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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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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87版)

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87版)

中油新兴作出上述反担保承诺已得到中油新兴内部必要的授权与批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提供关联担保,是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股权出售转变成了关联担保,不属于新增担保的情形;目前,金鸿华北已对该债务提供了还款计划,并由中油新兴提供了债务归还的担保及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因此,上述对外担保暂时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如因上述对外担保所涉及的贷款事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还款义务,不排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会面临被诉讼的风险。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担保系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审批的担保事项,因本出售股权事项转换而来。为切实防范公司的担保风险,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与中油新兴签署了相应的反担保协议。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就此次2023年度对外关联担保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真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鉴于一方面公司向关联公司出售华北公司交易较为复杂,因相关股权被冻结,部分手续仍在办理中,实际影响了对外担保置换事项推进进度;而在短期内继续提供上述相关担保,有助于保证相关已出售公司经营持续稳定,推动相关手续办理,从而最终有效降低公司债务压力,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公司股东利益;另外对方也已通过相关《反担保函》等形式同意对此履行相应责任,风险相对可控;同时,相关关联方在配合解除我方担保责任上采取了一定措施,目前我公司相关对外关联担保总金额有所下降,涉及被担保方数量有所降低,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

在同意对外关联担保预计议案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上述对外担保事项的确增加公司潜在的债务及法律风险,公司近两年已数次因相关担保被迫承担被诉风险,且被担保方部分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若不加速解决相关隐患,有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投融资等方面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我们还将持续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保持密切关注,要求公司管理层在继续推进上述关联交易后续事项时,继续加强与交易对手方沟通协调,明确对方责任,锁定或有风险,明确担保导出进度计划,逐步落实并及时汇报各项担保替换处置工作;同时要求管理层随时关注被担保方资金资产及经营状况,认真做好相关预案,努力降低减少相应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鉴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了该对外关联担保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止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1、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合并报外的公司)总额共计160445.35万元。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逾期对外担保145577.92万元。

3、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与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0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目前每月还款50万元,对方冻结了华北投资持有的河北中油金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张家口金鸿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2)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与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0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目前对方已于2022年2月11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22年2月21日华北公司和公司均收到恢复执行材料,2022年3月22日华北公司收到评估通知书。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与北京正实同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2021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2019年经法院调解,各方达成和解,该公司后偿付了382.3万元本息,2021年5月对方银行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化支行与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相关诉讼情况,详见2021年4月17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2021年2月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建设银行诉前保全宣化金鸿、输送公司银行存款85000000元或同等价值财产,查封宣化金鸿管道燃气收费权及高压环网、高压调压站、线路阀室等设备设施,查封期限三年,2021年8月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河支行诉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具体详见2019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目前暂无后续进展。

(6)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张家口应张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应张公司因到期未付租金400万元,民生租赁宣布债务立即到期,提前到期租金688543750元,金鸿控股承担保证责任。2021年10月21日收到起诉书、传票,2021年11月26日证据交换,并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及反馈表。因疫情影响,数次推迟开庭时间,后双方已于2022年3月16日达成和解,并于2022年4月8日签署和解协议,2022年4月19日收到调解书。目前调解书履行过程中。

(7)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诉张家口市宣化金鸿燃气有限公司、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安县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张家口崇礼区中油金鸿燃气有限公司、赤城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张北金鸿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国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被告一向原告借款64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20年9月21日-2021年9月21日,金鸿控股及天然气输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未偿还,原告提起诉讼。2021年12月28日收到财产保全裁定书。2021年12月30日调解,并取得调解书。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分行诉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燃气有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张家口金鸿与原告《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已到期,截至2021年3月29日,尚欠本金107166014.20元,利息111520.90元,输送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保证责任。输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收到起诉材料,该案已于6月10日开庭,于2021年8月26日收到一审判决。2021年11月1日对方已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1月24日收到执行裁定书及限消令。2021年12月法院执行了张家口金鸿5172774.14元。法院作出终本裁定。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22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19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2021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9,658.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万元。出具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76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 万元,资产均值173.09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1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5位。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1):侯胜利,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3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逯文君,2006 年7月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杜丽,2013 年11月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1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服务费170万元,内控审计费2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和战略发展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3、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23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修订)》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事宜以登记机关备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24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

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金额为-1,945,563,701.70元,实收股本680,408,797.00元,2022年度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请董事会审议,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近年来,公司债务违约后市场信用仍未完全修复,导致公司融资较为困难,新增融资不足,资金链长期较为紧张;工程安装方面,受房地产市场调控及公司资金紧张、经营区域成熟以及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本期新增用户数量增长乏力,经营业绩不及预期;

2、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2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2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276.69万元,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采取的措施

1、 2022年公司债务危机得到一定的改善,通过积极与债权人沟通,有效保障了偿债方案及后续偿付按时推进,依照约定给两债持有人按期支付相应本息,以尽快修复市场信用为融资创造良好条件;

2、压缩重大项目投资支出:停止或减少目前非必要的投资,对投资规模大、回报期长、占用资金多的工程项目进行清理、停止或减少投入。

3、加强公司管理: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配置人员,严控非生产性支出,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大增效改善力度。

4、对外催收:公司通过各种手段积极进行了对外债权的催收,并对收回可能性小的债权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减值计提。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25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23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注:100 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 元代表对议案 1 进行表决,2.00 元代表对议案 2 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会议期间独立董事还将进行年度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会单独表决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及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提案6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4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信息。

三、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010,信函请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年湖北街鼎成大厦四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100010

联系电话:010-82809445-8020

联系传真:010-82809491

联系人:张玉敏

E-mail: ym33133@126.com

2、本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69

2、投票简称:金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3年5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ST金鸿 公告编号:2023-02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由于公司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 13.3 条(六)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1年8月24 日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1年12月31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8日被叠加实施了其他风险警示。

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触发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 本次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金鸿”,股票代码仍为“000669”,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或“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金鸿控股因与控股子公司沙河中油金通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金通”)的另一方股东就沙河金通的未来发展存在严重意见分歧导致金鸿控股丧失对沙河金通的控制权。进而导致该所未被允许接触沙河金通的财务信息和管理层,未能完成对沙河金通的审计工作。因此无法就沙河金通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基于以上原因,中兴财光华对公司出具相应的否定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四)项“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规定,公司股票触发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措施

公司董事会已充分意识到上述情形的存在,已对上述缺陷进行了自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争取尽快消除相关影响。目前沙河金通的失控已影响到该公司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继续组织专门小组公司积极与该公司股东沙河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加强沟通,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平息分歧,尽快就该公司发展经营管理达成一致,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还将进一步采取各项措施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影响,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4月24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 金鸿”

3、股票代码仍为:“000669”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2023年4月24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继续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