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3年

4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97版)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7版)

5、关联关系:浙江石化系桐昆股份子公司浙江桐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股的公司。

(十九)浙江浙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项炯炯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利一路158号世华帝宝大厦2幢3101室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关联关系:浙石化销售系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十)嘉兴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施章义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地址:嘉兴市嘉兴港区中山中路5号3楼B301室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杭州湾石油化工物流公司系桐昆股份全资子公司嘉兴石化参股公司

(二十一)浙江恒创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2、注册资本:6,1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1号13幢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知识产权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恒创公司系桐昆股份及其子公司恒隆化工共同参股的公司。

(二十二)浙江和惠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耿海榕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地址:嘉兴港区嘉兴市杭州湾新经济园36幢901-1

4、经营范围:含油污泥,含有机树脂污泥的收集、贮存、处置(详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第3304000081号),企业工业污泥处置(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和惠污泥系桐昆股份全资子公司嘉兴石化参股的公司。

(二十三)嘉兴港安通公共管廊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夏帅

2、注册资本:1,453.6433万元人民币

3、公司地址:嘉兴市乍浦镇沪杭路351号东大楼五楼西面第一间

4、经营范围:公共管廊建设、经营与管理。

5、关联关系:嘉兴港安通系系桐昆股份全资子公司嘉兴石化参股的公司。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物资采购、销售,房屋设备租赁等关联交易,均依照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执行。

公司与嘉兴佑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续签《辅料采购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嘉兴佑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过滤组件、过滤袋、机加工产品等机械配件,交易双方以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与桐乡珠力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续签《辅料采购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珠力高分子公司采购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母粒等,交易双方以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21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与浙江众安危险品航运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续签《道路运输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众安航运采购运输服务。协议双方以运输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与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续签《道路运输服务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佑通物流采购运输服务。协议双方以运输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与浙江佑通物流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续签《产品销售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佑通物流采购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柴油、轮胎、煤炭等商品。交易双方以交易商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与桐乡市佑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佑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日续签《产品购销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含公司下属子公司)向佑昌和佑润采购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辅料、包装物、化纤纺织机械、机加工等商品和服务。交易双方以交易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协议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协议均为框架协议,公司将每年根据市场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评估审定,必要时进行及时调整,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持续稳定的辅料来源,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利于节约本公司的销售成本。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因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60亿元(含)人民币,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可分期注册、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含),具体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资金用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到期债务等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要求的用途。

6、发行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7、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8、还款来源:营业收入、自有资金及其他资金来源。

9、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顺利完成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方案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时间、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必要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国内外宏观经济政治形式日益错综复杂,企业在转型升级当中需通过创新手段规避经营波动。为有效地防范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拟决定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主要原材料、产品的价格波动等风险。

● 套期保值种类:仅限于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等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PX、PTA、MEG、等。

● 交易额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生产经营涉及主要原材料PX、PTA以及MEG均属于大宗原材,易受宏观形势、货币政策及产业供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呈现较大波动,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锁定预期利润,控制运营风险,公司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控制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公司拟于2023年对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原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套期保值相关规定。

(二)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最高保证金金额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提供套期保值业务任意时点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 50,000万元(含外币折算人民币汇总),在套期保值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方式

1、品种:PX、PTA、MEG。

2、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郑州商品交易所的PTA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的MEG期货合约;PX期货合约(或有)。

3、数量:根据公司2023年度预算情况、生产经营计划及预测市场风险程度大小决策,选择相应时机和保值工具,从事相应品种的任意时点最大保值头寸额度为50,000万元。

4、原则:公司严格按制度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禁止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5、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3 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风控措施及可行性分析

(一)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

公司通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部分规避价格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行情变动幅度较大或流动性较差而成交不活跃,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资金风险:部分交易场所施行交易保证金逐日结算制度,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在持有市场反向头寸较大,且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交易硬件系统不完备或技术故障导致交易失误或失败造成损失。

4、操作风险:由于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交易损失的可能,或者由于错误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

5、系统风险:全球性经济影响导致金融系统风险。

6、信用风险: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而无法对冲公司的实际损失,或不能履约与公司签订的现货合同而无法对冲公司套期保值损失。

7、政策风险: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的准备工作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2、已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设有套期保值决策委员会定期制定套保策略,由期货交易部开展套期保值操作业务,配备结算、风控、合规等专业人员,明确相应人员的职责、相关业务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和保密制度,建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

3、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并实施动态监管。

5、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6、加强对商品价格和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7、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按相关规则要求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PX、PTA以及MEG是公司主营业务聚酯长丝的主要原材,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影响。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锁定预期利润,控制运营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上述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进行,不以投机为目的。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体系,具有相匹配的经纪商和银行授信额度。公司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有助于规避商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该业务实施具有可行性。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部分规避和防范主要产品或原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的生产经营。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市场变化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主要是规避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建立有相应的业务审批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对防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具有积极的保障作用,对于违规进行期货投机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根据相关的制度进行处罚。

3、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作为减少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冲击的有效工具,通过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2022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下午 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 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freedomshr@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22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5月10日下午 15:00-16:30举行2022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5月10日 下午 15:00-16:3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5月10日 下午 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28日(星期五) 至05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freedomshr@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军、宋海荣

电话:0573-88187878、88182269

传真: 0573-88187776

邮箱:freedomshr@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审议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桐昆股份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91,716.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本年度提取5,596.08万元法定盈余公积后,公司累计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故本年度不再计提其余的法定盈余公积。公司2022年可供分配利润总计为870,331.44万元。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同时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1、受宏观环境及行业周期影响,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较大,可供分配利润相应减少;

2、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2022年公司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股份回购,累计金额达5.84亿元,对应股份35,476,673股;

3、公司目前在江苏、广西、新疆、福建等地有多个项目处于开工建设中,资金需求量较大。

因此,综合考虑目前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的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稳步推动后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现状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的综合考量,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以及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稳步推动后续发展,保障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浙江磊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588,456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94元,共计募集资金1,969,999,988.6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7,075,459.3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2,924,529.25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54,328.7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61,770,200.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差异 849,912,655.95元,其中(1)根据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良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2)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2022年9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未支付的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87,344.0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新材料)、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兴热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桐乡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恒翔新材料、佳兴热电本次募集资金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根据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良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七、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桐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会计师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桐昆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桐昆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桐昆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实现的效益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

[注2] 该项目总计7台锅炉生产线,2021年12月其中1台锅炉投入使用,本期8月2台锅炉投入使用,剩余4台尚在安装且尚未支付完毕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预计未来一年内陆续达到可使用状态

[注3] 2022年公司尚处于筹建期,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2022年度预计效益为-1,941.00万元

[注4] 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于2021年9月共计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剩余6套纺丝油剂活性剂生产线于2022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20套纺丝油剂生产线其中2条已于2022年2月投产,5套于2022年12月投产,剩余13套油剂生产线尚在安装且尚未支付完毕设备采购和工程建设进度款,公司将按照承诺投资金额继续投入

[注5] 年产 15 万吨表面活性剂、20 万吨纺织专用助剂建设项目于2022年2月共计12套活性剂生产线已全部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2条纺丝油剂生产线于2022年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该项目效益为正常生产年24,297.93万元,投产第二年产能达到100.00%,折合效益应为24,297.93万元,按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部分占该项目预算投资总额的比例以及实际生产时间计算为3,068.41万元,2022年度实际效益未达到预计效益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2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5万元,合计审计费用与上一期一致。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防范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子公司、

子公司之间2023年度预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本公司”)

2、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盛公司”)

3、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公司”)

4、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腾公司”)

5、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石化”)

6、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优公司”)

7、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超公司”)

8、鹏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裕贸易”)

9、桐乡市恒基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公司”)

10、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通能源”)

11、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佳兴”)

12、浙江恒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翔公司”)

13、江苏桐昆恒阳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公司”)

14、宿迁桐昆旭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热电”)

15、新疆宇欣纺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欣公司”)

16、新疆中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昆公司”)

17、安徽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顺公司”)

18、江苏桐昆恒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欣公司”)

19、泗阳恒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荣公司”)

20、福建恒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海公司”)

21、福建恒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浩公司”)

22、南通洋口港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通物流”)

23、江苏嘉恒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恒纺织”)

24、宿迁桐昆宏阳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阳印染”)

25、新疆嘉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恒热电”)

26、新疆中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昆热电”)

27、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石化”)

28、桐乡市恒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公司”)

29、桐乡市恒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公司”)

30、嘉兴桐昆热塑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塑复材”)

31、安徽佑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佑顺热电”)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亿元(含等值外币),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公司2022年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3,031,431.59万元人民币,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6.60%。对外部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2023年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公司将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6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以及子(孙)公司之间担保额合并计算。

2、关于上述担保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2023年度预计担保

根据本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及其信用条件,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母公司及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债务担保等担保事项,具体担保额度详见下表:

(1)在上述额度内,各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或提供债务担保。涉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2)上述担保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财务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担保事宜,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德胜路1号12幢

注册资本:241,111.949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桐昆股份(母公司)总资产4,304,382.27万元,净资产2,542,165.37万元,资产负债率40.94%。2022年1至12月,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1,853.67万元,利润总额180,819.19万元,净利润191,716.53万元。

2、桐昆集团浙江恒盛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桐乡市梧桐街道桐乡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区

注册资本:39,000万元人民币

恒盛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对二甲苯的直拨直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化纤特种、改性、涤纶纤维(除化学危险品)的原料产品和涤纶丝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盛公司总资产248,873.49万元,净资产46,562.13万元,资产负债率81.29%。202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4,970.51万元,利润总额-17,626.74万元,净利润-14,077.53万元。

3、桐昆集团浙江恒通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南

住所:浙江省桐乡市洲泉镇工业区202室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恒通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差别化纤维及聚酯纤维的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通公司总资产469,511.24万元,净资产74,820.54万元,资产负债率84.06%。202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88,253.45万元,利润总额-9,268.79万元,净利润-6,986.30万元。

4、桐昆集团浙江恒腾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玉庆

住所:浙江省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老虎洞村

注册资本:40,000万美元

恒腾公司为本公司在浙江长兴县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差别化纤维及聚酯纤维、纸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腾公司总资产733,653.26万元,净资产431,187.24万元,资产负债率41.23%。202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02,347.12万元,利润总额-29,075.25万元,净利润-24,131.14万元。

5、嘉兴石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嘉兴市乍浦镇中山西路388号

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

嘉兴石化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 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凭有效港口经营许可证经营);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对二甲苯(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和销售;副产混苯二甲酸、粗对苯二甲酸、苯甲酸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仓储管理服务;特种化纤、改性化纤、涤纶纤维(除化学危险品)和涤纶丝的生产、销售;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兴石化总资产1,079,031.03万元,净资产498,552.48万元,资产负债率53.80%。202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8,909.05万元,利润总额-37,905.64万元,净利润-27,907.92万元。

6、浙江恒优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东方大道388号

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

恒优化纤为桐昆股份、嘉兴石化与鹏裕贸易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外资比例小于25%)(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优化纤总资产595,364.06万元,净资产172,737.36万元,资产负债率70.99%。2022年1至12月,恒优化纤实现营业收入675,957.23万元,利润总额-6,072.87万元,净利润-4,166.84万元。

7、桐昆集团浙江恒超化纤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荣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洲泉镇昆鸣路188号

注册资本:32,000万美元

恒超化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超公司总资产625,846.45万元,净资产224,533.64万元,资产负债率64.12%。202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0,788.51万元,利润总额-6,645.57万元,净利润-4,919.24万元。

8、鹏裕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士良

住所:香港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鹏裕贸易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恒盛公司出资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控股企业资产管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鹏裕贸易总资产68,717.09万元,净资产8,908.54万元,资产负债率87.04%。202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2,839.31万元,利润总额6,989.18万元,净利润6,366.62万元。

9、桐乡市恒基差别化纤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圣军

住所:桐乡市梧桐街道梧桐工业经济园区稻乐路299号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恒基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面料纺织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基公司总资产10,399.48万元,净资产8,031.84万元,资产负债率22.77%。202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833.64万元,利润总额-529.51万元,净利润-376.63万元。

10、江苏嘉通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金祥

住所:南通市如东县长沙镇港城村九组(江苏省洋口港经济开发区综合商务大厦)

注册资本:620,000万元人民币

嘉通能源为本公司和鹏裕贸易共同出资设立的子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和销售;副产混苯二甲酸、粗对苯二甲酸、苯甲酸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特种化纤、改性化纤、涤纶纤维(除危险化学品)、合纤丝和涤纶丝的生产和销售;纺织原料(除棉花、鲜茧的收购)、纺织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贸易;余热发电;高低压蒸汽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装卸搬运,仓储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纸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通能源总资产1,982,730.23万元,净资产423,226.35万元,资产负债率78.65%。2022年1至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5,079.96万元,利润总额-48,898.81万元,净利润-35,591.58万元。

11、南通佳兴热电有限公司

(下转19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