚雄持股36.92%。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武汉璟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武汉璟丰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武汉璟丰银行信用评级为A,信用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被担保人名称:秦皇岛晟成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3月07日

法定代表人:李硕鹏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的技术开发与制造;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光伏组件层压机及配件制造、销售、安装、维修;计算机软件销售、技术服务;太阳能设备、半导体材料、电子产品、其他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的加工、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持股70%,自然人李硕鹏持股3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秦皇岛晟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秦皇岛晟成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秦皇岛晟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股权结构如下:

8.被担保人名称:新加坡晟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2年7月14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太阳能机械设备销售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新加坡晟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截至目前为止,新加坡晟成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新加坡晟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股权结构如下:

9.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晟成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3日

法定代表人:祖国良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动化系统集成,自动化系统的研发、销售、设计、生产、制造、服务;与自动化系统相关的软件销售;自动化零部件的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持股70%,自然人冯鑫、万晓云、吕青涛分别持股15%、7.5%和7.5%。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晟成智能装备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晟成智能装备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名称:香港京山轻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40.8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9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各种型号的瓦楞纸板生产线、印刷机械及配件销售

股权结构: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无

香港京山轻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注:以上数据2022年度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为止,香港京山轻机没有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或有负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担保的情况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根据每一笔担保的实际发生日期,担保期限以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与业务相关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3.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20,500万元。

公司对三协精密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广东省惠州市工商银行惠城支行及其他银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3,000万元、3,500万元、3,500万元、30,000万元、5,000万元、3,500万元及8,000万元。担保事项的具体细节将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被授权人士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三协精密、京山丝路、深海弈智、香港京山轻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璟丰、佰致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加坡晟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的全资子公司,秦皇岛晟成、晟成智能装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的控股子公司,这几家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湖北京峻是公司投资的重要参股公司(占股50%,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公司对其具有较大影响力,为前述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这十家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2.反担保情况:被担保对象中武汉璟丰和佰致达除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武汉璟丰的其他股东朱亚雄、佰致达的其他股东朱亚雄、武汉显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分别出具了担保承诺函,承诺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承担本次银行授信对应的担保责任,即本公司如承担对该笔银行授信的全部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比例向其他股东追偿。湖北京峻除公司(持股5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其他股东湖北东峻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也出具了担保承诺函,承诺按照其所持湖北京峻50%的比例承担本次银行授信对应的担保责任,即公司如承担对该笔银行授信的全部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比例向其他股东追偿。秦皇岛晟成、晟成智能装备除了由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外,秦皇岛晟成的其他股东李硕鹏、晟成智能装备的其他股东冯鑫、万晓云、吕青涛也出具了担保承诺函,承诺按照其所持股份比例承担本次银行授信对应的担保责任,即本公司如承担对该笔银行授信的全部担保责任后,可以按照《担保协议》约定比例向其他股东追偿。

3.担保风险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判断:公司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现金流稳定,现金回笼具有较好保障。

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为他们提供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694.87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5%。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830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0,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5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830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对外担保材料。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22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61,665,341.07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其他应收款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比照前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合同资产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

报告期末,经考虑不同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后,公司本年度计提坏账准备 42,887,683.00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情况,按单个存货项目的实际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在中期期末或年终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固定资产

公司对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

经过测算,公司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777,658.07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1,665,341.07元,2022年度利润总额相应减少61,665,341.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应减少52,044,496.51元,并相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所有者权益52,044,496.51元。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17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山轻机”)董事会将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5号文核准,京山轻机向29名特定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639,49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8元,共计募集资金539,999,997.24元,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6月3日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费与承销费后的余额人民币531,899,997.28元划转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1年6月5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21】第00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1年6月3日止,京山轻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39,999,997.2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922,641.48元(不含增值税),京山轻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077,355.76元。

2.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92,469,642.4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 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立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5,700万元系公司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1年6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光伏”)和保荐机构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晟成光伏和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和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元:万元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1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6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通过情况

1.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1)同时刊登于2023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有关内部控制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2023年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5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基于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其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底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未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分红的条件,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分配预案,即: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

提供资金支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有需求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程序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给予支持。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每年净额不超过折合为1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事项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7)。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8)。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十一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21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山轻机”)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09:15至2023年5月15日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本次会议现场召开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述职作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一个议程,但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6、7涉及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1、议案12和议案13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和监事,其中选举非独立董事4人,选举独立董事3人,选举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经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后,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于上述登记时间内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上请写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2日(8:30一11:30,14:00一17:00)。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京山轻机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22号京山轻机工业园

邮编:430021

联系电话(传真):027一83320271

联系人:陈文雯、朱玥雯

5.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附件2为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1”,投票简称为“轻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1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0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2022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被委托人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无作明确指示,则由被委托人酌情决定投票。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注: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

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09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0日由董事会秘书以微信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下午15时在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武汉京山轻机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谭力文先生、李德军先生、谢获宝先生、刘林青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1)同时刊登于2023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拟预计2023年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0,500万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因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涉及到关联担保的情况,关联董事李健先生、方伟先生已经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联董事李健先生、王伟先生、罗贤旭先生、方伟先生已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亿元的资金支持额度(包括目前已提供的资金支持余额)。

提供资金支持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实行,由有需求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程序提出申请,公司将根据实际金额及时间给予支持。本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有效。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降低国际业务的外汇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产品开展以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远期、结构性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和结构性掉期等业务,每年净额不超过折合为1亿美元额度的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期限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6)及附件《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17)。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8)。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李健先生、祖国良先生、方伟先生、周家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谭力文先生、刘林青先生、谈多娇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23-15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1.公司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2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1,935,816.3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4,963,477.31 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6,899,293.65 元;2022年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净利润为-33,528,177.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9,089,003.92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2,617,180.99元。

2.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2,617,180.99 元,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中现金分红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765,406.07元(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本次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拟补充公司各类业务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已经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即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方案尚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