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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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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3]1354号文核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07.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5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24.3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2,753.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12,670.9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4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4)第350ZA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储情况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并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5月6日,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曹娥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5年6月1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投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亚厦产业投资在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2073473500010)。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9年6月19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幕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上虞支行”)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亚厦幕墙在交通银行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94899991010003015139)。本次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即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金额)2,056.6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从专户中划转至公司基本户或一般账户,并于近日办理完毕全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