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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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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0版)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过与会人员讨论和投票,选举郑留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届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郑留计先生:1968年出生,男,汉族,内蒙古托克托县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郑留计先生承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公开披露的本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郑留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4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145,132,74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65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819,999,997.95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7,756,396.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02,243,601.33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1XAAA50306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与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本次项目降耗增效改造内容主要包括3个部分:

(1)土霉素碱提取工艺更新及自动化改造:将提炼车间、酸化过滤工序所用22台板框压滤机全部改为6台陶瓷膜过滤器;脱色工序现有玻璃钢离子交换树脂的脱色程序新增一套自动化控制系统。

(2)发酵生产过程配料自动化改造:将发酵103和104车间配料工序“人工投料”改造为“自动配料”,新增两套自动化配料系统。

(3)金霉素发酵过程光谱在线检测技术改造:对全部发酵车间发酵工序增设57套光谱在线检测系统。

生活生产设施及其配套设施等全部利用原有建筑物,本项目不新增建筑物,不新增土地面积。

2.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项目名称: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

本项目实施主体: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

(1)将现有车间内的现有全部传统的电动机与皮带传动和减速机传动方式,更新升级为永磁变速电动机;随着永磁技术的成功应用,车间噪音大幅度降低;日常维修成本大幅降低;车间环境温度可大幅降低;节电率可以达到20%左右。

(2)将中温中压链条炉排蒸汽锅炉,更新升级为压力3.82MPa温度450℃的2×35t/h中温中压角管式链条炉排蒸汽锅炉,更新后热效率提高、耗煤量降低、事故发生率降低、大大促进了发酵工艺生产能力。

(二)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申请延期的募投项目为“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及“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前述项目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2年5月,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因国内施工进度受阻、宏观经济波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等,使得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的差异。

(三)调整前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及“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前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基于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角度而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实施地点均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截至目前,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正常进行之中,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效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募投项目生产工艺系统降耗增效改造项目”及“动力系统节能升级技改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3年9月和2023年5月。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募投项目建设实际需求,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4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姚民仆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姚民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姚民仆作

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截止本公告披露

日,未持有公司股票。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度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2022年4月2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对《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期限:自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6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2、征集表决权的确权日:2023 年5月 4 日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中心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事务中心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收件人:李鹏程

电话:0471-3291630

传真:0471-3291625

邮政编码:01001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形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称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 委托无效。

9、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四)征集对象

截止2023年5月 4 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特此公告。

征集人:姚民仆

2023 年 4 月 21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民仆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个人委托的须签名;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征集人仅就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案征集表决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若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实施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