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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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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0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情况、现金流水平以及未来的资本支出安排,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负的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没有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360 股票简称:三六零 编号:2023-021号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于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5号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2、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准则解释第16号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准则解释第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准则解释第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准则解释第16号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360 股票简称:三六零 编号:2023-019号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2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25人,从业人员共6,667人,注册会计师共1,1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50人。

德勤华永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7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1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8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十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思嘉先生自199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李思嘉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6年,曾为多家境内及境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兼职其他公司董监高的情况,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李思嘉先生近三年签署的境内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李思嘉先生自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虓女士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刘虓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4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或执行质量控制复核,不存在兼职其他公司董监高的情况,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刘虓女士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刘虓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思嘉先生执业信息同以上项目合伙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洁女士自2005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杨洁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曾为多家境内及境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不存在兼职其他公司董监高的情况,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杨洁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份。杨洁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与德勤华永商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按照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以及其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确定。

2022年度,公司聘请德勤华永承担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收费,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价格支付德勤华永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83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

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所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根据其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续聘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德勤华永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德勤华永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德勤华永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1360 股票简称:三六零 编号:2023-017号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56号)核准,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81,308,03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930,312,827.9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38,671,590.97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80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85,785.3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具体情况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及执行情况

2021年1月13日,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2022年6月21日,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以及华泰联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以及华泰联合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04,488.5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截至2021年4月30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03,554.73万元,置换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33.78万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已就上述置换事项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1)第E00394号)。

公司已于2021年度完成了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工作。2022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授权额度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前述投资产品已全部于2023年1月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产品收益已于2023年1月4日到账。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公司调整原360网络空间安全研发中心项目、360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研发中心项目、360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规划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建设内容等,并终止实施360智能搜索及商业化项目、360互动娱乐平台项目、360流量反欺诈平台项目、360智能儿童生态圈项目、360智能IoT项目、360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人民币391,163.41万元。变更后,360网络空间安全研发中心项目拟投资总额人民币237,361.02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4,030.12万元;360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拟投资总额人民币22,323.0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800.00万元;360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总额人民币202,260.3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260.33万元(含前期已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62,927.0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号)。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出具了相关意见,同意在不改变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的前提下,调整360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见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认为,三六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三六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金额有尾差是四舍五入所致。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括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91,163.41万元(含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850.98万元)。

注2:“调整后投资总额”为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已投入投资金额人民币103,554.73万元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人民币391,163.41万元。

注3:2022年起,三六零全面转型数字安全公司。为进一步契合行业、市场于数字安全领域的相关需求,公司对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研发资源及研发人员配置发生了变化,公司2022年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60网络空间安全研发中心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滞后。截至2022年末,公司相关组织架构已调整完毕。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投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46.21万元,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合计金额有尾差是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