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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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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97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与本议案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及《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截至2023年4月20日,公司总股本638,023,10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7,625,100股,以630,398,004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607,960.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6.04%。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公司所处的PCB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的特点。公司正处于成长且有重大支出的发展阶段,有多地项目正在开展投资或拟开展投资建设,其中:子公司江苏博敏二期高阶HDI(SLP,IC载板)项目(总投资20亿元)处于新线产能爬坡阶段,IC封装载板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和资金壁垒;博敏电子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投资扩建项目(总投资30亿元)正处于基建建设阶段;公司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作的陶瓷衬板及IC封装载板产业基地项目总投资50亿元。以上几大项目需要大量资金的持续投入以保障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在兼顾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本着回报股东、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公司董事会制定了上述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等以保障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储备,为实现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29)。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3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19.5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增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9,720.79万元。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将在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落实相关反担保措施。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深圳博敏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2023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不超过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保贴、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抵质押贷款、银行票据池/资金池、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代付、出口押汇、融资租赁、网络供应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19.5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新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1: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注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合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注3:上述额度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2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白石厦社区东区龙王庙工业区23栋101、21栋、22栋、23栋

法定代表人:谢小梅

经营范围:自动化设备软、硬件及应用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电路系统、电子部件及整机、印制电路板、图像处理和信号处理系统及模块、薄膜混合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印制电路板元器件销售与技术服务;电子材料的研发、销售与技术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深圳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博敏资产总额为76,803.58万元,负债总额为67,279.6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975.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2,201.29万元,净资产为9,523.9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0,106.03万元,净利润为-3,590.7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永圣路9号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高端印制电路板(高多层PCB板、任意阶HDI、刚柔FPC)、新型电子元器件、传感器、物联网RFID天线、SIP一体化集成器件、半导体器件研发、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博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江苏博敏资产总额为242,544.74万元,负债总额为140,080.5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4,256.1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1,484.97万元,净资产为102,464.1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1,380.39万元,净利润为-963.1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君天恒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N23区海天路15-3号卓越宝中时代广场二期C栋2801

法定代表人:陈伟浩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半导体集成电路(IC)、电子元器件、发光二极管、电脑及周边设备、开关电源集成电路(IC)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购销;矿产品购销;通用设备、泵及液体提升机、液体气体过滤、净化机械的技术开发与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得到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空调、制冷设备、清洗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的维修;火灾自动报警及自动灭火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矿产品开采;矿产品加工。

君天恒讯为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君天恒讯资产总额为79,670.96万元,负债总额为11,469.3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899.6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466.03万元,净资产为68,201.5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49,384.14万元,净利润为11,480.0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担保事项以最终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授权系考虑到被担保对象皆为公司子公司,且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上述担保公平、对等、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子公司资金实行的是集团化管理,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授信额度由公司统一核定、统一使用,子公司如果有资金需求,公司将合理安排融资金额和担保方式。公司将通过网银系统,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资金归集,确保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之间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1,643.71万元(均系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3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1,643.7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33%(不含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在保余额为79,720.79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备注: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造成影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所带来的潜在风险。

●交易品种:外汇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及港元等。

●交易工具: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交易场所:合规并满足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预计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业务需采用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预计使用总额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币种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在合规并满足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币种,如美元、欧元及港元等。交易工具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本次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累计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套期保值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其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需临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差价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严格控制交易规模。

(三)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公司在开展该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此外还通过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作出明确规定,对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四)履约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为防范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五)法律风险

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的经营业务为依托,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同步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有效防范公司及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中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因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已同步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为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和审批流程。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开展外汇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对公司的影响,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2022年末的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采取必要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公司2022年度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7,526.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减值金额负数表示冲回。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526.75万元,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97.74万元,并相应减少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6,397.74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计提2022年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2日